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依爱讲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的一般规定

↑↑↑蓝色字免费订阅

【依爱消防】 防火于未燃,依爱保平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的一般规定
根据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总结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1)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2)消音、复位功能
(3)故障报警功能
(4)火灾优先功能
(5)报警记忆功能
(6)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7)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4
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5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小时无故障后,按规定填写调试报告。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酒店工程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的一般规定
火灾报警装置(第二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系统用电设计需求!
火灾报警系统总线制与二线制什么区别?消防设备供电方式如何选择?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功能及故障处理要点有哪些?
建筑必备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