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挑战中国在九段线的权利在政策和技术上犯了严重错误

作者:我不是你

日期:2013年5月23日

前言

这是一篇长文,超过一万一千字。本作者用了将近两个多月时间才完成,因为花太多时间在研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英文: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简称为 UNCLOS)上。不过,目的只有两个:为使读者更能深入和准确了解本文的内容;和希望能提供决策者一个既合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又能在南中国海获取最大权利的意见。

菲律宾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就不停的侵蚀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权利,现在,有好几个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其它海洋特征正被菲律宾占领。这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其它海洋特征都座落在南中国海中国的九段线(英文:Nine-dashedLine)内。中国如要收回被掠夺的权利,首先要确定一个合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海洋政策。南中国海周边诸国,特别是菲律宾,经常诬捏把南中国海据为己有。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混淆国际视听,方便他们继续非法占领中国领土和海疆。他们认为,经过一段长时间占领,就可利用所谓时效取得而这些中国领土和海疆变合法化。中国在九断线内的海洋政策在国际上被认为模糊不清。南中国海诸国通常指责中国把九断线以内视为内水。内水里的所有海洋(海水面积)、海床,岛屿,岛礁,海滩,沙洲和其它海洋特征为中国所有,不合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条款的规定。不过,本作者并未发现中国政府曾正式宣布过九断线以内的所有海洋(所有海水面积)、海床,岛屿,岛礁,浅滩,沙洲和其它海洋特征全都属于中国。

最近,菲律宾军舰不但在黄岩岛与中国海监执法船发生对峙,更把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权利诉讼到仲裁法庭。仲裁法庭是否受理菲律宾对中国的诉讼,还是个未知数。不过,如果受理,中国需要评估其带来的影响。中国对菲律宾挑战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权和海洋权利有何对策?中国又如何应对声索在南中国海九断线以内权利的其它国家如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等?

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权声索与海洋划界

关于南中国海疆域管辖事项上,从30年代开始,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已很强烈意识到欧洲列强,尤其是法国,正在加紧蚕食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海疆。当时政府认为,有必要对外宣示中国在南中国海所拥有的岛屿,岛礁,沙洲,和浅滩等主权。于是,当时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便在1934年12月21日第25次会议上把中国在南中国海所拥有的130多个岛屿,岛礁,沙洲,和浅滩等做了中英文地名审定。更在1935年4 月,绘制了中国南海岛屿图,正式把南中国海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详细画明在地图的一条断续U形线内;这地图更确立南中国海最南的疆域线至北纬4o,把曾母暗沙列入线内。这个海疆线就是十一断线最早的雏形。十一段线就是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为保护中国在南中国海权利而设置的一条U形和断续的国土和海域范围线。1947年又由当时的内政部绘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把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诸岛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都标明,还明显地把一条U形的断续线画在图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中国政府还沿用十一段线为中国在南中国海主权和其它权利的依据。直到1953年,才将十一段线图,(去掉北部湾、东京湾2段)改为九断线图。中国政府更于1958年9月4日发表领海声明,即“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渤海湾与琼州海峡都是中国的内海,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即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在1958年把现在有争议的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声明拥有12海里领海主权。现在,中国政府声索南中国海主权和海域划分,都以九断线为依据。

中国于1996年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加入成为公约国一员。加入公约国成员,就意味要遵守公约的条款。美国没有签署加入,就是因为美国不想遵守公约的条款,尤其是公约第11部的条款。中国加入公约时,申明不接受公约第15部,第三节,第298条规定,亦即是说,中国不接受领土归属或历史所有权等纷争的仲裁。这是签署国唯一可以不接受的条款。那么,中国加入公约后对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权有什么影响?与中国主权有关的问题,仲裁法庭无权裁判。所以在主权纷争方面,应该没有任何影响。不过,关于海洋划界事项,仲裁法庭绝对拥有裁决权。在南中国海内,关于那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其它海洋特征的划界,都会受到仲裁法庭判决的影响。海洋划界是指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划界。

无可否认,中国政府声索南中国海九段线内所有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其它海洋特征的主权和公约赋予这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其它海洋特征所有权利。不过,中国是否声索九断线以内所有海洋(海水面积),就不十分明确。这也是国外学者批评中国的原因之一。

