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不断探索新时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改进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严把“三道关口”,保证每起案件成为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
一是实行案审“关口”前移,把住事实证据关。移送审理的案件材料有时存在一些缺陷,当审理部门要求补证或完善有关手续时,往往因失去了最佳取证机会,致使证据无法补证到位。为解决此类问题,审理部门将案审“关口前移”,主动与案件检查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适时提前介入,对已取得的证人证言和证据进行把关,在固定证据、完善办案手续等方面,查缺补漏,力求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将案件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印发案件检查部门对照检查、自我完善。
二是注重内审监督,把住程序关。审理室不仅对移送审理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进行严密审查,鉴别是非,而且对其所办案件是否遵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监督。在审理过程中做到“三坚持”,即:坚持与被调查人员谈话;坚持错误事实同本人见面,听取意见和辩解;坚持从“四个要件”上进行审理,不留疏漏,防止有错推定的主观臆断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住定性处理关。审理中做到评阅案卷,熟悉案情,定性准确后,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起来,把案件审理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全面、客观、具体地分析违纪问题发生的社会背景及政治影响,提出恰当处分意见,使案件处理既合法合规,又合理合情,达到组织上满意、各方认可、被处分人真正受到惩戒和教育的目标。(湖北省纪委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