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照(1691—1745),初名默,字得天,号泾南、天瓶居士,室名法华盦,松江府(今上海松江区)人,是清代藏书家、书法家、戏曲家、书画目录整理者。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雍正十一年(1733)官刑部尚书,雍正十三年,因于贵州平苗乱无功,夺职入狱,至乾隆七年(1742)复任刑部尚书,乾隆十年(1745)卒,谥号“文敏”,清《退庵金石书画跋》中记载:张文敏行草楷书,具为本朝书家之冠。故论者谓:元有赵松雪,明有董思翁,我朝有张得天。三人皆谥文敏,而功力悉敌。张照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中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历官赞善、侍讲、侍读、庶子、侍讲学士、少詹事、内阁学士、刑部侍郎、左都御史、抚定苗疆大臣。乾隆初以罪革职。复起授内阁学士,历官刑部侍郎、刑部尚书。 乾隆十年(1745年),丁父忧,奔丧至徐州,卒于途中。
张照擅书画,工诗。是《劝善金科》《昇平宝筏》《月令承应》《法宫雅奏》《九九大庆》等宫廷大戏的编撰者。 清高宗作《怀旧诗》,列其名于五词臣中。沈德潜谓其“性地高明,通释氏教,所作诗左磕右触,皆禅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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