去年,中国政府对外公布,中国海警会在2013年1月1日开始可以对九段线航行的外国船只实施登船检查。这个新公布的措施,引起了海外极大关注。大多数外国政府关注中国是否视九段线为中国的内水。让我们看看最近(2012年12月)的一则新闻,***海洋执法是否按照公约规定落实。去年12月中国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对允许中国海警在南中国海对外国船只登船检查作出澄清。他说这只是对中国已宣布有领海基线的岛屿周边(西沙群岛的永兴岛)12海里领海内执行。本作者认为这合乎公约规定。从吴士存作出的澄清来看,中国没有把九断线以内的海洋视为中国内水。否则,中国海警可以在九段线内登船检查任何外国船只。

菲律宾在南中国海的主权声索与海洋划界

1956年5月菲律宾人托马斯-古洛马(Tomas Cloma)宣称他和其他40个船员在南沙群岛“发现”了大约50个岛屿或岛礁,成立所谓卡拉延群岛国(KalayaanGroup),引来了中国,越南,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国严重抗议。1956年9月古洛马以一比索将卡拉延群岛国卖给菲律宾当时政府。1978年6 月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用行政法令(1596号)把卡拉延群岛正式纳入菲律宾版图。菲律宾除了声索黄岩岛主权外,不但非法占领了南沙群岛的北子岛(Northeast Cay),中业岛(Thitu Island),西月岛(West York Island),南钥岛(Loaita Island),杨信沙洲(Lankiam Cay),双黄沙洲(Loaita Nan) ,费信岛 (Flat Island),马欢岛(Nanshan Island),和司令礁(Commodore Reef)等,更用行政法令把这些岛、礁、或沙洲纳入其领土。从70年代开始,菲律宾就用行政法令在南沙群岛蚕食中国领土,这是最明显不过的一次。

除越南外,菲律宾在南沙群岛占领最多较大的岛屿和岛礁或海洋特征。相对而言,在南沙群岛,除台湾拥有的太平岛比较大外,中国在南沙群岛只拥有几个岛礁,浅滩,沙洲或低潮高地。根据公约规定,岛屿可以拥有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第2部,第2节,第13条,规定低潮时露出水面的高地(低潮高地)距离大陆或岛屿超过领海宽度12海里时不能拥有领海。

根据以上显示,菲律宾所占有的岛屿不但可以声索12海里的领海,更可以声索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相反地,中国现在在南沙群岛控制的岛礁,浅滩,沙洲或低潮高地很难单独获取海洋划界权利。

菲律宾在仲裁法庭对中国到底诉讼什么

据法新社2013年1月22日报道,菲律宾外长罗萨里奥当日称,因为领土争议,菲律宾已依据公约第15部第287条及附件七的条款,将中国告上仲裁法庭。本作者从新闻得知,很多中、外国际法专家说中国可依据公约第298条,对涉及领土归属、历史性所有权、和军事利益等海洋争端,享有免受国际仲裁的权利。根据这点,这些国际法专家认为仲裁法庭不会受理这个诉讼。对这些国际法专家所说,众说纷纭,如何判断?这些所谓国际法专家是否真的仔细阅读过菲律宾的诉讼书?

现在,让我们首先了解一下菲律宾到底要对中国诉讼些什么。根据菲律宾外交部于2013年1月22日提交仲裁法庭(英文:Arbitral Tribunal)的诉讼书提出三个要求判决和一个不要求判决。以下是三个“要求”和一个“不要求”:

1.  要求仲裁法庭宣布南中国海的海洋,海床和海洋特征的权利与义务是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管辖权范围内,同时宣布中国依据九断线的声索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一致,所以无效;

2.  要求仲裁法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裁决被中国与菲律宾两国都声索的一些海上特征是否应视为岛、或礁、或低潮高地,同时这些海上特征是否拥有超过12海里权利;和菲律宾是否能够运用和享有此公约赋予的特别经济区和大陆架内或外的权利。

3.  要求仲裁法庭裁决菲律宾能够在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内外享有与实施公约赋予的权利。

4.  不要求仲裁法庭作出裁决对这些岛屿的主权谁属。菲律宾意识到中国在2006年8月25日引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国享有免受涉及领土归属、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军事活动包括非商业服务的政府船只活动等海洋争端国际仲裁的权利。

