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1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流出,行业内普遍认为,“网贷资金存管细则”即将发布,一方面网贷平台密集上线存管,一方面现存的银行存管存在颇多争议,行业对网贷资金存管细则翘首以盼的同时,也有些许担忧。
《意见稿》几乎叫停联合存管
联合存管是由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推出联合存管方案,存管行开设平台存管账号,负责用户账户监管和资金存管功能,第三方支付担任技术辅佐,提供资金结算及所需的终端设备。
《意见稿》第十八条中规定“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但实际情况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部分银行达成了合作,推出了联合存管,很多网贷平台愿意埋单。据数据显示,在已正式上线资金存管系统的网贷平台共有129家,采用联合存管的网贷平台多达32家,占已上线存管平台总数的33%。
联合存管是否合规的问题在行业内颇具争议,最终的结论还需等待“网贷资金存管细则”出台后揭晓。
达成存管意向却无法上线成最大困难
2015年银行存管市场尚不成熟,银行因为网贷“高危”的特性而不愿意为其提供存管服务,监管政策尚未完全明确要求银行存管,导致多数银行自身还在观望,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意见稿》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平台除必要的披露和监管要求外,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存管行担任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存管行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
尽管《意见稿》明确存管责任,存管银行不会对平台经营的风险进行兜底,消除了银行的顾虑,越来越多的银行展开存管业务(中小银行为主),但是网贷平台却面临了新的问题,上线时间。
网贷平台接入银行存管的过程十分复杂,具体接入的时间和平台的技术和体量都有很大关系,一般来说从银行存管签约到上线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
如此看来,能否成功的在过渡期(12个月)内完成银行存管,是目前还在寻求银行存管的平台和正在开发存管系统的平台,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之一。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银行在资金存管的过程中极为强势,这是银行存管推进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不过银行这种态度也情有可原,资金存管对于银行来讲义务大于利益,银行本身缺少推进存管的驱动力。
信息披露带来的信任危机
《意见稿》第十七条明确要求,加强信息披露,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平均借款期限及借款成本等。
《意见稿》的规定则意味着,这些不良、逾期、坏账信息的披露未来可能是必然。
据悉,网贷坏账率一般是在10%~20%之间,而网贷平台向媒体及公众公开的坏账率则普遍在10%以下,一旦由存管行进行公开披露真实的逾期率和不良率等信息,无疑会影响其投资人信心。
《暂行办法》中给了网贷平台12个月的过渡期,但是过渡期后,如果平台依然无法上线银行存管,没能完成银行存管的平台一刀切的肯能性不大,毕竟关系到很多投资人的利益;而完全依靠市场清洗,难度系数和影响面太大,监管层应该有相应的退出机制,让没有整改合规的平台能平稳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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