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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搭朋友车出车祸,能否向车主索赔?”:低级的善良,最终害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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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精读君陪伴你终身成长的第3067天

01

前几天看到一个故事:

一个老妇人,儿子女儿都不在身边,住在离老妇人20多分钟车程的县城里。

村里大多家庭都是这样的状况,年轻儿女往城里跑,留在老家的,基本都是老人家。

老妇人的邻居,也是一个老人,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经常帮没有三轮车的人带种子,或是买些小物件回来。

有时,村里的人也会搭乘邻居的三轮车去镇上赶集。

有一回,老妇人又一次和几个同村人搭乘邻居的三轮车去镇上。

结果路过一个下坡的地方时,邻居操作不当,三轮车侧翻,一车老人家都摔下来。

老妇人摔得最重,右手上臂骨折,还有一些擦伤。

老人们一边各自打电话给自己的孩子,一边出力把老妇人送到医院。

老妇人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就回家静养。回家后的半年内,老妇人都无法抬起右手,一个人在家只能用左手切菜做饭。

为表歉意,邻居和他的儿子们买了礼物上门看望,并执意要赔偿老妇人2000块。

但老妇人和她的三个儿子坚决推辞,并再三强调不怪他们,同时感谢他们平时的帮忙。

“我妈搭朋友车出车祸,能否向车主索赔?”

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是什么?

我觉得老妇人和他三个儿子的做法,就是正常人的思路。

但我最近却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个热门问题:母亲搭乘同村人电动车,结果出车祸,导致粉碎性骨折,是否能向车主索赔,如果可以,应该怎么索赔?

“一名骑电动车三轮车的同村人出于好心,主动搭乘步行的母亲,中途母亲手机掉落到地上,于是司机停车,等待路人帮忙捡起手机。

但还未等到母亲从路人手中接过手机坐稳扶牢,司机就启动车辆,导致母亲从车上摔到地上,导致左手粉碎性骨折和面部受伤,医药费估计花费5000元。”

有一个高赞回答说:不敢出主意,主意没出好怕你找我索赔!

真是幽默又讽刺地道出了顶级的人性之恶:对得到的恩惠无感,却对失去的利益异常敏感。

正是因为这样的人多了,“老人摔倒不敢扶”的现象才会越来越普遍。

好人寒心,始于人性之恶。

02

去年有个类似的故事也上过热搜,阅读量甚至超过1亿。

山东济南的张女士和杜女士是朋友,孩子也在同一所幼儿园上学。

由于张女士全职在家带孩子,时间比较多。而杜女士两口子都在学校上班,比较忙,经常无法按时接孩子,于是杜女士提出让张女士代为接孩子。

张女士很爽快地答应了,并且一接就是两年半。

张女士有多好呢?

骑电动车载两个孩子时,她怕出意外,将杜女士的孩子安放在固定的安全座椅上,而将自己的孩子放在存在安全隐患的脚踏板上。

有时,孩子接回来了,但朋友还没下班,她就招呼孩子在自己家里吃饭。吃完了就在她家玩,等到朋友下班了,张女士再帮忙把孩子送回去。

两年里,张女士没有收到杜女士任何酬劳,也毫无怨言。

可以说,她对杜女士是仁至义尽,好到不能再好了。

但这一切,却因为一次意外反转了。

有一次,张女士照常去幼儿园接孩子,当电动车行驶到一个路口时,不知怎么地,朋友杜女士的孩子突然从电动车后座掉了下来,受伤严重。

张女士立即停车,并第一时间通知了杜女士。第二天,杜女士的孩子被送医治疗。

除去医保报销外,杜女士还花了7000多元的医疗费。张女士有些过意不去,在看望孩子时偷偷留下了2000块钱。

但没想到,这时候的杜女士一下子翻脸了,她狮子大开口地找张女士赔偿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等,因为她孩子的伤,是张女士造成的。

张女士不解:帮忙接小孩是你提出的,我免费帮你接了两年半,风里来雨里去,现在出了事就要我承担全部的责任?

赔偿当然不答应,杜女士愤而将其告上法庭。

一审判决,张女士承担大部分责任。

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在济南市区道路,张女士骑电动车载两名儿童出行,明显违反了上述关于非机动车载人的规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诉讼。

万幸的是,二审的判决推翻了一审的结果,张女士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的总结耐人寻味:“张女士这种邻里朋友之间善意行为,互帮互助、团结友善的良好道德风尚是值得肯定的。佳佳受伤,双方都很心疼,佳佳父母应正确对待本次事故,不应迁怒于张女士。”

03

助人为乐是好事,看到别人有困难,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本该是弘扬社会向上向善风气的必然选择。

理想的情况是,你释放善意,对方接受善意,回报以善意,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但由于环境、人性的复杂性,这种良性循环未必总是存在。

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你出手帮忙时,他不动声色,默默享受,一旦他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了,就反过来咬你一口。典型的以怨报德、恩将仇报。

所以,善意的释放要看对象,是有条件的。

那么,如何公正地对待善意,保护我们的善意不受侵害?

前两年的一个新闻或许可以做个参考。

据说一个19岁少女因怀孕没钱流产,跪求一位姓曾的主任医生免费为其手术。

刚开始,曾主任不同意,因为医院有规定,手术必须患者家属同意签字才能做;其次,曾主任也怕术后留下后遗症,女孩家属找上门来。

但禁不住女孩苦苦哀求,心软的曾主任最终放弃了原则,答应给她做流产手术。

做完手术,曾主任还给她安排了病房,女孩很高兴。

后来不知怎么的,女孩突然变脸,非要跟曾主任要钱,要人家赔她孩子,不给还拿刀威胁……事前事后判若两人。

最后,有人报警,女孩被保安带走,曾主任毫发未损。

曾主任是如何脱身的呢?

事实上,作为医生,曾主任一定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决定动手术之前,他就想好了万全的策略——只要不走出诊疗室,就能任由监控镜头拍下一切证据。

警察到来之后,曾主任拿出了完整的监控视频,里面详细记录了整个过程。

所以,我们应该跟曾主任学习,做一个有“心计”的好人。

在答应帮忙接送朋友的小孩之前,就主动谈及电动车载人的安全隐患问题,有必要还可以让对方给自己写一个承诺书,也就是说,你只负责接送孩子,其余一律不负责。 

同理,邻居如果想要搭乘你的电动车,也可以参照这个策略。

好人当然要做,但你的善良,必须长出牙齿,避免让坏人钻空子。

就像周星驰在《九品芝麻官》里说过的一句台词:贪官要奸,清官更要奸,要不然,怎么对付得了那些坏人呢?

高级的善良,是既有菩萨心肠,又有金刚伏魔的雷霆手段。

04

罗曼.罗兰曾说过,与善人行善会使其更善,与恶人行善会使其更恶。

的确,无原则的低级善良,会滋养出“恶”。这种“恶”,有时一个不小心就把你害了,参照“农夫与蛇”的故事。

所以,每个人的善良,都必须有点锋芒。

当然,无论是哪一种级别的善良,我们都应该给予行善者最大的善意和包容,如此才能形成正向的善举循环。

否则,当需要帮助的人到了只能哀嚎绝望的时刻,一切,就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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