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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品茗_红楼文库-红学公案
红 学 公 案
作者:佚名
公案一:宝黛孰优孰劣
红学的第一大公案是宝钗和黛玉孰优孰劣问题,这简直是个永远扯不清楚的问题。早在清末,就有因对钗、黛的看法相左而“几挥老拳”的记载。现在也是人言人殊,各有取向,无法一致起来。“拥钗派”和“拥黛派”似乎都可以从书中找到立论的依据。宝钗圆融,黛玉孤傲;宝钗宽平,黛玉尖刻;宝钗随分从时,黛玉目无下尘;宝钗藏,黛玉露;宝钗曲,黛玉直;宝钗冷,黛玉热;这些性格上的分野,固然因读者个人喜好的不同各有所取;在容貌举止方面,宝钗丰满,黛玉瘦削;宝钗健壮,黛玉羸弱;宝钗稳重,黛玉婀娜,也足以使不同的读者难免情有所偏;更不要说在人际关系上,上上下下对宝钗的称赞众口一词,对黛玉则口中不言,骨子里多有保留,这在很多读者看来,也是决定弃取的重要依凭,因为中国人看人,向来有“打听印象”的传统。何况深一层去看,又不仅此。黛玉尖刻是其表,心地却是忠厚的,甚至带几分傻气;宝钗的宽平后面,则藏着险刁。要说口角有锋芒,黛玉固然,宝钗又岂是肯让人的?里面还穿插着人际关系的远近亲疏——贾母赞宝钗,或许也有人情上的考虑,因为在宗法家庭里,姑表亲比两姨亲要近,老祖宗也许不便于当众夸黛玉。加上作者笔如火舌,左右逢源,故意把钗、黛写的难解难分,对宝钗褒中有贬,对黛玉抑中有扬,使你分不清优劣高下。论才能,第三十七回咏白海棠,黛玉居第二,但李纨评论说:“若论风流别致,自是这首;若论含蓄浑厚,终让蘅稿。”似乎也难分轩轾。而第三十八回接着又写“林潇湘魁夺菊花诗”,黛玉分明又在宝钗之上。可是同回又有薛宝钗“讽和螃蟹咏”,被众人推为“食螃蟹绝唱”,两人又一次平分秋色。论容貌,自然黛玉长得好看,《红楼梦》里的人物,《红楼梦》的读者,一般都这么看,可是第六十三回群芳开夜宴,偏说宝钗“艳冠群芳”。这也就难怪《红楼梦》的读者、研究者莫不感到衡钗评黛之难了。
不光是对钗黛的性格容貌仁智互见,难分轩轾,就是对宝钗在待人接物方面,特别在和林黛玉的关系上是否藏奸,研究者也聚讼纷纭。,不只是由于评论者所持的道德规范不同,因而看法相异,即便运用同一种标尺,也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宝钗和黛五孰优孰劣?谁高谁下?自有《红楼梦》以来,人们就感到不好区分。不好区分,偏要区分,争论自不可免。因此便有“拥薛”和“拥林”两大派,在可预见的将来,看不出有调和的余地。只要《红楼梦》还有读者,此一公案便会永远聚讼下去。
公案二:《红楼梦》后四十回的评价问题
程伟元、高鹗“补”上去的《红楼梦》后四十回,究竟应该如何评价?是《红楼梦》研究中的又一桩公案。
曹雪芹只写了《红楼梦》前八十回‘后四十回为别人所续,弄清楚这一点,是考证派红学的一大功绩。关于胡适提出来的续书作者为高鹗,证据不够充分,现在此说已发生动摇。问题是,续作者为谁是一回事,如何评价是另一回事。无论后四十回系谁人所写,都有一个与前八十回在情节结构上是否衔接,在思想倾向上是否一脉相承,在艺术上是否视为一体的问题。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研究者们拔刀相向了。考证派的几员主将,视程、高补作为寇仇,斥为“狗尾续貂”,贬称为“伪续”、“伪后四十回”,认为续书是对雪芹原著的亵渎,绝不能容忍,必欲一刀斩去方可一快。小说批评派的红学家们,从文学欣赏的角度着眼,一般不取考证派的激烈态度,倾向于补作大体上还说得过去,《红楼梦》得以广泛流传,程、高二氏实有功与焉。索隐派的目光集中在作品的政治和历史的层面,断定雪芹之前另有作者,对后四十回的真伪,反而不予重视。甚而,还认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均出自宁人之手笔;鲁迅对后四十回的评价较持平,认为“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束又稍振”,“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但这一评价的前提,是接受胡适的观点,假定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如果前提发生动摇,评价也必随之而有所改变。