菲律宾的第一个要求裁决

菲律宾于1984年5月8日签署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签署国。不过,在2009年前,菲律宾国内法规定,菲律宾海基线以内的所有岛屿与及所有海洋都属于菲律宾的内陆(即领土)和内水。根据公约规定,一个国家的陆地或岛屿,通常可以拥有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和200海里(或甚至可延伸至350海里)专属经济区。菲律宾属群岛国,群岛国的基线以内不一定所有海洋都属于内水。比如菲律宾大陆与一个不属于菲律宾的岛之间距离是130海里。如无其它划界纷争,菲律宾大陆或那个岛各自拥有基线以外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和65海里专属经济区。以上这个例子显示,领海和毗连区划分没有与邻国发生重叠问题。不过,菲律宾则不能完全拥有130海里专属经济区,因为邻国的岛屿也可以拥有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即是说,菲律宾的国内法,严重违反公约对海洋区域的规定,同时引来国际抗议。从2009年开始,菲律宾不得不改变其海洋政策,慢慢地开始实施合乎公约的规定。不过,菲律宾依然与南中国海诸国有着多起岛屿,岛礁或沙洲等领土或海域纷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权力仲裁领土主权纷争,所以仲裁法庭不会仲裁任何领土主权诉讼。不过,仲裁法庭可以对沿海国或岛屿,岛礁等海洋特征的拥有国或声索国关于领海或其它海洋划界产生的纷争作出仲裁。菲律宾诉讼书说中国依据九断线的声索与公约不一致,所以应为无效。在这一段文字上,菲律宾雇佣的法律顾问,写得非常笼统,实在差矣。菲律宾的法律顾问在未指出中国的九段线如何与公约不一致,又不能指出那一条中国法律与公约不一致,就要求仲裁中国九段线无效,实在使人觉得有些不知其言的感觉。

菲律宾的诉讼书指出,中国在2009年5月7日曾写信给联合国秘书长,信内附加一份中国的九断线图。诉讼书又指出中国声索南中国海九断线内所有海洋,大约百分之七十南中国海的海洋面积。不过,九断线图没有坐标,没有明确中国是否声索拥有整个九断线内所有海洋,菲律宾只是靠凭空想象而矣。相反地,中国也有可能只是声索九段线内的所有岛屿,岛礁,浅滩,沙洲和其它海洋特征和跟随着这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和其它海洋特征的海洋权利。这些海洋权利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等…。 反正,中国不可能声索九段线内整个海洋。无论如何,到现在为止,仲裁法官没有任何可以仲裁九断线是否与公约的规定不一致的依据。

菲律宾要求仲裁法庭对九断线作出判决无非是想借助仲裁法庭逼使中国对九断线内所声索的权利,尽早说明清楚。既然中国没有接受菲律宾就南中国海争议的仲裁,就算仲裁法庭提出要求索取说明,中国不一定会提供。不过,本作者怀疑仲裁法庭会这么做,因为这不是海洋划界的问题。如果仲裁法庭要对这一要求作裁决,仲裁法庭需要菲律宾政府提供中国对九断线内的声索与公约不一致的证明,否则,不可能作出判决。

除要求裁判九段线外,菲律宾同时要求仲裁法庭宣布南中国海的海洋,海床和海洋特征的权利与义务是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管辖权范围内。沿海国的海洋,海床和海洋特征的权利与义务自然是属于公约管辖权范围,菲律宾无须多此一举,要求仲裁法庭仲裁南中国海九断线内的海洋是否属公约管辖。不过,菲律宾的兴趣是想得到仲裁法庭裁决菲律宾大陆的的大陆架是否延伸穿越5730多公尺深的马尼拉海沟。这可能梦想多于现实。

菲律宾的第二个和第三个要求裁决

菲律宾的第二个和第三个要求,把菲律宾的真正目的正显露无遗。先要说明一点,菲律宾拥有的领土和海域基本被三个条约或公约确定:菲律宾群岛还是西班牙殖民地时,西班牙与美国签订两个条约,1898年的巴黎条约和1900年的华盛顿条约。还有一条就是菲律宾在美国统治时期,美国于1930年和英国签订的华盛顿公约。所有菲律宾与邻国的岛屿或海域等争端都不应离开这三个国际条约或公约。

