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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詞義的異同
古今詞義的異同

【重點】:古今詞義發展變化的三种類型、辨別古今詞義的細微區別(微殊)

一、詞義的變化與辭彙的變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在講古今詞義的異同之前,首先應該明確,詞義的變化與辭彙的變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辭彙是語言中所有詞的總合。辭彙是語言的建築材料,辭彙是由眾多的詞構成的,自古至今,辭彙是一直在不斷地發展變化着的。漢語的辭彙也一样,這種發展變化包括三個方面:

1、舊詞消亡。

由於社會制度的變更,與之密切聯繫的一些詞也就隨著舊制度的消亡而消亡了。如:《左傳·昭公三年》有一段記載奴隸社會中把人分為十等的文字:“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台。”由於奴隸制度的消亡,其中“皂、輿、隸、僚、僕、台”等表示各種奴隸等級的詞也就隨之而消亡了。

再如:?(兩歲牛)、(三歲牛)(四歲牛)——在以畜牧業生活為主的社會裏,這些詞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明人們對牲畜的重視和認識。但當社會發展到以農耕為主的時代,這些專門的辭彙,就逐漸失去了它們存在的意義。因而這些辭彙以後就很少再用了。再如一些反映古代酷刑的詞:劓:割去鼻子;黥:在臉上刺字,並加墨於其上,又叫墨刑;臏:剔去膝蓋骨(孫臏),這些詞語也隨著舊制度的消亡而消亡了。

2新詞產生。

詞是客觀事物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它與社會生活的聯繫最為密切,對社會生活的變化反映最為敏感,因此辭彙的發展變化比起語音、語法也最快。隨著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科學、習俗等等的不斷變化,人類思維的深化,新思維、新概念也大量地產生出來,這些都要求語言能夠滿足新的交際需要,因而也就推動了新詞的大量產生。這一點比較容易理解,不作舉例說明。

3、詞義的發展變化。

嚴格說來,人們對社會、自然的認識不斷深化,所有的詞義古今都有差異,比如以最簡單的“人”為例,古今所指雖然相同,但是古代人所理解的“人”跟我們今天觀念中的“人”肯定會有不同,又如古今生活方式的變化也使一些詞的內涵發生了相應的變化,例如“坐”,古代是指雙膝著席,臀部落在腳後跟上,而現在是雙腳垂地,臀部著物。我們所講的詞義的變化,一般不包括這種概念上的差別。

由以上三點可知,我們講古今詞義的異同,只是辭彙演變中的一種情況。我們講的詞義異同,是指同一個詞,它所指的意義古代和現在有哪些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古今詞義異同的基本情況

語言是不斷發展的,同時又是有繼承性的。反映應在詞義上,古今詞義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有繼承的一面,也有發展的一面。我們今天閱讀古書的一個難點,是詞義差異帶來理解上的障礙。因此有必要正確認識和掌握古今詞義演變的知識。

全面考核古今詞義的繼承和發展,我們發現,古今詞義的異同表現為三種情況:

1、古今意義基本相同

我們知道,古今漢語在詞義上具有一定的繼承性。語言中的基本詞彙,即語言辭彙中同人們千百年來的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的最基礎的部分,具有歷時的穩定性。這些詞數量不多,但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其意義基本未變。例如:

名詞——人、手、牛、羊、日、月、山、川、風、雨、雷、電。

動詞——出、入、起、立、哭、笑、打、罵、跳、叫。

形容詞——長、短、輕、重、方、圓、大、小、扁、平、尖、鈍、美、醜、善、惡。

數詞——一、二、三、四、十、百、千、萬。

上述諸詞,古今意義基本相同。我們說“基本”,意味著它們自古及今並非沒有一點變化。例如,“人”的詞義,古人和今人的認識並不完全相同。

《說文解字》:“人,天地之性最貴者也。”《現代漢語詞典》:“人,能製造工具並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高等動物。”可見,現代人對“人”的本質屬性的認識,要比古人深刻得多。但不管怎麼說,古語中的“人”和今語中的“人”,所指並無不同。基本詞彙的古今詞義基本相同,體現了現代漢語對古代漢語的繼承關係。

基本詞彙裏的詞數量不多,卻是漢語辭彙的基本部分。正是這類詞,同發展緩慢的語法結構一起,保證了語言的穩固性。

還有一些詞雖然不屬於基本詞彙,但是古今意義也沒有發生變化。《說文》:“釣,鉤魚也。”即用魚鉤釣魚。又:“秕,不成粟也。”意思是秕穀是沒有長好的糧食作物。古今沒有什麼變化。又如“蟋蟀”“芍藥”都是古書裏早就有的詞,現在它們還是這個意思。都反映了古今詞義有繼承性的一面。