对《红楼梦》后四十回评价不一的原因,固然由于与前八十回相比,补作在艺术风格上有明显的不一致处,但主要还在于史料不足,研究者不能提出有关续书的坚强有力的证据。至今仍有一部分研究者反对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系由两人所写的说法。还有的虽承认后四十回系别人续作,但倾向于其中不排除有雪芹的遗稿在内。而所有这些说法,大都带有猜测性质,缺乏实证,因而也是谁都说服不了谁,只好成为一桩公案,听凭红学家们反复聚讼。
也有因不满意程、高补作,另起炉灶,重新撰写一部续书者,但结果颇令人失望,不用说与雪芹原书南其辕而北其辙,去后四十回续书亦远远矣。相反,近年出版的不论依据何种底本整理出来的《红楼梦》新校本,都不敢斩去程、高补作,哪怕作为附录也好,也要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一同发行。这个不知出自谁人之手的《红楼梦》后四十回,真正是斩而不断,存之难堪,弃之可惜,红学家们为此大伤脑筋,可以说是一桩不同于其他红学公案的更为棘手的公案。
公案之三:《红楼梦》有没有反满思想
索隐派是认为《红楼梦》有反满思想的,而且认为不是一般的反满,而是全书的基本出发点和最后归宿,主旨就在于反清复明。考证派冲击索隐派,并没有把《红楼梦》的反满思想一起冲击掉,许多在红学考证方面做出贡献的红学家,都不否定这一点。如前所说,连余英时也认为曹雪芹有向汉族认同的意识。但也有不少《红楼梦》研究者持否定态度,认为曹雪芹的祖上早已加入旗籍,“护从入关”,立下了汗马功劳,实无可能还去反什么满,可是,如此看问题,便无法对《红楼梦》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妆一段做出正确解释。
第六十三回不仅描写芳官改妆,还为芳官改名,叫“雄奴”,犹嫌不足,‘又叫“耶律雄奴”。宝玉说:“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结合《红楼梦》产生的明清之际的具体背景,宝玉的话难道还有第二种解释么?作者在这里是站在种族的立场上来驱遣他的人物甚为明显。更妙的是接下去芳官的反问:
既这样着,你该去操习弓马,学些武艺,挺身出去拿几个反叛来,岂不尽忠效力了。何必借我们,你鼓唇摇舌的,自己开心作戏,却说是称功颂德呢!显然这是作者转换角色的位置,让宝玉站在作者的立杨,接受芳官亦即读者的反讽。“鼓唇摇舌”、“自己开心作戏”云云,不是指作者而何?难道不正是作者一面“自己开心作戏”,一面又一再声称他的书,“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吗?因此第六十三回这一段描写,可以说是表现作者反满思想的特笔。
如此说可信,则对索隐派红学的有些观点又当刮目相看了。笔者最近读到一篇《悼红四题》,认为《好了歌注》含有讽清吊明的意思,《姽婳词》是写明清在山东青州的最后一役,运用史料进行具体分析,至少可备一说。总之《红楼梦》有没有反满思想,是红学的一个绝大的题目,至为重要,作为红学的一桩公案,历来为研究者所注意,对此一问题的探讨,将把对《红楼梦》思想倾向和思想性质的研究引向深入。
公案之四:第六十四、六十七回的真伪问题