菲律宾脱离美国独立后,声称其国土范围除了包括以上条约赋予的领土外,更声称拥有中沙群岛,即菲律宾所称的MacclesfieldBank,和黄岩岛(Huangyan Dao),菲律宾称作Scarborough Shoal。黄岩岛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管辖的一连串珊瑚岛屿,是中国渔民世世代代的打鱼场。黄岩岛是中沙群岛(菲律宾视黄岩岛不属于中沙群岛)唯一在高潮时有几个小岛高于水面的岛屿,距离中沙群岛(MacclesfieldBank)很近。这些低潮时才露出水面的岛礁或其它海洋特征,大都位于黄岩岛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之内。因为这些低潮时才露出水面的岛礁或其它海洋特征本身不具有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菲律宾在中沙群岛没有任何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在中沙群岛事项上,菲律宾唯一可以与中国谈判的是如何划分重叠的专属经济区。这非常可能把菲律宾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贬为远远低于100海里。

公约第8部,第121条对岛屿和岛礁都有详细定义。根据第121条,岛屿才能拥有领海,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岩石不可能拥有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不过,公约第121条款对岛屿或岛礁的定义也有其弱点。例如,黄岩岛是一个环珊瑚岛(一连串珊瑚形成的小岛)。这些在高潮时仍然能露出水面的细小岛屿,是珊瑚形成的珊瑚堆,不是岩石。自然地,黄岩岛拥有专属经济区不受第121条第三节的规定限制。根据公约第2部,第二节的第六条,这些高潮时露出水面的珊瑚岛,确实可以拥有12海里的领海。一个在高潮时露出水面的细小珊瑚岛可能对支持人类生活起不了很大作用,但把它们连起来(未将珊瑚岛屿连起来前,需要拍照留证,尤其是高潮时露出水面的那些珊瑚小岛,以供后用),那就大有帮助,很可能变成几个大岛屿。这几个大岛屿,每个都有领海,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这些岛屿的专属经济区与菲律宾大陆专属经济区同样享有200海里。还有,这些岛屿是否座落在中国大陆的大陆架上。根据公约第6部条款,大陆架可以延伸超过200海里或超过200海里,直到水深2500公尺,但不超过350海里。菲律宾的大陆架应不能超越5730公尺深的马尼拉海沟。

无论如何,仲裁法庭很难判决黄岩岛不是岛屿。联合国大陆架延伸委员会对日本的冲之鸟人工岛的提按迟迟未作出最后判决可以提供一个案例。冲之鸟人工岛在高潮时只有两块高出水面只有几公分的珊瑚堆。日本人为防止冲之鸟在高潮露出水面不到几公分的两块高地被海水侵蚀,在每一块高地周围用水泥巩固起来。日本人又在周围培植珊瑚,想把珊瑚堆增高。如果日本人没有在这两快高潮露出水面几公分的高地加固,这两块高地在2012年第29届联合国大陆架延伸大会时,可能已被海水侵蚀掉。在这之前,无论冲之鸟是礁,是岛都不重要了,因为日本对周围环境的加固和珊瑚培植,已把原来两块在高潮时露出水面的高地的自然发展给扭曲了。冲之鸟不可能称为岛,因为它再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经过人工改造的岛。委员会再不能看到冲之鸟原来的面目,而只能看到周围被水泥高高加固起来的人工岛。本作者因此不能把冲之鸟称为礁或岛,称冲之鸟为人工岛最为贴切。根据公约第5部,第60条,人工岛不能拥有领海或专属经济区。趁委员会还未作出判决前,中国与韩国还可以再递外交照会,要求委员会派专家到岛上视察冲之鸟,日本是否正在改变冲之岛的现状,包括日本是否正在养殖珊瑚试图冲之鸟的形状。如果查明属实,中国与韩国应要求委员会依据公约第5部,第60条,判决冲之鸟为人工岛。本作者应为冲之岛从日本把周围环境刻意改变后,已不适用公约第121条,第3节,只适用第60条。中国政府依据第60条反对日本把冲之鸟声所为岛,以后对黄岩岛不会有前车可鉴的不必要影响。

公约第121条的条款是整个公约最弱的条款之一,可以有不同的释义。黄岩岛是一个环珊瑚岛,享有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很难被否定。中国政府可以在黄岩岛周围建筑事工,但不要做防范在高潮时露出水面的所有珊瑚高地。因这些高地在高潮时露出比冲之鸟人工岛多好几倍的高度和面积,不需要巩固。应该思想把岛(高地)与岛连起来可以帮助支持人类居住或经济生活的设计。至于可以支持一个人或几十个人,一天或几十天的生活,第121条,第3节就不曾说明。

