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废油产生企业的危废规范化管理意识,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控,近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对全区重点废油产生行业开展了全面摸排,确定了44家重点废油产生单位。
针对排摸发现的情况,11月28日下午,区生态环境分局召集存在不规范废油管理行为或环境安全除患的21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废油规范化管理专题集中约谈。
国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相当部分与危废有关,不仅影响面大,而且给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肇事者也受到了严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量达到3吨以上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废油作为危险废物一种,必须做到程序规范、贮存规范、运输处置规范。
约谈会上,对存在废油处置管理不规范行为的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完成期限。相关企业表示,将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加大设施投入、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常态机制,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约谈后,危废管理人员与环境执法人员一起,对相关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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