《红楼梦》早期抄本中,庚辰本缺第六十四、第六十七两回,八十回中,只有七十八回;己卯本存第一至第二十回、第三十一至第四十回、第六十一至第七十回,第六十四、·第六十七两回系抄配;甲戌、’舒序、郑藏本系残本,不知道第六十四、第六十七两回原来的有无;其他早期抄本则都有这两回。所以程伟元、高鹗在刊行百二十回本的引言里说:“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第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因此流传下来的第六十四、第六十七两回的真伪,即是否曹雪芹原作的问题,就成为红学考证的对象了。
己卯本第六十四回的回目为:“幽淑女悲题五美吟,浪荡子情遗九龙珮。”第六十七回的回目是:“见土仪颦卿思故里,闻秘事凤姐讯家童。”回末有小注:“《石头记》第六十七回终,按乾隆年间抄本,武裕庵补抄。”这两回书,上承第六十三回,下接第六十八和第六十九回,中间有第六十五、第六十六两个回次,共七回多的篇幅,写的都是“红楼二尤”的故事。如果抽出第六十四、第六十七这两回,“红楼二尤”的故事,在时间上是相接的,但如插入第六十四、第六十七回的情节,便使这段,纪历乱了套。所以有的研究者认为,这两回书中的某些故事情节简直是拦路虎。特别是第第六十七回,叙事松弛,写来拉杂,有的段落如袭人在园中数说祝婆子、宝钗命莺儿往凤姐处送礼,使人感到笨拙。周煦良即据此断定第六十七回是伪作。持相反意见者则认为,戚序本、梦觉主人序本第六十四回有脂批:“《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这说明批者看到了书的全稿。靖藏本第六十七回前面也有批语:“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虽眷念,却破迷关。是何必削发?青埂峰证了前缘,仍不出士隐梦中;而前引即(湘莲)三姐。”也是从全书着眼,因而认为这两回不可能是伪作。对庚辰、己卯本独缺这两回,认为是传失的结果,后来又找到了,其他各本才得以保全,己卯本后来才能补齐。另外的研究者,也有的认为,第六十四、第六十七两回与前后在时间衔接上有矛盾,是由于作者在某次增删中增写了第六十八、第六十九两回,充实和发展了“红楼二尤”故事的情节内容,致使第六十四、第六十七两回曾经一度被作者抽出来进行改写,这便是造成己卯、庚辰缺此两回的原因。
当然以上种种说法,只能说是分析和推测,都不能提供出为什么己卯和庚辰两种早期抄本独缺这两回的直接证据,因此《红楼梦》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书是否雪芹原著这段公案,至今并未获得解决。
公案之五:甲戌本《凡例》出自谁人之手
《红楼梦》早期抄本中,唯独甲戌本卷首有一篇《凡例》,共五条,计七百一十字,内容包括介绍《红楼梦》各种不同书名的来历,指出书中写帝王所在的京都时使用的特殊称谓,说明《红楼梦》描写的重点是“着意于闺中”,声明《红楼梦》·不干涉朝廷,以及解释第一回回目的含义,引用作者的话阐明作书缘起等;另外还有一首七律:“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凡例》的体例很不统一,内容亦有自相矛盾之处,第五条系第一回的题解性质,其他诸脂评本也都有,只是抄写款式不同,文字亦微有出入。因此《凡例》似不出自同一人的手笔。有的研究者主张第五条为脂砚斋所写,另外四条是后人补上去的。也有人认为《凡例》是脂砚斋所写,后来被删去了一至四条,剩下的第五条便成为庚辰、梦稿、戚序等本第一回的回前总评。这样说须有一个假定,即甲戌本确为抄本的最早者。潘重规即认为甲戌本最早,并推断《凡例》系曹雪芹、脂砚斋以前的人所写。但很多红学考证专家不赞成潘说,反而认为甲戌本最晚,所以才有商业性质的《凡例》,因此怀疑是书商所拟作。当然也有人认为《凡例》是曹雪芹自己所写的。为了这篇《凡例》,胡适、俞平伯、吴世昌、潘重规、冯其庸、赵冈、周策纵等红学专家,都发表过意见或撰写了专文。