就古代漢語的學習來說,基本詞彙一般不會給我們造成什麼困難。但是,即使是這部分詞,我們也要留心學習和比較,不能認為好懂而輕易放過。比如“去”,現在是“到、往”的意思,“我去北京”,北京是我將要到的地方,而古代則正好相反,“孔子去魯”,魯是孔子將要離開的地方。

 

2、古今意義完全不同

有些詞,古今詞形(書寫形式)完全一樣,但含義迥異,即同字異詞。本來是不同的詞,古代和現代用相同的字記錄,因而該字的古義和今義迥然不同。在閱讀文獻時一定要注意。例如:

找——古代的含義是“划船”。《集韻·麻韻》:“划,舟進竿謂之划。或從手。”(“或從手”說明“划”的另一寫法為“找”)《字彙·手部》:“找,與划同,撥進船也。”現代“找”義為“尋找”。

綢——古代是“纏繞”之義。《楚辭·九歌·湘君》:“薜荔拍兮蕙綢。”宋洪興祖補注:“綢,縛束也。”成語“未雨綢繆”中“綢繆”二字,義為緊密纏繞。《詩經·豳風·鴟號》:“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孔穎達疏:“鄭(玄)以為鴟鴞及天之未陰雨之時,剝彼桑根,以纏綿其牖戶,乃得有此室巢。”後常以“未雨綢繆”喻防患於未然。“綢”在現代指“絲綢”。

搶——古代義為“突過”或“撞”。《莊子·逍遙遊》:“我決起而飛,搶(qiāng)榆枋,時則不至,而控於地而已矣。”句中“搶”為“突過”義。《戰國策·魏策四》:“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耳。’”句中“搶”是“撞”義。現代“搶”(qiǎng)是“搶奪”義。

叔——上古作“拾取”講,如《說文》:“叔,拾也。”《詩經·豳風·七月》:“九月叔苴。”現代“叔”只用于親屬稱謂。

完——古代是“完整”、“完好”之義。《說文》:“完,全也。”《荀子·大略》:“食則饘粥不足,衣則豎褐不完。”成語“完璧歸趙”、“覆巢之下,豈有完卵”,“完”都表示“全”義。現代漢語中“完”是“完了”、“終結”之義。

交通——古代是“勾結”義,貶義詞,如《漢書·江充傳》:“(趙太子丹)交通郡國豪猾,攻剽為奸,吏不能禁。”現代則是各種運輸和郵電事業的總稱。對於古今意義完全不同的詞,要下功夫一一記牢。

 

3、古今意義有同有異

古今詞義有同有異,這是古今詞義對比中最常見的情況。“同”,指古今詞義有聯繫、有繼承;“異”,指古今詞義有發展、有變化。學習古漢語辭彙,最重要的內容之一,就是掌握古今詞義之間的差別,特別是細微的差別。例如:

勸——古今皆有“勸說”之義。但古義側重於積極提倡,即“鼓勵”、“勉勵”,如《左傳·成公二年》鞌之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即以此來鼓勵事奉國君的人。又如“勸學”、“勸農”都是鼓勵的意思。今義則側重於消極阻止,即“規勸”、“勸告”、“勸解”。

給——古今皆有“以物與人”之義。但古義是“供給”、“供應”、“使……足”,即把物質生活資料給予需要的人使用,如《戰國策·齊策四》:“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無使乏。”今義則是一般的“給予”。

再——古今均有“第二次”之義。但古義只表“第二次”或“兩次”,如《左傳·僖公五年》:“一之謂甚,其可再乎?”《左傳·莊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今義則是“再來一次”之義,表示動作反復進行,可指“第二次”,也可指“第三次”、“第四次”等。

暫——古今均有“時間短”之義。但古義還表“突然”、“倉猝”,《史記·李將軍列傳》:“李廣暫騰而上胡兒馬。”“暫騰”是“突然(一下子)騰躍起來”的意義。此義現代已無。

信——現代指“書信”,古代則指“信使”、“使者”,即傳遞資訊(含書信)的專人。如《世說新語·雅量》:“謝公與人圍棋。俄而謝玄淮上信至。看書竟,默然無言。”句中“信”指使者,“書”指“信”帶來的書信。等等。

古今詞義有同有異的情況十分複雜,詞義差別有時可以相當細微,容易造成誤解。對於古今詞義的細微差別,在學習中尤應注意分辨,防止以今義去解古義。

敵——古代是匹敵、相對等的意思。《左傳》有“凡公女嫁於敵國”的說法。意思是國君的女兒嫁到大小對等的諸侯國去(即門當戶對的意思)。但是人們從許多語感出發,會把“敵國”理解為敵對的國家,這就完全錯了。

又如上世紀六十年代有一位讀者和一位文學史專家討論問題,這位讀者還缺乏閱讀古書的能力,《爾雅》說“鳧,雁醜也”,他理解為鳧是一種醜陋的雁,這就完全錯了。詞義搞不清楚,討論也就失去了前提。醜在古代作“類”講,雁醜,就是雁的一類。在現代動物學裏,雁屬鴨科,鳧是野鴨,可見古人把鳧和雁堪稱同類是有科學根據的。

