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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之美,美在人情

文学之美,美在人情

 

陈劲松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关于“情”,清人张潮曾在《幽梦影》第七卷中提到:“情之一字,所以维持世界;才之一字,所以粉饰乾坤。”现代国学大师林语堂则在《生活的艺术》一书中表示,“如果我们没有‘情’,我们便没有人生的出发点。情是生命的灵魂,星辰的光辉,音乐和诗歌的韵律,花草的欢欣,飞禽的羽毛,女人的艳色,学问的生命。”依我看来,此处所言“情”者,人情之谓也。无论是张潮,还是林语堂,何以不约而同地对“情”如此倚重?盖因“情”能给我们以内心的温暖和活力。因此,如果说文学是人学,我以为其中必定有着人生感悟和人情流露之意。

    事实上,对于人情之悲喜或冷暖的书写,一直是中国文学的不传之秘。远自《诗经》开始,经汉乐府,再到唐宋诗词,中国文学(此时的文学形式以诗歌为主)都将描写人情百态作为重要阐述内容。晋代陆机首倡“缘情”说,文学特征及功能遂由先秦两汉的言志载道转而表现人情。宋元以后,随着小说戏曲的兴起和繁盛,这种文学精神又在小说中得以继承弘扬。明清以降,具有浓厚中国韵味的人情小说更是得到了极大发展。鲁迅在讲古典小说时就认为《红楼梦》乃清代之人情小说的顶峰。及至近代,龚自珍、王韬等人进一步提出“尊情”说。步入现代,鲁迅等人和文学研究会则明确提出“人的文学”口号和“为人生而艺术”的文学观,将人、人生、人情等要素上升至文学的主体。建国后,巴人(王任叔)在1957年1月号的《新港》上发表了《论人情》,钱谷融也在1957年7月号的《文艺月刊》上发表了《论“文学是人学”》的文章,一致肯定人性与人情在文学中具有无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因而,追溯古今传统即可知晓:文学之美,美在人情。何谓人情之美?“人情美是文人通过文学作品来发掘人的生命中已然存在的真善美,表现人之本性、人之常情,展示本真之美、自由之美。此类作品思考观照的对象是人的内心世界,所引起的情感共鸣也源自于观众或读者对灵魂或内心深处的反思。”明代戏曲《牡丹亭》里,汤显祖竭尽全力突出一个“情”字,“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故事中,杜丽娘带着青春萌动之“情”揭开序幕,此处的“情”,即封建统治者所谓的天理、人伦之外的人类自然情感和李贽所谓的“童心”。杜丽娘对于爱情的大胆而自由的追求,无疑散发着人情美的光芒。被誉为“人情小说之顶峰”的清代小说《红楼梦》,其打动人心之处,也在于它描绘了一种优美的旷世人情。现代文学中,鲁迅和沈从文均善于在作品中表现人情之美。鲁迅的《社戏》和沈从文的《边城》,将自然美与人情美紧紧融为一体,令人感动之余深深为之陶醉,“那点正直、朴素的人情美”(沈从文语)堪称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当代文学中,善于表现人情美的作家同样不乏其人。孙犁的《荷花淀》,通过对普通农民的生动刻画,挖掘了蕴藏于他们身上的人情之美。而李准的《黄河东流去》位居第二届茅盾文学奖之首,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部作品着力表现了生活中的人情美,读来犹如一幅感动肺腑的人情风俗画。此外,李存葆的《高山下的花环》、茹志娟的《百合花》和汪曾祺的《受戒》等,都可视为表现人情之美的经典之作。新时期以来,路遥和铁凝等作家承继了表现人情之美的中国小说传统。在《平凡的世界》中,“至真至纯的人情之美无处不有,无时不在”。正是这种至善至美的人情展示,才能引起读者感情上的共鸣,从而使作品产生了动人心魄的力量,并体现出独特的审美价值。铁凝的《笨花》,通过笨花村人身上表现出来的坚韧、平和、智慧、宽容和友爱,“让尘埃里开出人情美的花来”,“父子之情、婆媳之情、邻里之情、朋友之情,等等,让我们看到了弥漫于世俗生活中的人情之美”。

    哲学家康德曾说:“美是道德上的善的象征。”作家孙犁也说过,“凡是伟大的作家,都是伟大的人道主义者,毫无例外的,他们是富于人情的,富于理想的。”他认为文学的主要职责应该是“反映现实中真的美的善的”(孙犁《文学和生活的路》)。由此不难看出,在文学作品中书写人情之美,不仅体现了文学作为艺术的道德追求,更体现了作家内心的善良、宽广和温润。不过,值得反思的是,当下的中国文学似乎热衷于书写人性之恶与人性之丑。正如作家曹文轩在《混乱时代的文学选择》一文中所写到的:“中国当下文学在善与恶、美与丑、爱与恨之间严重失衡,只剩下了恶、丑与恨。诅咒人性、夸大人性之恶,世界别无其他,唯有怨毒。”批评家谢有顺也不无忧虑地指出:“二十世纪以来,小说多写黑暗、绝望和恶,并且写得惊心动魄,这种来自人性深渊的力量同时也粉碎了作家对世界的信心——他们再也无力肯定一种健全、有信念、充满力量的人生了。”在他看来,中国当代文学惯于写黑暗的心,写欲望的景观,写速朽的物质快乐,唯独写不出值得珍重的人事。“值得珍重的人事”,不正是尘世间善良的人心与可贵的人情么?倘若文学不再书写高远的天道人心,小说不再表现温暖的俗世人情,文学便难以产生担当道义的重量,小说便难以达到抚慰人心的高度。因为“文学的不二之法表现在小说中,就是小说作品中所透出的文学性,就是作家用审美的、艺术的眼光对生活、人心所做的投视和探索,并且将这一投视和探索用专业的表现技巧进行的再现。小说注视的是人、是人心。小说是对人心进行的一种尽可能的深度探索。”进而言之,人情是人心的反映,人心是人性的表现。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文学最触动心灵的地方、最能体现重量的东西,其实就是一份纯真温馨的人情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写出了爱情之美;“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写出了友情之美;“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写出了亲情之美;“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写出了乡情之美。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文学的经典之作,也无不丰饶地表现出俗世的人情之美。今天,当我们重温鲁迅的《故乡》、朱自清的《背影》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时,当我们细读余华的《活着》、格非的《人面桃花》、贾平凹的《秦腔》时,我们会感动,会赞赏,会体味,皆因其字里行间流露出值得珍重的人世之情。因此,如果说,我们当前的文艺作品缺乏感人的力量,根源在于缺乏人人所能感同身受的东西,即缺乏出于本性的人情之美。

    由此我想起了作家贾平凹在一次讲话中所谈到的。他说:“中国文学最动人的是有人情之美,在当下这个人性充分显示的年代,去叙写人与人的温暖,去叙写人心柔软的部分,应是我们文学的基本。”他进而指出:“关注社会,关怀人生,关心精神是文学最基本的东西,也是文学的‘大道’”。因此“我们的目光要健全,要有自己的信念,坚信有爱,有温暖,有光明,而不要笔走偏锋,只写黑暗的、丑恶的,要写出冷漠中的温暖,恶狠中的柔软,毁灭中的希望。”贾平凹的这一席话,对于广大文学写作者尤其是小说家而言,既可看作善意的提醒,又可视为郑重的劝勉,以此唤起文学写作对于人情之美的接纳和吸收,形成一种健康、温暖的小说写作伦理,进而恢复文学应有的重量,抵达小说应有的高度。

   “魂兮归来,我们文艺作品中的人情呵!”


   注:本文发表于《齐鲁青年文学报》创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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