然而《凡例》究竟是谁写的?至今无法定谳,仍然是一桩有待探考的红学公案。此一公案涉及到甲戌本底本的年代问题,对弄清楚《红楼梦》早期抄本的版本系统大有助益。
公案之六:《红楼梦》的版本系统
现在已发现的属于脂评系统的抄本计有十二种,即甲戌本、庚辰本、己卯本、梦稿本、舒元炜序本、戚蓼生序本、梦觉主人序本、郑振铎藏本、蒙古王府本、南京图书馆藏戚序本、列宁格勒藏抄本、靖应鹃藏抄本。除靖藏本不幸“迷失”,其他诸抄本,大部分已经影印出版,连列宁格勒藏本也于去年由中华书局影印行世了。
但对这十二种抄本的研究是很不够的,文章虽然发表过不少,专书亦时有出版,但距离理清这些版本的系统还相去甚远。可以说,在《红楼梦》的版本系统问题上,迄今为止,还是言人人殊,无以定论。往往一说即出,很快就遭到反驳,而反驳者自己,也不一定坚信己说。特别是版本演变和《红楼梦》成书过程的关系,现在还未能找到大家都基本认可的说法。更不要说不同版本中的脂批的比较和研究,仍有待于研究者做出进一步的努力。至于这些版本的时间顺序,简直是个谜。甲戌本名称的不妥,许多研究者都指出了,因为上面有丁亥年的批语,当然不可能是乾隆十九年甲戌的本子。但仍有不少研究者,包括胡适,坚决认定甲戌本是“海内最古的红楼梦抄本”。己卯本和庚辰本的关系,因观点不同,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冯其庸和应必诚各自一本专著。戚序本,也有很早和很晚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
总之,《红楼梦》的版本系统,即使在红学专家面前,也还是个谜,因此只能成为聚讼不已的公案,诱发人们继续研究下去。
公案之七:曹雪芹的籍贯
曹雪芹的籍贯,研究者中间有丰润和辽阳两说。丰润说为周汝昌所力主,《红楼梦新证》增订版第三章对此考论甚详,并附有《丰润曹氏世系表》。周汝昌之前,李玄伯于1931年在《故宫周刊》发表《曹雪芹家世新考》里,已提出曹家的原籍是河北丰润(u。所据以立说的材料,为尤侗的《松茨诗稿序》一文,其中说:“曹子荔轩,与余为忘年交,其诗苍凉沈郁,自成一家。今致乃兄冲谷薄游吴门,得读其《松茨诗》,则又体气高妙,有异人者。信乎兄弟擅场,皆邺下之后劲也。余既交冲谷,知为丰润人。”冲谷即曹鋡,曹寅《楝亭诗钞》中涉及冲谷及其二兄曹纷的诗共六题二十二首,有“卯角”、“骨肉”、“伯氏”、“仲氏”、“夜雨床”一些遣词用典,周汝昌认为“无一不是兄弟行的字眼”。尤其《楝亭诗钞》卷二的《松茨四兄,远过西池,用少陵“可惜欢娱地,都非少壮时”十字为韵,感今悲昔,成诗十首》一诗,第三首有“恭承骨肉惠,永奉笔墨欢”句,连阎若璩的《赠曹子猷》诗注里也加以引用。“总不会是本有他解而被我们误认作指兄弟的”,所以周汝昌断言,曹寅和曹铪绝不是“同姓联宗”,而是有“骨肉”关系的血统兄弟。那么,曹铪即冲谷既然是丰润人,曹寅当然也就非丰润莫属了。
然而问题就出在这里。冯其庸先生为了弄清楚曹家的籍贯,查阅了有关曹家谱系的大量资料,包括明。清两朝修撰的《丰润县志》,发现由曹鋡的父亲曹鼎望“槛修”的丰润曹谱根本不载曹雪芹祖父这一支。冯其庸写道:
据曹寅的诗集里可以得知曹鼎望钓第二子曹鈖及第三子曹鋡,都是与曹寅有很深的交往的,曹寅的诗集里留有涉及他们的诗多首。从这些诗句看,他们是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的。这就是说第六次重修丰润曹谱的“监修”曹鼎望的两个儿子都是曹寅的至交,因此曹鼎望对曹振彦、曹玺、曹寅一家是必然很了解的。这里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既然丰润曹氏宗谱的监修者曹鼎望对曹振彦、曹玺、曹寅这一家关系很密切,如果曹寅一家确是丰润曹分出到辽东铁岭去的,曹玺、曹寅的东北籍贯确是铁岭,曹寅与曹冲谷、宾及等确是同一始祖分支下来的,那末曹鼎望在监修此谱时为什么把这一支就在眼前的同宗兄弟不编修入谱而要排除在这个谱外呢?