 

二、古今詞義發展變化的類型

古今詞義在各方面都表現著差異,主要分爲以下幾個方面:詞義範圍、詞義感情色彩、詞義程度輕重等。下面分別予以說明:

(一)詞義範圍不同【[1]

詞義範圍主要指詞義的外延而言,我們以圓圈表示詞的古義和今義,可以形成以下幾種幾何關係:

在古今詞義的關係上,A圖代表古今意義完全相同,B圖代表古義與今義之間的交叉關係,詞義在發展過中,古義的部分意義消失,今義又産生出來新的意義。這是多數詞義變化的情況。C圖今義包含古義,表示今義擴大。D圖古義包含今義,表示今義縮小。E圖古今意義不在同一個意義範圍,表示詞義轉移。

1、詞義範圍擴大(簡稱詞義擴大)

詞義從古義過渡到今義,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範圍隨之擴大,即由部分到整體,由個別到一般,由狹窄到寬泛,採取了全面擴張的方式,使古義成爲今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這種演變稱爲詞義範圍擴大。(今義大於古義,古義包含在今義之中,成爲今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例:

①菜:古義專指蔬菜,《說文·艸部》:“菜草之可食者。”《禮記·學記》:“大學始教,皮弁祭菜。”注:“菜,謂芹藻之屬。”到了宋代,菜仍不含肉、蛋等副食。羅大經在《鶴林玉露》記載:仇泰然對一幕僚說:“某爲太守,居常不敢食肉,只是吃菜;公爲小官,乃敢食肉,定非廉士。”這裏“菜”與“肉”分別畫然。到了吳敬梓《儒林外史》時,菜已經由專指蔬菜而兼指肉、蛋等副食了。如該書第四十二回:“都是些燕窩、鴨子、雞、魚……那菜一碗一碗的端上來。”這裏的“菜”顯然指前面的“鴨子、雞、魚”等。“菜”的意義演變可以用下圖表示:

 

古義

今義

義素一

蔬菜

蔬菜

義素二

 

肉蛋奶等副食

②睡:古義專指坐著打瞌睡打盹。《說文·目部》:“坐寐也。”《史記·商君列傳》:“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辭海》1979年版此例釋“睡覺”,是誤的:一是情理不通,君臣相見,無睡覺之理。二是詞語搭配不當,豈能時時睡覺。而以《說文》之古義釋之,則文理順暢。這裏司馬遷寫得很傳神,很委婉、形象、含蓄。他不是籠統地說秦孝公不願聽商鞅的話,而是說秦孝公不時地打瞌睡。用了“時時睡”,指一陣陣地打瞌睡,就很傳神。後來,商鞅知道秦孝公喜歡“霸道”,於是又給孝公講“霸道”,孝公聽得非常入神,書中說“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前于席”三字,栩栩如生地寫出了秦孝公的心理活動。《史記·蘇秦列傳》:“讀書欲睡,引錐自刺其股,血流至足。”蘇軾《秋聲賦》:“童子莫對,垂頭而睡。”以上幾例中“睡”均爲“坐寐”義。古之“睡覺”作“寐”作“寢”。《論語》:“宰予晝寢。”【[2]後來“睡”由“坐寐”發展到各種方式的睡覺。蘇軾《海棠詩》:“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燒高燭照紅妝。”

 

古義

今義

義素一

打盹

打盹

義素二

 

其他睡覺方式

③糧:古義指外出時隨身攜帶的(供旅行者吃的)乾糧。《莊子·逍遙遊》:“適莽蒼者,三餐而反,腹猶果然;適百里者,宿舂糧;適千里者,三月聚糧。”唐陸德明《經典釋文》注:“居家爲食,行道曰糧。”後來泛指各種糧食。《晉書·吳隱之傳》:“每月初得祿,裁留身糧,其餘悉分授親族。”《後漢書·和帝紀》:“詔貸被災諸郡民種糧。”這兩處的“糧”均泛指所有糧食,尤其是後面一句,能做種糧的“糧”顯然不是指“乾糧”。現在所說的“糧”也是幹濕生熟均可。

 

古義

今義

義素一

(供旅行者吃的)乾糧

(供旅行者吃的)乾糧

義素二

 

其他各種糧食

④皮:古專指獸皮。今泛指多種事物的表面部分以及皮一樣的東西。成語“皮之不存,毛將焉傅”中的“皮”即爲古義。《左傳·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將安傅?”《左傳·襄公二十一年》:“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禮記·坊記》鄭玄注:“古者殺牲,食其肉,坐其皮。”

此外,“雄、雌、牙、齒”等詞也表現出詞義範圍的擴大。

詞義擴大的現象在漢語詞義的發展變化中十分普遍。古漢語許多詞的意義在發展中由特指變為泛指,由專名變為通名,都屬於這類情形。

①響:古專指回聲。《水經注·江水》:“空穀傳響,哀轉久絕。”今泛指聲音。洛賓王《在獄鳴蟬》:“露重飛難進,風多響宜沈。”

