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央最近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给我们划定了一条看得见、够得着的“标线”;《条例》开列详细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项法规,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那么,如何去贯彻落实呢?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要以“严”和“实”的精神,“一以贯之”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才能真正塑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把手”带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央的要求很明确,就是要“以上率下”。落实两项法规,关键也在于“以上率下”,“一把手”时时处处都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是带头学,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两项法规体现了依规治党、以德治党和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一个为党员领导干部提供行为导向“坐标”,一个为组织和党员划定了禁区“雷池”。学习、宣传《准则》、《条例》,主要领导要带好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把《准则》、《条例》印刻心中,时时思量、事事对照、处处谨行,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好表率。二是带头做,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要牢固树立法纪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不可心存贪念。“从政想发财,肯定要胡来”。古人也说“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慎独慎微、净化三圈、清正廉洁、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三是带头抓,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作为“一把手”,要把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落到实处,必须综合运用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约谈等方式,直面身边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出现的“四风”、“四种形态”的问题,及时拉拉袖子,扯扯耳朵,甚至大喝一声。给力度不够的“加把火”,给办法不多的“补补课”,给想当老好人的“敲警钟”,给新班子“提个醒”,切实牵住抓好落实两项法规的牛鼻子。同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不回避、不袒护,为他们办案撑腰壮胆。
“一把尺”衡量。两项法规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全党和所有党员、干部的要求;不仅是对做官的要求,也是对做事做人的要求。“为尺可量短长,为镜可鉴优劣”。首先,自己要经常“照一照”。《准则》和《条例》的颁布,让党员干部有了镜子,知道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要经常看看自己是否达标合格,特别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出来的问题,“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确保警钟长鸣、发条拧紧。要从自身找差距,慎“初”慎“小”,及时的红红脸、出出汗,用理想信念来衡量为人处世,用《准则》《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其次,组织要经常“量一量”。将“三严三实”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及时“咬咬耳朵、拽拽袖子”,并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最后,要让群众经常“评一评”。干部干得怎么样,地方发展好不好,老百姓最有发言权。要强化群众监督来倒逼干部做到自律和他律,真正成为组织信任、群众认可的好干部。
“一竿子”到底。落实两项法规,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严格执行、不留“死角”。一要上下联动。健全责任和压力传导机制,迅速把两项法规等要求传递到基层,防止中间层层截留、信号层层衰减,形成“上动下不动”,在一片落实声中落空。二要分类施策。在执行基准要求的前提下,要明确区分不同岗位、区分“四种形态”、分清“三个区分”,让每个人都能“对号入座”,执行起来不打折扣。三要强化查处。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发现对《准则》、《条例》落实不力的,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要实行严查、严处,不批条子、不开后门,对典型案例还要公开曝光,以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一辈子”坚守。落实两项法规,坚持一阵子不难,坚守一辈子不容易。什么叫不简单?把简单的事情一件件地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不平凡?把平凡的事情一天天做好,就是不平凡。在建国初期,我们老一辈的共产党人无论前路多么难行,生活多么困苦,始终坚守共产党员的廉洁本色,哪怕是面对改革开放之后的各种糖衣炮弹攻击,依旧岿然不动,乃是我们要学习坚守一辈子的楷模。尤其是进入21世纪,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要坚守一辈子,必须始终把党的纪律刻在心上,必须始终把党的纪律作为行为准则,必须始终按党的纪律规定与“三严三实”来办事,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在服务群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中共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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