中国现在应该在黄岩岛应做些什么事?因为中国政府不接受菲律宾政府对南中国海的诉讼,不会把黄岩岛的地质,水文,那些在高潮时露出水面的珊瑚岛屿面积,岛屿数目等有关信息交到仲裁法庭。中国可以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等媒体把这些黄岩岛信息对外发表;又可组织新闻记者到黄岩岛拍摄黄岩岛潮涨潮退时的景象。中国政府更可在黄岩岛从事一切可行的工程项目,把黄岩岛建筑成为一个美丽的环珊瑚岛。只要不刻意把黄岩岛改变成人工岛,其它事工应该没问题。以上的所有活动,刻不容缓。

让我们再看看菲律宾诉讼书。菲律宾更认为其在南沙群岛所占领的岛屿和岛礁等应享有公约所赋予的权利。

中国与菲律宾在南中国海纷争中,在南沙群岛这个地方表现得最差。除了由台湾实际控制的太平岛是个比较大的岛屿外,没有其它像样岛屿,都是一些岛礁或沙洲。反观菲律宾,在南中国海的南沙群岛中,菲律宾正在强占着以下岛屿,岛礁或沙洲:

北子岛(Northeast Cay),中业岛(Thitu Island),西月岛(West York Island),南钥岛(Loaita Island),杨信沙洲(Lankiam Cay),双黄沙洲(Loaita Nan) ,费信岛 (Flat Island),马欢岛(Nanshan Island),和司令礁(Commodore Reef)。

菲律宾在南沙群岛控制的海洋特征,起码有六个合乎公约第121条对岛屿的定义。岛屿可享受公约赋予的专属经济区条款的规定。如果中国要在南沙群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就得把北子岛,中业岛,西月岛,南钥岛,费信岛,和马欢岛收回来。其它附近的沙洲,浅滩等自然会落入这些岛屿的专属经济区内。菲律宾的领土不应被准许超出其三个条约或公约范围外。中国政府不可能让菲律宾继续占领早已被中国发现,命名,和管辖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和其它海洋特征。菲律宾不撤出这些占领区,目的是想以时效法来达成其永久占领。所以,中国应尽快把这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夺回来。在南沙群岛,中国只会与菲律宾谈专属经济区划分,这里没有菲律宾的主权。

不论仲裁法庭是否会对菲律宾诉讼的第二个要求作出裁判,中国拥有现在被菲律宾霸占的这些岛屿,岛礁,海滩,沙洲和其它海洋特征的主权不会有所改变。菲律宾版图必须回归到其三个国际条约规定的主权领土上。

菲律宾的第四个要求是:不要求仲裁法庭对领土和海域主权争端的裁决。菲律宾早已认识,中国享有公约第15部,第3节,第298条条款,免受涉及领土归属、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等争端的括免权。菲律宾把这个不要求的要求也写进去,目的是要仲裁法庭清楚认识其第一,第二和第三个要求是与领土归属无关,菲律宾认为这三个要求是仲裁法庭在公约范围内可判决的项目。这个所谓不要求的要求,没必要评论。

除了以上三个“要求”和一个“不要求”外,菲律宾还有一个“认为”。菲律宾认为所有公约第279条(作者按:即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3项和第33条第1项)的规定已被遵行,包括与中国有足够交换意见。所以,菲律宾认为仲裁法庭有足够理由相信可运用其管辖权审理这个诉讼。

本作者并不同意菲律宾已遵行公约第279条所有规定。第279条规定要和平解决争端。事实上,在2012年4月10日菲律宾在黄岩岛出动军舰来对付两艘中国渔船。这不是和平解决争端。在2013年5月9日菲律宾海岸巡逻艇向台湾渔船开火,打死一名渔民。这绝对不是和平解决争端。以上只是指出两个比较严重的个案,证明菲律宾不但在诉讼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并没有遵守第279条条款的规定。中国政府直至现在还在要求菲律宾政府谈判解决纷争。菲律宾政府不但不理会,还是一意孤行,把争端提到仲裁法庭,要求裁决。所谓已与中国“有足够交换意见”与事实有违。基于以上所说,中国应立刻发函仲裁法庭,述说菲律宾如何没有如他们在诉讼书所说,已遵守第279条条款规定。中国政府更应向仲裁法庭指出,中国与菲律宾在南中国海的争端,完全是主权领土问题。中国政府从未 与菲律宾政府谈判海洋划分问题。仲裁法庭可以对如有发生的中、菲海洋划界事项上拥有裁判权,但不能对中、菲正在发生的领土主权拥有裁判权。