②色:古代的意思是臉色,後來的意思指顏色、色彩。

③江:古專指長江。《水經注·江水》:“江水又東,逕巫峽。”今泛指多條河流。陸雲《答兄平原》:“南津有絕濟,北渚無河梁。”

④河:古專指黃河。《山海經·海外北經》:“飲於河渭,河渭不足,北飲大澤。”今泛指多條河流。杜甫《秋興八首》其七:“關塞極天唯鳥道,江湖滿地一漁翁。”

 

2、詞義範圍縮小(簡稱詞義縮小)

詞義從古義過渡到今義,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範圍隨之縮小,即由整體到部分,由一般到個別,由寬泛到狹窄,採取了全面收斂的方式,使今義成爲古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這種演變稱爲詞義範圍縮小。(今義小於古義,今義包含在古義之中,成爲古義外延的一個組成部分)例如:

金:古義指金屬的總稱。《說文·金部》:“五色金也。”銀注為“白金也”,鉛注為“青金也”,銅注為“赤金也”,注為“黑金也”。《周易·系辭上》:“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左傳·僖公十八年》記載:“鄭伯始朝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鐘。”這裏記載楚王賞賜給鄭國的金,顯然指的是銅。在那時鑄兵器,鑄鐘鼎等均用銅。楚王怕賞賜給鄭國的銅,鄭用來製造武器,所以與鄭國盟誓:“不得鑄兵器。”後來這批銅造了三隻鐘。我們現在稱作金文的就是鑄刻在各種銅器上的文字。從文字發生學來看,甲骨文裏沒有“金”字,金文中有“金”、“銅”,但是沒有“銀”、“鐵”,這不是偶然的。這正反映冶煉技術的進步需要一個過程。郭沫若認為鐵出現在春秋時期。可見,“金”起初是指一切金屬,等鐵錫銀等廣泛使用後,詞義就發生了變化,“金”逐漸主要用來專指黃金了。《世說新語·德行》:“管甯、華歆共園中鋤菜,見地有片金。”現在在“金屬”、“五金”等複合詞中還保留了古代詞義的用法。

臭:古義泛指各種氣味。既有好聞的,也有難聞的;既有香氣,也有臭氣。《周易·系辭》:“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氣味象蘭草一樣芳香)。”在表示穢氣時在“臭”之前加“惡”,如《禮記·大學》:“如惡惡臭。”“惡臭”指難聞的氣味。後來又泛指各種氣味而專指穢氣,如大家熟悉的一句話:“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也;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也。”這裏“臭”和“香”相對,顯然指穢氣。

③宮:古代所有人居住的房子都稱“宮”。《說文·宀部》:“宮,室也。”《周易·困卦》:“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墨子·節用中》:“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宮室之時,因陵丘掘穴而處焉。”《經典釋文·爾雅音義》:“宮,古者貴賤同稱宮,秦漢以來,惟王者所居爲宮也。”先秦無論貴賤所住的地方皆稱宮,自秦始皇始專指皇帝所住的地方。隨著封建社會的滅亡,“宮”的意義範圍又進一步縮小,現在指一些群衆集會的地方,如“文化宮”、“少年宮”、“科技宮”等。

④禽:古義爲飛禽走獸的總稱。《白虎通》:“禽者何?鳥獸之總名。”《周禮·天官·庖人》:“有六禽。”鄭玄注:“宜爲羔、豚、犢、麛、雉、雁。”《三國志·魏書·方技傳》:“吾有一術,名五禽之戲。一曰虎,二曰鹿,三曰熊,四曰猿,五曰鳥。”後來詞義範圍縮小專指鳥類,如《爾雅·釋鳥》:“二足而羽者謂之禽,四足而毛者謂之獸。”

⑤蟲:古代對動物的總稱。《爾雅·釋蟲》:“有足謂之蟲,無足謂之豸。”《大戴禮記·易本命》:“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凰爲之長;有毛之蟲三百六十,而麒麟爲之長;有甲之蟲三百六十,而神龜爲之長;有鱗之蟲三百六十,而蛟龍爲之長;倮之蟲三百六十,而聖人爲之長。”後指人以外的其他動物,《西遊記》第一回:“如今人蟲之內,惟有三等名色,不伏閻王老子所管。”再後來專指昆蟲。今方言中,鳥稱蟲蟻,麻雀稱小蟲,蛇稱長蟲,虎稱大蟲,仍可見端倪。

此外,人們的稱謂“子、丈夫、丈人”等也屬於詞義範圍縮小的例子。

 

3、詞義範圍轉移(詞義轉移)

