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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遭遇离婚冲击波
瓜沥法庭的一位法官说:“结婚一两年就离婚的案子中,入赘婚姻占了很高的比例。”

  2004年底2005年初,一则“杭州萧山富家女苦等上门女婿”的新闻曾经引起轩然大波——不仅引得四方男儿纷纷应征,还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一场讨论。

  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这些引来众人关注的婚姻经营得如何呢?

  记者了解到,自2005年至今,仅萧山瓜沥一镇,法庭受理的“招赘婚姻离婚案”已有近20件,一部分入赘男和“富家女”的婚姻生活并不如意。在离婚调解过程中,上门女婿和“富家女”各有说法。

 上门女婿苦恼之一:

  得不到起码的尊重,感觉自己的任务只是传宗接代

  上门女婿李雄(化名)在法庭陈述:“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生育机器。”

  自从“嫁”到妻子家里,李雄就一直感到不太抬得起头来。后来,儿子跟了老婆姓,他也不敢有什么意见。夫妻之间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但每次有矛盾,丈人和丈母娘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数落他,有时简直就是谩骂,“养你还不如养条狗”之类的话脱口而出。李雄听了这话实在受不了。

  儿子出生很久了,李雄的父母都还没见过这个孙子。他想带儿子回老家一趟,遭到了岳父岳母的反对。李雄为了父母,提了好几次。终于,岳父母同意了,但提了不少苛刻的要求。令他烦恼的是,探亲后带儿子回到萧山,岳父岳母竟然说他的父母虐待孩子!不管李雄怎么解释,都听不进去。

  陈锋(化名)来自浙西山村,2005年经人介绍成了萧山一家富裕人家的上门女婿。可他的孩子出生没多久,女方便提出了离婚。他觉得自己被利用了,只是延续“香火”的工具,任务完成了,自己也就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上门女婿苦恼之二:

  岳父母干涉太多,没有独立人格

  阿成(化名)在萧山一家大工厂做电工,虽然收入不是很高,但他很喜欢这份稳定的工作,而且厂里领导的重视也让他很有成就感。但是,丈母娘却不太满意他的工作,老是“开导”他,要他去妻子阿美(化名)姑夫办的企业打工,“会更有发展前途”。

  “我知道,他们看我不起。越是这样,越应该保住自己的工作和独立人格。”阿成想有一片自己的天地,不想到阿美的亲戚家“看脸色”工作,所以一直不同意。结果,由于丈人丈母娘从中使力,夫妻俩由拌嘴变成了闹离婚,闹到了瓜沥法庭。

  因为阿成和小美的感情基础不错,在法官的劝和下,丈人和丈母娘终于理解了阿成,小夫妻俩也终于言归于好。

    上门女婿苦恼之三:

  离婚后的生活何去何从

  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由“富家女”提出,张华(化名)就经过了无数次思想斗争,最终主动提出了离婚。几年前,张华与萧山“富家女”小莉(化名)结了婚,户口也迁到了萧山,所以,从他俩后来的离婚调解书上,看不出他是上门女婿。

  从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外地人”,变成萧山当地“富家女”的丈夫,张华不是没有高兴过,也不是没有被老乡羡慕过。可最后,离婚却成了他忍无可忍的选择——他觉得自己在小莉家没有任何地位,得不到起码的尊重,一切都没有了意义。所以,他宁可放弃婚姻,选择“独立”。

  经调解,他们达成了协议,双胞胎女儿由张华和小莉各自抚养教育,抚养费也各自负担。对于财产,则是平分。虽然听起来很公平,但事实上,由于结婚时间尚短,女方家里条件也不错,婚后并未添置什么东西,两人除了几套衣裳,并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其他财产,都属于“婚前财产”,张华分不到,相当于“净身出户”。接下来他还要独力养育一个女儿,有点力不从心。

  李成(化名),19岁就从家乡出来打工,后来和萧山一家人家结亲,一年后闹离婚。法官考虑到他一点经济基础也没有,曾提议,女方是否可以作出一定的补偿,至少出点钱让男方在当地能租个房子继续生活。但是,这一要求遭到了女方的坚决反对。此时的李成在萧山没有工作,即使回到老家也分不到地了,生活都成了个问题。