中国与菲律宾如何在九断线内获得最大权利

根据以上所述,菲律宾的领土在菲律宾共和国诞生时已被三个国际条约所订定,没有其它选项。菲律宾唯一可做的是与其邻国谈判属于公约范围内的专属经济区因重叠而需要划分的谈判。菲律宾无权拥有已被中国发现,命名,和管辖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菲律宾应该马上退出此地区,归还这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给中国,以换取中国在专属经济区划分谈判时一些较好条件。菲律宾唯一可能拥有的是一些低潮高地(低潮时露出水面的土地),这些低潮高地如果位于一个国家的大陆架内或专属经济区内,通常属于这个国家,因为这些低潮高没有领海,毗连区或自己的专属经济区。

菲律宾把中国提到仲裁法庭不一定是坏事。菲律宾的诉讼书其中要求仲裁法庭仲裁一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是否拥有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菲律宾的用意可能是希望仲裁法庭判决黄岩岛是礁,不是岛。不过,如以上所述,黄岩岛在高潮时露出水面的是珊瑚堆,不是普通的岩石(Rock)。黄岩岛是一个环珊瑚岛,有些在高潮是露出水面,有些只能在低潮时才露出水面。那些在高潮时露出水面的珊瑚根据公约第121条的定义是岛屿,在公约找不到推翻这个定义的条款。这些岛屿虽然不大,把它们串连起来,支持人类生活不成问题,哪怕只是一个短时期。岛屿拥有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中国在中沙群岛的权利得到最大保证,没有问题。从这点来看,裁决应该对中国有利。

至于东沙群岛和西沙群岛,中国早已拥有绝大部分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基本上,中国只可能是与这区域的邻国谈判专属经济区划分问题。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管辖的这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没有谈判余地。

至于南沙群岛,如以上所述,菲律宾应该马上退出此地区,然后归还这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给中国。菲律宾领土主权必须限制在其三个国际条约规定内。在这方面,中国政府应不停地发动国际舆论压力。越南,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都会乐见其成。中国政府必须要打出这一国际舆论招,尽量得到这些邻国参与。如果菲律宾不自动退出这区,中国政府应考虑运用经济制裁或其它手段。

接下来中国要做的是,把所有与菲律宾有争端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做足勘探。把那些岛屿的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做好划界,如与邻国有重叠的海洋划界,作好谈判准备。本作者在此建议有关当局,组织一个九断线特别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海事专家,谈判专家,国际法专家,和高层官员等。特别工作小组的责任应明确确立。责任应包括:专事执行南中国海一切有关领土主权,负责有关海洋划界(包括海洋划界纷争解决),评估每个月/季/年南中国海的状况与及书写评估报告,和建议中国外交部如何应对在这区域的特发事件或负责提供外交部起草长期政策。

结语

菲律宾最近几年来,不停挑战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权利其实不但是政策错误,技术上也犯毛病。菲律宾因其领土早已被三个国际条约捆绑,是天下皆知之事。但是,菲律宾人贪婪,政府用所谓总统行政命令把在九断线内强占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纳入其领土。今年1月,更把中国诉讼到仲裁法庭。菲律宾要求仲裁法庭裁决九断线不合乎公约规定。本作者认为仲裁法庭没有数据或依据裁判九断线是否合乎公约规定,因为中国从来没有正式法律文件或公开说明宣示九断线内是否只包括所有岛屿,岛礁,浅滩,沙洲,和海洋特征或包括所有海洋(海水面积)和所有岛屿,岛礁,浅滩,沙洲和海洋特征。如果只是包括所有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这应该与公约规定一致。如果是包括所有海洋(海水面积)和所有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那与公约当然不一致。