这问得确实不无道理。而且不仅如此,清康熙三十一年曹鼎望参加撰修的《丰润县志》,也只字不提曹寅。甚至连扬州仪真人曹仪也被编入这部县志,仅仅因为他曾被封为“丰润伯”。原籍奉润,于崇祯二年出关的曹邦一支,也列入县志。于是冯其庸又问道:“既然扬州的曹仪可以编入县志,既然由丰润分出去的曹邦也可以编入县志,那么,现任内务府江宁织造的曹寅以及他的一家,如果说他的祖籍确是‘丰润’的话,为什么不能编入县志呢?难道他的声望、地位还不够格吗?”这问得同样有理。所以冯其庸说:这种现象没有别的解释,就是曹雪芹的祖籍确实不是丰润,他们这一支不是明朝永乐以后由丰润出关的曹端广的后人。
冯其庸根据《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认定曹雪芹上祖的籍贯是辽东的辽阳和沈阳,始祖为曹俊,属于宗谱上的第四房。但“曹俊其人究竟原籍何处,则是悬而未决的问题”。而周汝昌称,他所探讨的并不是曹氏祖籍为辽阳问题,因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而是指“辽阳的曹氏到底是土著还是移民”。这样看来,关于曹雪芹上祖的籍贯这段公案,似乎并未最后解决。何况,红学家中对《辽东曹氏宗谱》的真伪问题还存在一些不同看法,特别宗谱中四至八世“谱失莫记”,至九世才列曹锡远,这种“五世空白”的情形一时难以得到圆满的解释,更增加了问题的难度。
公案之八:曹家的旗籍问题
曹雪芹上祖的籍贯固是一红学公案,其所隶之旗籍,也是长期聚讼不已的问题。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提出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应当说所依据的材料是充分的,因为清代的许多官书如《四库提要》、《清史列传》、《清史稿》,以及《雪桥诗话》,《八旗文经》、《八旗画录》等私家著述,都无一例外地这么说。
可是问题也随之而来。周汝昌说:“其实‘汉军’二字是大错的。”他认为曹家不是汉军,而是“满洲旗人”,“曹寅、曹雪芹决不能再与汉人一例看待”。《红楼梦新证》“籍贯出身”章对此申论道:
我们须切实明瞭:一、曹家先世虽是汉族人,但不同“汉军旗”人,而是隶属于满洲旗。二、凡是载在《氏族通谱》的,都是“从前入于满洲旗内,历年久远者”。三、曹家虽系包衣出身,但历史悠久,世为显宦,实际已变为“簪缨望族”。四、从曹世选六传到雪芹,方见衰落,但看雪芹笔下反映的那种家庭,饮食衣着,礼数家法,多系满俗,断非汉人可以冒充。综合而看,清朝开国后百年的曹雪芹,除了血液里还有“汉”外,已是百分之百的满洲旗人,不但“亡国”“思明”的想法,放到他头上,令人感觉滑稽;即是“明珠”“顺治”等说法,在一个积世满洲旗家里生长起来的曹雪芹,中经变落,山村著书,却专为别人家或宫廷里“记帐”,造作无数的奇妙谜语去影射前朝的一班名士,——以他彼时的处境与心情而论,亦是万难讲通的。
周汝昌对雪芹旗谱这段论述,恰好反映出此一公案不是研究者深文周纳,而是与理解曹雪芹及《红楼梦》的思想性质密切相关。他的观点很明确——曹家“隶属于满洲旗”,“已是百分之百的满洲旗人”。但另外一些研究者不同意周说,如冯其庸原认为曹家原是归附后金的明朝军官,在天命、天聪时原属汉军旗,后归入满洲正白旗;李华则说曹家应是正白旗满洲尼堪(汉人),乾隆后“属于内务府包衣拨出者”,有拨入正白旗汉军的可能;朱南铣主张曹家是内务府满洲旗分内的汉姓,是被满族同化了的汉人,等等。意见相当分歧。所以如此,也与清入关前的八旗制度的复杂性有关,史学界对此也常常搅扰不清。“满洲旗”、“汉军旗”、“包衣旗人”、“满洲旗人”、“包衣汉人”、“包衣满洲人”、“内务府汉姓人”,以及“内满洲”、“内汉军”等等,区分起来,着实不易。
