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的问题非常的专业,答复如下:
1.化疗药物按照作用特点分为剂量依赖性和时间依赖性两大类,当然这只是很多分类方法中的一种,一般来说对于时间依赖性的化疗药物,因为它只作用于细胞的某一个周期,比如希罗达作用在S期的肿瘤细胞,所以应该尽量延长给药时间以保证长时间较高的血药浓度,而肿瘤细胞不断进行增殖,一旦进入S期便成为了希罗达的靶点。目前我们临床常用的希罗达给药方案是持续给药14天,休息7天的方案,研究表明这种给药方案与临床常用的另一个同类但必须静脉给药的化疗药物5-氟尿嘧啶疗效相当(后者经过了临床几十年的研究,已经成为很多肿瘤的标准方案用药之一),毒副反应小,给药方便,因此已经成为标准给药方案。有鉴于此,如果要调整剂量,当然是更改每次的给药剂量,而不应该修改给药时间。
2.体表面积的计算我们一般会用一个计算尺计算,根据患者的体重和身高推算出体表面积,也可用公式计算
体表面积(m2)=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1529
您后一个问题比较难于回答,因为不同肿瘤,不同的方案,所用的希罗达的剂量是不一样的,同时还会根据年龄、体能评分等选择不同的剂量,通常的剂量为825mg/m2,1000mg/m2或者1250mg/m2 一天两次。
3.对于化疗药物,常见的反应除了骨髓毒性外,还经常会出现肝脏毒性,一般如果总胆红素超过正常上限的3倍和/或者转氨酶超过正常上限的5倍ULN(Upper Limit of Normal: 正常值上限),表明毒副反应达到了III~IV度,需要停药,希罗达也一样,如果用药过程中出现了上述的毒副反应则应该及时停药(除非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是由于肝脏转移所致,这种情况下我们一般不会停药或者更改剂量)。以后的化疗最好能够更改方案而应该避免使用,如果一定要用,可以每次较少25%的剂量,以后均只能按此剂量用药而不应该回到开始的剂量水平,如果仍然有上述的毒副反应,最好停用。
4.毒副反应大并不代表肿瘤耐药,调整剂量后使用仍然会有效。但在实际使用中,调整剂量实是无奈之举,剂量降低后很可能意味着抗肿瘤的作用也打了折扣,因此可以采取事先加强保肝措施来避免更大的毒副反应,如果仍然不行,则不如换药。
5.ULN上面已经解释过了,由于检测实验室不同,所用的试剂也有一些差别,所以正常范围各个实验室可能会有一些不同,3.0*ULN也即3.0乘上参考范围值。
如果还有问题可以直接将信发到我的信箱:gaoyon@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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