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有“是药三分毒”之说,也未曾考证出于何典,依愚之见,此语大致有三层意思。
其一,凡药皆有偏性,如偏寒、偏热、偏温、偏凉。
即使是所谓的平性,也只是说其偏性不太明显罢了。中药之所以能治病,就是以药物之偏来纠正人体之偏,故有“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即用其性偏热之药来治疗人体的寒病,用其性偏寒之药来治疗人体的热病。药物之偏性即药物之毒性。
其二,中医所说的药物的毒性与现代医学所说的毒副作用不完全一样。
中医讲究辨证用药,若药证相应,药即无毒。如前面所说的以偏纠偏,使人体达到阴阳平衡,药物就显示其治疗作用而不显其毒性。若药不对证,以寒治寒,以热治热,犹如抱薪救火或如雪上加霜,使本已偏颇之体更加失衡,此时则尽显药物之毒性。
其三,药物的毒性与用药的剂量有关。
古人云:“物无美恶,过则为灾。”凡事皆有度,适量就好。砒霜乃剧毒之药,但少量砒霜,用之得法,可治癌症;饭食过量,轻则伤人胃肠,重则亦可死人,遑论药物哉!
素问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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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中医
北京同仁堂坐诊医师
省会城市某公立中医院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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