詞義在發展演變過程中,今義古義之間不存在類屬關係,只是具有一定的聯繫。詞義範圍由某一事類轉移到另一事類,由甲範圍變爲了乙範圍。按詞義轉移的原因和方式可以大致分為三類:

1)詞義引申導致詞義轉移。比如:

暫:古義指突然、一下子。《說文·穴部》:“突,犬從穴中暫出也(狗突然從穴中出來)。”《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武夫力而拘諸原,婦人暫而免諸國。”《史記·李將軍列傳》:“李廣暫騰而上胡兒馬。”後意義變爲短暫的、短時的,庾信《鏡賦》:“不肯片時入匣裏,暫出園中也自隨。”(哪怕是短暫地出去不久也把它隨身帶上)再後來變爲暫時的意思。在表示時間範疇不長久上,古今義有聯繫,但具體範圍發生了轉移,從僅表示時間“極短暫”到針對將來而言。

墳:本指大的土堆、河堤。《楚辭·九章·哀郢》“登大墳以遠望兮,”《詩經·周南·汝墳》“遵彼汝墳》”汝墳:汝水的大堤。在遠古,人死了,埋起來,並不堆土,後來在墓穴上堆土,堆成一個大堆。所以《禮記》上說“古者墓而不墳”,是說在墓穴上不堆土。《史記·文帝本紀》“不治墳,欲為省。”——不去治大墳,是想節省一點錢。後來,“墳”由土堆轉指墳墓,從《說文》到《新華字典》,“墳”都只是注“墳墓”這一層意思,但必須瞭解其最早的意思。

 

2)同音通假導致詞義轉移

叔:《說文·又部》:“叔,拾也。從又,尗聲。”本義是拾取,撿,《詩經·豳風·七月》“九月叔苴”意思是說九月份去撿拾麻子。這是保存叔本義的一個非常難得的例子。叔在先秦時通常指兄弟排行在後的(伯仲叔季),本義很少用。實際上詞義已經轉移。段玉裁給《說文》“叔”字做注的時候說:“叔,少也。於其雙聲曡韻假借之,假借旣久,而叔之本義鮮知之者,惟見於《毛詩》而巳。從又於此知拾爲本義也。”他認為叔和少上古音相近,故可以同音通假,後來假借義占了優勢,詞義便轉移了。

難:本義鳥名,假借為“困難”的“難”。

 

3)原因不明

諒:後代指原諒。宋歐陽修《與刁景純學士書》:“某之愚誠,所守如此,然雖胥公,亦未必諒某此心也。”但在先秦,它表示的不是這個意思,而是誠實。《說文·言部》:“諒,信也。從言京聲。”《離騷》:“唯此黨人之不諒兮。”如果理解為不原諒就把古今義混淆了。《論語》裏孔子說過這樣的話:“友直,友諒,友多聞。”友諒就是和誠實的人交朋友,如果理解為原諒,專挑原諒自己的人交朋友,自己的涵養也就太差了。

替:先秦是“廢棄、衰萎”。春秋時,秦國的大將孟明打了敗仗,回到秦國,秦穆公認為責任不在孟明,應該由他來負責,所以書中說“不替孟明”。——不廢棄孟明的職務。文言詞“興替”是興盛和衰萎的意思。這是先秦“替”表示的意義。“替”指“代替”是後起義。《木蘭詩》“願為市鞍馬,從此替爺征。”——這個“替”是“代替”意義。“代替”意義產生以後,就排斥了它原來的意義,造成了詞義的轉移。

此外,“官、兵”等詞也表現爲詞義的轉移。

 

(二)詞義感情色彩不同

詞的感情色彩可分爲褒義、貶義、中性三類。詞以發展的過程中,大多數詞的感情色彩沒有變化。但有少數詞的感情色彩發生了變化,變化的情形可以如右圖所示:

下面我們簡單予以說明。

1、由褒義變爲貶義

①復辟:古義指恢復君位。唐元稹《遷廟議狀》:“中宗復辟中興,當爲百代不遷之廟。”《明史·王驥傳》:“石亨、徐有貞等奉英宗復辟。”感情色彩爲褒義。今義指反動勢力捲土重來。用作貶義。魯迅《集外集·選本》:“《文選》的影響卻更大……五四運動時雖受奚落,得‘妖孽’之稱,現在卻又很有復辟的趨勢了。”

②爪牙:古義指勇猛的幹將、得力的助手。是一個帶有讚美意味的詞。《詩·小雅·祈父》:“祈父!予王之爪牙。”鄭玄箋:“此勇力之士。”意思是說,祈父,我君王的武臣。這是一個崇高的稱呼。《國語·越語》:“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左傳·成公十二年》:“及其亂也,諸侯貪冒,侵欲不忌,爭尋常以盡其民,略其武夫,以爲己腹心、股肱、爪牙。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一直到唐代,爪牙還是一個褒義詞。韓愈《與鳳翔邢尚書書》:“今閣下爲王爪牙,爲國藩垣。”但與此同時,“爪牙”又引申為親信、黨羽,指供人驅使的人。這一意義發展到最後,“爪牙”就變成了一個貶義詞。唐元結《問進士》之一:“外以奉王命爲辭,內實理車甲,招賓客,樹爪牙。”現在指壞人的幫兇。《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爪和牙是猛禽、猛獸的武器,比喻壞人的黨羽。”

