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功能是机体维持血管壁完整性并防止出血的重要生理功能[1]。据统计,重症患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care unit,ICU)时,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可达40.0%~67.6%[2-3],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1.5的发生率可超过66%[4]。发生凝血功能障碍的重症患者不仅出血事件及输血量显著增加,而且更容易发展为多器官衰竭,其死亡率也比凝血功能正常的患者升高4倍以上[5-6]。早期识别凝血功能障碍并准确评估凝血功能,是尽快纠正凝血功能障碍的前提及保障。但是,目前国内外尚缺乏如何快速、准确、规范地评估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的标准。因此,全军重症医学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血栓止血危重病专业委员会共同制定《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标准化评估中国专家共识》,包括重症患者凝血功能障碍的有关概念、评估方法及诊断标准等3个部分,共12条推荐意见,推荐强度及循证证据等级见表1、2,以期为临床工作提供指导。
1、定义
推荐意见1:凝血功能紊乱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血液凝固异常,可表现为高凝血症相关的血栓性疾病及低凝血症相关的出血性疾病(推荐强度A,证据等级Ⅳ)
推荐意见3:凝血功能衰竭是血液的凝固能力不足以维持机体自身血液正常流动的紧急状态(推荐强度A,证据等级Ⅳ)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