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全市58所中小学校暂时停课停学
嘉兴海宁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4月3日凌晨,海宁市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该阳性病例的主要轨迹通报如下:
杨某某,女,51岁,现住址:海宁市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硖西二里中区123号。
3月28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3:00-14:00硖西二里中区102号;
16:00到桐乡市屠甸镇海星村秀园小区花园路店面房南露天摊位买菜,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29日、30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7:00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3月31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2:00去硖石街道沙泗浜4幢3单元;
13:00到硖石街道沙泗浜路68号建忠裁缝店;
14:00返回家中;
19:00到硖西二里中区101号;
20:00返回家中。
4月1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7:00下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2日
7:30到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9:30去海昌街道隆兴社区核酸采样点;
10:00回浙江奥王服饰有限公司上班;
17:00去硖西二里世纪烟酒超市后返回家中,后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海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3日下午14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确保社会面快速静下来,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
2.严格落实“测温+扫'嘉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格守好各类“小门”。
3.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及线下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停学。
4.除超市、商场、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的服务类场所,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暂时关闭。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5.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饭店、餐馆等不得堂食,仅供外卖。
6.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暂缓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
7.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8.严格管控高速出口,除保障生产、生活、防疫等重点物资运输外,暂停车辆进入;国道、省道车辆可过境,人员不得下车;杭海城际铁路、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
9.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单位个人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10.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照“三区”管理规定执行。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间距,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的村(社区)、单位报告。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海宁全市58所中小学校暂时停课停学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3日下午14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及线下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停学。
根据防疫要求,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全市58所中小学校暂时停课停学。义务教育学校4月6日至8日停课不上网课,复学后利用三个周六补课,若4月11日起II级应急响应未取消,则各校“一校一策”开展线上教学。高中段学校做好留校学生的教学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4月6日起实行“一校一策”线上教学。目前,各校已做好线上教学的充分准备。
这些班次动车来温人员,
请尽快就近做核酸检测!
苍南县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
行动轨迹公布
4月2日22时21分,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回苍人员筛查中发现。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30日傍晚,乘动车D3141动车(2车厢)在苍南动车站下车,随后到通福路城北小区家中。3月31日全天在家休息,未出门。4月1日下午,到红太阳理发店(灵溪镇沪山康达西路49号)理发。
4月2日,从家步行到百丈小区核酸场所(灵溪镇百丈村篮球场)检测核酸,之后回到城北小区家中,直至被管控隔离。
接触新冠阳性感染者有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期间、地点与感染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如有3月27日以来乘坐从上海过来的列车,请您立即静止在家并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乐清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
活动情况公布
4月3日1时12分,乐清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返乐人员筛查中发现。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该感染者女儿陪同其前往上海某医院看病。
3月30日,乘动车D3141(2车厢16F)与女儿(2车厢16D)从上海返乐。17时05分,到达乐清站。17时17分,乘坐弟弟自驾车前往柳市镇前西垟村,女婿陪同。17时40分,到达西兴路81号家中,此后居家隔离。
3月27日以来坐过这些班次动车的来温人员,
请即做核酸!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发散发,形势复杂严峻!3月27日以来,有乘坐下列班次动车来温的人员(含中途上下车者),请尽快主动就近做核酸检测。
动车班次:G1226、G7323、G7325、G7331、G7333、G7335、G7337、G7349、G7367、G7434、G7511、G7521、G7545、G7549、G7594、D3205、G7585、D3135、D3201、D2281、D2286、D3145、D3141。
为了自己和家人健康,敬请近期非必要不流动。在温必用“温州防疫码”,公共场所必扫“场所码”!
湖州长兴县在集中隔离点
发现1例新冠病毒确诊病例
4月3日上午,长兴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一名隔离人员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经市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系3月31日通报病例的同行家属,于3月30日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管控,经流调,该病例过去14天在长无其他活动轨迹。
宁波北仑区发现1例
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
2022年4月3日凌晨,北仑区发现一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该人员系省外来仑货车司机,在甬台温高速柴桥高速出口卡点核酸检测中发现,样本初筛结果异常。经北仑区人民医院和区疾控中心复核,初筛结果为阳性。该阳性感染者近期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旅居史,目前已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已纳入管控,对相应区域及车辆实行管控及消毒处理。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