另外,“心腹(也作腹心)”以及“走狗”在古義中也多用爲褒義。

2、由貶義變爲褒義

①鍛煉:古義有玩弄法律誣陷人的意思。《漢書·路溫舒傳》:“則鍛煉而周納之。”《後漢書·韋彪傳》:“鍛煉之吏,持心近薄。”注:“鍛煉猶成熟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鑄陶,鍛煉使之成熟也。”用爲貶義。今義則用爲褒義。

3、由中性變爲褒義

①祥:古義指吉凶的徵兆、預兆。《左傳·僖公十六年》:“是何祥也?吉凶安在?”表示預兆時爲中性詞,既可指吉兆,也可指凶兆。後指吉祥,《韓非子·內儲說上》:“主欲治而不聽之,不祥。”爲褒義詞。

4、由中性變爲貶義

①謗:《新華字典》注釋為“惡意的攻擊別人”,這顯然是帶有貶義色彩的詞,用來構成的“誹謗”“譭謗”等詞也是貶義的。通常給別人提意見是不能用這個字眼的。然而,在古代,它不帶貶義。例如:《左傳·襄公十四年》“士傳言,庶人謗。”杜預注:“庶人不興政,聞君過則誹謗(普通百姓不能參與朝政,聽到國君有過錯就進行批評議論。”《史記·夏本紀》:“女無面諛,退而謗予。”(你不要當面說好話,背後又議論我)。這兩例中的“謗”都是批評議論的意思。與今天的“譭謗”、“誹謗”大不一樣,而且這種批評議論多屬下級臣民對上級,並且往往不是面對面,而是背後進行地批評或議論。如果我們掌握了古代“謗”的這些詞義特點,就能準確地理解原文。《戰國策·齊策》中“能謗譏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在這裏,齊威王把“謗譏”、“面刺”和“上書諫”分別為三種情況。也證明“謗譏”是背後議論。所以說“聞於寡人之耳”的“謗譏”還能夠受“下賞”,這也證明該詞不是貶義。

②侵:古義指不宣而戰,無正義非正義之分。《左傳·僖公四年》:“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左傳·莊公二十九年》:“凡師,有鐘鼓曰伐,無鐘鼓曰侵,輕曰襲。”後指非正義的侵略、侵犯。《韓非子·內儲說上》:“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

謠言:《搜神記》:“長安中謠言曰:‘見乞兒,與美酒,以免破屋之咎。’”“謠言”指民間的歌謠諺語,感情色彩是中性的。現在“謠言”指流傳的沒有事實根據的消息,並且具有貶義。

下流:《報任安書》:“下流多謗議。”《報孫會宗書》:“下流之人,眾毀所歸。”“下流”在古代指地位或處境低下,今天則指品德惡劣,並且有明顯的貶義。

 

(三)詞義程度輕重不同

有些詞意義所表示的程度古今也存在差異。表現是古義輕今義重或者古義重今義輕。

1、詞義由輕變重,即古義輕今義重

①誅:古義爲指責責備。從誅的字形可以分析出來。《說文·言部》:“誅,討也。”今成語有“口誅筆伐”。《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圬也,于予與何誅?”意思是说,對於宰予這樣的人,還有什麼好責備的呢?”後來詞義變重,成爲“殺”的意思,《史記·項羽本紀》:“沛公至軍,立誅殺曹無傷。”成語有“天誅地滅”。

②恨:古義指遺憾。司馬遷《報任安書》:“而長逝者魂魄私恨無窮。”“私恨”即內心私下的遺憾。《史記·淮陰侯列傳》:“大王失職入漢中,秦民無不恨者。”《洛陽伽藍記》:“不恨我不見石崇,恨石崇不見我。”今義指痛恨,詞義程度明顯加重。李賀《老夫采玉歌》:“藍溪之水厭生人,身死千年恨溪水。”

2、詞義由重變輕,即古義重今義輕

①怨:古義指痛恨。《史記·淮陰侯列傳》:“秦父兄怨此三人,入於骨髓。”《史記·秦本紀》:“繆公之怨此二人入於骨髓。”用“入骨髓”來形容“怨”的程度,可見“怨”在古代的詞義比今義要重得多了。《史記·袁盎列傳》:“梁王由是怨盎,曾使人刺盎。”後指埋怨,《陌上桑》:“來歸相怨怒,但坐觀羅敷。”

②購:古義指重金購求、懸賞。《說文·貝部》:“購,以財有所求也。”《史記·項羽本紀》:“吾聞漢購吾頭千金,邑萬戶。”今義指一般的購買。《清史稿·兵志》:“請令兩廣督臣續購大小洋炮。”

