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普降大雪,路面湿滑,为群众出行带来困扰。
西安市人社局温馨提示
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等造成伤害的
可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如遇因雪天造成的交通事故伤害且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的,按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领取其他相关工伤待遇。
而在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摔倒受伤的,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因工外出摔伤的
可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款规定,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因工外出期间,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因雪天滑倒摔伤,但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在无第三方责任时,住院治疗费用由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在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挂账结算即可。
特别提示
属于上述工伤认定范畴的,受伤后请第一时间就近治疗,单位或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待病情稳定后,请转入西安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点击←查看)。继续治疗,工伤认定后可挂账治疗。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