  瓜沥法庭的一名法官觉得:“这些离过婚的入赘男,再婚的难度比离过婚的‘富家女’要大得多。”

   “富家女”苦恼之一:

  “他总是不能自立”

  “谁愿意闹到离婚这一步,只是他太不自立。”“富家女”李敏(化名)说,丈夫自从进了家门,整天就只是出去打牌,搓麻将。输了钱就问自己要。也不想着学一技之长,好找份工作,至少要能养活自己。李敏的母亲也叹苦经:“本来想找个贴心的上门女婿,好当自家儿子养,结果我倒成了他的取款机,只知道自己在外面挥霍,回来就是要钱。”

   “富家女”苦恼之二:

  结婚前缺乏感情基础

  “富家女”小芬(化名)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她就觉得自己担负了责任,三代单传,必须招个上门女婿。到她23岁的时候,母亲的同事介绍了一个远房表侄斌,因为家里有一个哥哥,所以愿意当上门女婿。

  从小到大,都是父母在为小芬安排一切,于是小芬默认了这段婚姻。订婚时,父母拿出10000元钱作为礼金给了斌的父母。由于是招女婿上门,订婚戒指都是由女方买的。

  他们生活在一起了。但尽管他们同床共枕,小芬还是觉得斌很陌生,两人从来不说心里话。一年后,她提出了分居。

    法官说:

  这样的离婚案很难调解

  瓜沥法庭庭长沈丽对这些案子的看法是:离了婚的夫妻双方都是输家。“富家女”的离婚案也是如此。

  这并不是简单的有钱人“休”穷人的问题,婚前没有稳固的感情基础,男方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和立足社会的本领,这种“各取所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先天不足”,不稳定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婚后,女方父母对小夫妻生活的诸多干涉是导致小夫妻矛盾升级的导火索。特别是在第三代出生之后,女方父母对上门女婿的容忍度降低,挑剔更多。

  于是,法院在调解这类离婚案时,往往把重点放在丈人和丈母娘身上。但是,这样的离婚案件劝和难度大,因为当事人双方间没有“减压阀”、“调节器”——入赘男在当地没什么亲友,“富家女”的亲友一般又不会介入劝和。

  当然,闹离婚并不是上门女婿的必然下场。也有不少上门女婿和妻子一家的关系处得很好,非常和睦。不过,这些入赘男往往都有一技之长,拥有一份稳定甚至受人尊重的工作,有的还具有较高的学历。在社会上得到认可和尊重,也让他们在家庭中找到了应有的位置。

  在采访中,法官还给我们归纳了那些最终被“赶出门”的上门女婿的一些共同特点。比如,他们往往来自外地农村,本身学历比较低,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一技之长,在社会上还未站稳脚跟,连自己都养不活。有些人好吃懒做,甚至还沾染上了赌博等恶习。这些人,不仅在家里,就是在家族中、在村子里,也都抬不起头来。

  上门女婿离婚案扫描

  提出离婚:

  绝大多数是“富家女”起诉希望解除婚约。

    离婚理由:

  “富家女”提出离婚最常见的理由就是: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脾气不合,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还有些提出,男方有赌博、拈花惹草等恶习,对家庭漠不关心。

  而入赘男却往往坚称双方感情向来较好,而且没有“婚外情”,不同意离婚。

    力量对比:

  一般“富家女”会请律师作为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入赘男却常常单枪匹马“上阵”,只有个别入赘男请了法律工作者来代理。

  庭审时,“富家女”往往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旁听,组成强有力的“亲友团”,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入赘男的形单影只。

    法官观察:

  这些离婚案中,入赘男往往婚前没有稳定的工作和财产,婚后吃穿住行都要倚仗女方,所以在家庭中没有地位,甚至连孩子的姓名中都不允许出现他们的姓。于是,一些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尊重和温暖的入赘男,就会到外面寻找“知心朋友”。“富家女”知情后无法容忍,便决定“休夫”。而入赘男一旦离婚便会失去生活的靠山,所以大多不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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