③感激:古義是“有所感受而情緒激動”,還有“憤激”、“惱怒”之意。今義:感謝。《前出師表》:“臣不勝受恩感激。”呂延濟注:“感三顧之重,內激於心。”《太平廣記》卷292引《異苑》:“世有紫姑神,古來相傳是人妾。為大婦所嫉,每以穢事相次役。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

古今詞義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上幾個方面,每一個方面又不是孤立的,一個詞意義的變化往往貫穿著幾個方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謂的古今爲一對相對的意義或時間概念。

 

三、掌握詞的古義的手段

1、從字形上分析。

如“勸”從“力”不從“言”,可見它的古義不是用言語勸說,而是勉力、奮力。

“醒”與“醉”、“酣”等字一樣從酉,所以字義與飲酒有關。因此“醒”的古義是酒醒。

2、從語境上分析。即根據詞所處的上下文,和詞在句中的搭配關係分析。

如《秋聲賦》“童子莫對,垂頭而睡”,足以說明“睡”是打瞌睡,而不是躺下睡覺。

“再”在古代指兩次或第二次,《左傳·莊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再”與“一”、“三”相對使用,可見它不是指“又一次”。

3、從成對使用的反義詞、同義詞上分析。

反義詞並用如“進退”、“高下”、“富貧”、“窮達”。

同義詞並用如“宮室”、“輔相”、“臣虜”、“貨財”。

後代聯合式複合詞的詞素一般都是同義、近義或反義的,可以提供考察詞的古義的線索。如複合詞“覺醒”說明“覺”與“醒”同義,它的古義是睡醒。又如複合詞“寒暄”中的詞素“暄”古義是溫暖,與“寒”相反。對於這類複合詞,我們可以由一個已知的詞素意義去瞭解考察另一個詞素的古義。

4、從今語中保存的古詞古義上去考察,從成語中去考察。

如“揭”義為“舉”,成語有“揭竿而起”。“走”有跑義,成語有“走馬觀花”。“舉”有全義,成語有“舉世無雙”等。

 

四、辨析古今詞義時應該注意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掌握古今詞義的不同,難得不在“迥別,而在微殊

比如羹,現在時指用肉或菜作成的湯,比如雞蛋羹、蓮子羹、牛肉羹、蒲江蟹羹等等。而先秦指的是烹煮好的帶汁的肉。《左傳·隱公元年》:“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故。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前面說“食舍肉”,後面說“未嘗君之羹”,其實所指是相同的。《史記·項羽本紀》:“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這裏的“一杯羹”就是一盤肉。亦指帶湯煮熟的蔬菜,《韓非子·五蠹》:“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古詩《十五從軍行》:“舂穀持作飯,采葵持作羹。”大約在唐代,羹開始指湯類的食品,與今天的羹一樣了。王建《新嫁娘》:“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羹”“湯”同義連文。如果我們忽略了詞義上的這種細微差別,就必然會影響我們對古書的正確理解。

2、詞義變化的歷史性。

古今是一個歷史概念。考察詞義變化需要注意詞義的時代層次性問題。同樣是古代漢語,先秦和漢魏六朝不同,漢魏六朝與唐宋不同,有些字的字義看到與現代漢語的不同還不夠,還要看到在古代漢語中存在著的重要變化。比如:

斃:在先秦指倒下。《左傳·哀公二年》:“鄭人擊簡子,中肩,斃於車中。”但簡子只是受傷倒下,並沒有死,因為戰鬥結束後,他還向別人誇耀自己的功勞說:“吾伏韜嘔血,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到了漢代,詞義有了發展,“斃”有了死去的意思。斃字本從犬,《說文》收了“獘”字,作爲“斃”的異體字。《莊子·說劍篇》:“於是文王不出宮三月,劍士皆服斃其處。”晉代司馬彪注:“忿不見禮,皆自殺也。”司馬彪從當時“斃”的詞義去理解了莊子書中斃字的字義,反而是錯誤的。其實,“服斃其處”是說劍士們見不到趙文王,都窮困地趴倒在他們的客舍裏。

②朕:在古代從秦始皇開始專用作黃帝的自稱,而在先秦,它是一個普通辭彙,老百姓也能用。屈原在《離騷》中說,“朕皇考曰伯庸”,意思是說,我的父親叫伯庸,屈原並非君王,他也可以用朕作自稱。到秦以後就不能這麼用了。《現代漢語詞典》解釋到:人稱代詞,秦以前指“我的”或“我”,自秦始皇起專用作皇帝的自稱。對於這種有重要時代差異的詞,詞典作出說明是很必要的。(朕,小篆作,從舟,灷聲。《說文·舟部》訓為“我也”。段玉裁根據文獻認為本義是“舟縫也”,“我也”是假借用法。

