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的一封信

尊敬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环评质量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生命线”, 为遏制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提高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2020年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关于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463号)等文件,并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了“全国环评‘放管服’工作推进视频会议”。针对一些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形式走过场,一些环评单位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不高,一些地方把关和监管不到位等三方面问题,就进一步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强化溯源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环评工作质量,规范环评市场秩序提出明确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工作,并对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负责。在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时,可参考环评信用平台和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考核结果,选用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并在合同中明确环评文件质量要求。在环评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基础资料,掌握环评工作进展,并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应与环评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投入和资金来源。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按要求开展环评公众参与工作,对公众参与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

环评单位对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环评文件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应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形成可追溯的编制工作完整档案;对有关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资料等进行审核;如实向建设单位反映环评结论。编制主持人应组织现场踏勘,全过程组织参与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并加强统筹协调等。

我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加大监管力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复核;加强环评溯源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促进环评质量提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25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环评报告“抄作业”,必须一查到底
守护绿水青山 必须守住环评“第一关”<div>20200730工人日报</div>
生态环境部公布3起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典型案例(2022年8月26日)
重磅!环评资质退出历史!生态环境部:超80%项目环评无需审批 后监管可入刑
环评信用平台首条诚信记录将诞生
关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调查处理情况的说明 | 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