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如何记分? |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者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 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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