3、詞義變化的地區性。

所謂詞義變化的地區性,是指古今詞義的變化在不同的方言裏表現是不一致的,古代不少詞義,在現代漢語裏可能已經發生了變化,甚至已經消失了,但是,有可能仍然存在於方言中。例如古代“鑊”和“鼎”都是鍋的意思,這一意義在現代漢語裏早已不存在了,但廣州話稱“鍋”為“鑊”,廈門話、福州話稱“鍋”為“鼎”,都是保留了古詞語。因此我們講古今詞義的異同,這個“今”實際上只是就現代普通話而言的。

4、詞義變化是有跡可循的。

詞義的變與不變時對立統一的,我們不僅要看到他們之間的不同,還要能看到他們之間的聯繫。變化不是突然發生的,它是一個漸變的過程。比如上面講到的“斃”,先秦指“倒下”,漢代以後發展指“死去”。倒下起不來了就是“死”。所以“死”這個意義是由有本義“倒下”發展來的,而“斃”作“死”講,也不用於一般的死,擊斃、槍斃等都還有倒下死去的意思。

5、詞義異同的系列性問題

對某些詞,我們個別地考察辨析是不夠的,必須把相關的詞放在一起,才能更清楚地看出古今詞義的變化及其異同之處。這裏所說的系列性問題主要指同義詞、反義詞的搭配問題。比如:

窮、富:現代漢語中這是一對反義詞,而在古代漢語中“富”和“貧”是反義詞。《論語·學而篇》中講孔子要求人們“貧而樂,富而好禮”。“窮”的意思是倒楣,沒有出路,它和“達”是反義詞。“達”表示顯貴,得志。所以“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意思是說,一個人不得志的時候,要把自己管好,得志的時候要把社會搞好。

還要注意的是,詞義之間時互相聯繫、互相影響的,往往此消彼長。比如:

①涕泗淚:先秦把眼淚叫涕,把鼻涕叫泗或洟,《詩經·陳風·澤陂》:“涕泗滂沱。”毛傳:“自目曰涕,自鼻曰泗。”《禮記·檀弓上》:“將軍文子之喪,既除喪,而後越人來弔。主人深衣練冠,待於廟垂涕洟。”陸德明釋文:“自目曰涕,自鼻曰洟。《莊子·大宗師》:“孟孫才其母死,哭泣無涕,中心不戚。”《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臧孫入哭,甚哀,多涕。”《說文》中沒有“淚”字,儘管《戰國策》中已經有了“淚”字,但“淚”的廣泛使用時較晚的事。有了“淚”,便把“涕”擠走了。“涕”轉而來指鼻涕,王褒《僮約》:“目淚下落,鼻涕長一尺。”結果,“涕”又把“泗”擠走了。不過,漢以後仍有用“涕”表示眼淚者,如《出師表》:“臨表涕零。”

②稍少:秦漢時期“稍”常用來表示漸漸、逐漸的意思,而不表示“稍微”的意思。《史記·魏公子列傳》:“其後秦稍蠶食魏。”意思是說,秦逐漸蠶食魏國的土地,而不是稍微侵佔魏國土地。《史記·項羽本紀》:“項王乃疑範增與漢有私,稍奪其權。”稍奪意思是逐漸剝奪。在表示“略微”的意思時,常用“少”。《戰國策·觸龍說趙太后》:“太后之色少解”,少解,指趙太后的怒容略微寬解。蘇軾《赤壁賦》:“少焉,月出於東山之上,徘徊于鬥牛之間。”少焉,指略微過了一會。後來,表示略微的意思用“稍”字,表示逐漸的意思則用“漸”字。“漸”在先秦讀jiān,指浸染、慢慢地流,是動詞。後來虛化為副詞,表示逐漸、慢慢地。《漢書·李廣利傳》:“天子業出兵誅宛,宛小國而不能下,則大夏之屬漸輕漢。”漸輕,逐漸輕視。

6、社會發展詞義發展的影響。

對於某些詞義的變化,需要結合一定的社會歷史去分析,才能得到更好的說明。比如“廟”,在先秦漢語中“廟”是指奉祀祖先的地方,東漢產生了道教,又從印度輸入了佛教,這時“廟”又指供奉神佛的地方。由於社會的發展變化,“廟”的詞義擴大了。

 


[1]】(法)房德里邪斯《語言》(商務印書館1992-224頁):詞的意義變化有時可以分成三個主要的類型:縮小、擴大、轉移。意義由一般變特殊就是縮小;反之,意義由特殊變一般就是擴大。兩個意義如果在範圍上彼此相等或雖有差別而無關緊要,它們由於接近而從一個意義變成另一個意義,這就是轉移。不消說,擴大和轉移往往是由轉移引起的。

 

[2]《古代笑語》:“一塾師,令生自讀《論語》,自睡,一生搖醒問:‘宰予晝寢’之義,言:“即使宰了我,我也要在白天睡大覺。”言畢,又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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