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次咨询以后,王奇正儒雅成熟的气质深深吸引了周瑾,她只要遇到不开心的事情就和王奇正倾诉,王奇正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听她诉说,不知不觉中,周瑾对王奇正暗生情愫。
两个月之后,周瑾正式向王斌提出了分手,并告诉王斌自己已经爱上了别的男人。几天以后,他却撞见了周瑾手挽着自己父亲的胳膊,看到这一幕的王斌几近崩溃。当晚,王斌就怒气冲冲地质问了父亲此事,并谴责父亲不应如此玩弄女性,更何况周瑾是自己一直追求的对象。王奇正听后也十分震惊,当下表示再不与周瑾来往。
第二天,王斌对周瑾苦口婆心地劝说,但是周瑾依然一意孤行。后来,周瑾发现,王奇正开始刻意躲避她。伤心失意的周瑾竟然因此服安眠药试图自杀。王斌赶到医院,看着周瑾苍白的脸庞,他觉得自己不应该,也没有权利阻止周瑾和父亲在一起。但周瑾却已经把王奇正吓坏了,他最初和周瑾交往时,只是一时被周瑾的年轻、单纯所吸引,但真要走到一起,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为了让周瑾彻底死心,王奇正很快就与自己的同居女友陈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得知消息,周瑾的情绪再次激变。她来到王奇正家,歇斯底里地质问他为何抛弃自己,并要求和自己结婚。王奇正断然拒绝后,周瑾拿起了厨房里的菜刀砍向王奇正头部,一边砍一边说:“那我们一起去死!”
王奇正躲闪不及,菜刀砍在了他的左肩上,血流如注。他捂着伤口,恳求周瑾停手并且救他。这时,周瑾顿时呆住了,看着满身是血的王奇正,清醒了的她马上拨打了120。由于抢救及时,王奇正只受了轻伤。
周瑾被公安机关传唤后,对砍伤王奇正的事实供认不讳。本案中,警方认为周瑾举刀拼命砍向王奇正的头部并扬言“一起去死”,故意杀人的犯罪目的是非常明显的,后因被害人不断躲避,才砍在左肩上。经被害人恳求,周瑾停止了犯罪,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最后,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周瑾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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