菲律宾又要求仲裁法庭裁决黄岩岛与及其它在九断线内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的海洋划界。菲律宾在这里犯了技术上的毛病。先说黄岩岛,因黄岩岛是环珊瑚岛,高潮时露出水面的高地不是岩石(Rock),是自然成长的珊瑚堆,所以不适用公约第121条第3节。黄岩岛适用公约第121条,第1节对岛的定义,可以获得200海里经济区。黄岩岛又不同日本的冲之鸟人工岛。冲之鸟人工岛原本有两块在高潮是露出水面几公分的珊瑚堆,也可以称为岛。不过,如果不是得到日本政府这几十年来的加固和珊瑚培植,这两个小小的珊瑚堆可能早已给海水侵蚀净尽。现在的冲之鸟只可称作冲之鸟人工岛。人工岛是不能拥有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

仲裁法庭没有任何依据对九段线作出判决,因为中国到现在还没有正式法律文件显示中国是否声索整个九断线内所有海洋和海洋里所有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或只是声索海洋里所有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如果是后者,这合乎公约条款的规定。不知菲律宾依据中国那一个法律文件说中国声索九断线与公约不一致。

既然菲律宾打出向仲裁法庭裁求救这一招,对中国也未必一定是坏事。菲律宾要求仲裁法庭裁决九断线内一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是否拥有海洋划界权利,这是最好不过了,反正不需要中国向仲裁法庭要求裁决。无论仲裁法庭裁决那些菲律宾要求裁决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结果如何,都不影响中国对这些地方和有关海域的主权。裁判过后,中国可以把菲律宾逐出这些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菲律宾忘记了它的国土主权早已被建国前的三个条约/公约所订定。那么,菲律宾还想霸占着这些早已被中国发现,命名,和管辖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多久?本作者认为菲律宾不会自动退出这些岛屿或岛礁。中国如果真的要收回这些领土,海监或海警船可能不会起有大作用。中国出动其海、空军可能无可避免。菲律宾正在愚弄国际视听,硬想要在没它份儿的中国领土分一碗姜,这是中国绝对不能容许的。

黄岩岛是靠近中沙群岛的一组环珊瑚岛屿(中国把黄岩岛归纳为中沙群岛),高潮时有几块高出水面起码0.5米至3米珊瑚堆。黄岩岛与冲之鸟人工岛不同,后者只有两块在高潮时露出水面只有几公分的珊瑚堆。日本自从在1987年把这两块加固后,又用人工培植珊瑚,冲之鸟就不应该再被称为岛或礁,因为这与公约的定义不一致。现在冲之鸟的确是人工岛,所以应该被称为冲之鸟人工岛,是不能拥有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的人工岛。这也可能为何大陆架延伸委员会在第29届大会不能决定冲之鸟是否可以拥有专属经济区。中、韩两国,应该再度向大陆架延伸委员会补发外交照会,要求委员会立刻到冲之鸟人工岛视察,如果发觉日本刻意加固,应该依据公约第5部,第60条裁决冲之鸟为人工岛。

黄岩岛是岛,不是礁,可以拥有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黄岩岛专属经济区大致可以覆盖整个中沙群岛。九断线以内除了东沙,西沙,中沙,还有南沙。中国在南沙群岛所拥有的大多数为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很少为岛屿。要拥有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一定要拥有岛屿。在南沙群岛的岛屿多被周边国家占领。中国需要把这些岛屿收回来,中国才能更有利地在南沙群岛与周边国家划分南沙的海洋。

中国的九断线政策向来都是模糊不清。不过,现在可能需要更加明确。加入公约成为签署国后,中国需要依公约条款办事。中国需要向全世正式宣布,中国依据公约规定声索九断线内所有权利,同时宣布九段线内所有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的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是中国固有领土,要求所有占领国马上撤出;中国保留对占领国随时驱离出中国领土的权利。菲律宾应认识清楚,菲律宾在九段线内声索的权利,包括岛屿,岛礁,浅滩,沙洲或海洋特征都不是在其三个国际条约或公约所划定的国土范围内,不受美、菲条约保护。若然与中国动武起来,中国肯定不会留手的。菲律宾政府明知这些岛屿,岛礁等中国领土不属于菲律宾,硬要把这些岛屿,岛礁等中国领土纳入其版图,目的是希望经过长悠长一段时间,就可以以时效取得把这些中国领土变为菲律宾领土。这肯定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