曹家到底是汉人还是满族人?研究籍贯也好,旗籍也好,归根结底是要弄清这个问题。1982年《红楼梦学刊》发表的张书才的《曹雪芹旗籍考辨》一文,颇值得注意。该文通过考辨大量史料,得出如下结论:“曹家不仅先世是汉人,而且在被虏入旗并辗转成为皇室家奴之后,仍然被编在包衣汉军佐领之下,属于正白旗包衣汉军旗籍,一般称为内务府汉军旗人,简称内汉军。”作者认为,曹家的这种身份,使它处于旗人社会的底层,所谓“内府世仆”、“包衣下贱”,既受着皇室主子的压迫,又为平民旗人所“贱视”;另一方面,他们“原系汉人,并非满人”,在满、蒙、汉三种旗人中等级地位最低。照说他们的满化程度较八旗汉军更深一些,但顺、康以后,恢复乃至发展汉族文化传统的趋势甚为明显,因此清朝开国百年后的曹雪芹,其满化的程度较之他的先辈不是更深了,而是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张书才的这一观点与周汝昌大相径庭,使曹雪芹的旗籍问题,陷入进一步的聚讼之中。
公案之九:靖本“迷失”
靖应鹍藏抄本《红楼梦》,是现在已知的十二种脂评系统的抄本之一,但也是唯一未能公诸于世的抄本。1959年夏天,南京的毛国瑶从靖应鹃家里看到此书,并与戚序本对照,过录下来一百五十条戚本所没有的批语。其中有的批语为诸本所无,意义十分重大,如第十八回墨笔眉批:“孙策以天下为三分,众才一旅;项籍用江东之子弟,人惟八千。遂乃分裂山河,宰割天下。岂有百万义师,一朝卷申(甲),芟荑斩伐,如草木焉?江淮无涯岸之阻,亭壁无藩篱之固。头会箕敛者,合从缔交;锄稷棘荆者,因利乘便。将非江表王气,终于三百年乎?是知并吞六合,不免轵道之灾,混一车书,无救平阳之祸。呜呼!。山岳崩颓,既履危亡之运;春秋迭代,不免去故之悲。天意人事,可以凄怆伤心者矣。”接下去又有:“大族之败,必不至如此之速,特以子孙不肖,招接匪类,不知创业之艰难。当知‘瞬息荣华,暂时欢乐’,无异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岂得久乎!戊子孟夏,读虞(庾)子山文集,因将数语系此。后世子孙,其毋慢忽之。”批语署年为戊子,是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距雪芹甲申之逝只有四年时间,应出自畸笏一千人之手。诚如余英时所析论的那样,此一批语似流露出一种朝代兴亡之感,甚至可以“附会明代的终结”,其价值可想而知。又如第二十二回一条眉批:“前批知者聊(寥)聊(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丁亥夏的批语,又自称“朽物”,自然是畸笏的口吻;而他称脂砚已先他而去,因此脂砚和畸笏当然不是一个人,这对解决脂砚和畸笏是两人还是一人的问题,提供了实证。
由此可见靖藏本的重要。据毛国瑶回忆,该本分十大册装订,每隔四回即有蓝纸封面,并钤有“明远堂”、“拙生藏书”篆文图记。1964年他曾将过录下来的一百五十条批语寄给俞平伯、周汝昌、吴恩裕、吴世昌等红学家,后来周汝昌在香港《文汇报》和《文物》杂志撰文介绍过囚,1974年9月始正式刊载于南京师范学院编印的《文教资料简报》。但靖藏本本身,除毛国瑶外,红学家谁都无缘看到。据说是“迷失”了,而且早在1964年靖家就没有找到这部旧藏。
与此相关的还有“夕葵书屋《石头记》卷一”的批语问题,也是毛国瑶抄给俞平伯的,系靖应鹍在《袁中郎集》中找到的一张残页,内容为:
夕葵书屋《石头记》卷一
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千除夕。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赖头和尚何,帐帐。今而后愿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书有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泪笔。这条批语中,署年为“甲申八月”,甲戌本作“甲午八日”,显然靖本为是,考证雪芹卒年也就不会发生是否记错时间的问题了。
但“夕葵书屋《石头记》”是否即是靖藏本?又增加了一层疑难。人们真希望已经“迷失”的靖本能够“迷途知返”,重新回到藏主手中,然后公之于众,以有益于红学研究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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