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药家鑫事件:“好学生”为何犯罪?
导读:5月20日的审判最终将药家鑫,这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送上了死刑的法场。当这一事件尘埃落定之后,我们要观察和反思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药家鑫作为一名大学生,甚至学业优秀的大学生,他杀人背后的心理动因是什么?另一个是大家对药家鑫案关注背后的群体心理。
  事件链接:

  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出生,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药家鑫驾车途中撞人,因害怕伤者张妙记下车牌,连词8刀将其致死。此后驾车逃逸再次撞伤行人。翌日父母陪同自首。26岁的张妙家境贫寒,家中有一个2岁的男孩儿。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出了公诉。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以“激情杀人”之词为其辩护的声音引发了全国范围的激烈争论。4月22日,药家鑫被判处死刑。随后药家鑫提出上诉,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药家鑫案发生之后,对于在众人眼中的好学生,为何作出这样令人发指的恶行,种种议论可谓是铺天盖地,主要有这样的几个观点:
  
  1、学习成绩不等于道德成绩,杀人偿命,药家鑫的行为禽兽不如。
  2、作为一个学习优秀的大学生,药家鑫的问题不是他个人的问题,而他本身也是受害者,应该法外开恩。
  3、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刑事犯罪,没必要因为二者的身份而引出其他问题。
  
  在这样的观点之外,还有一部分人,开始关注药家鑫案背后的群体心理。在北大BBS上有人这样阐述:“从药家鑫案看群体的不理性。”具体如下:
  
  “药家鑫案的是非曲直不是我们能判断的。正义不是它看起来那么显然的,否则法院、律师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在法律问题上,媒体和群众可以掺和,但明显地煽动判决就是一种群体不理性。比如,当时的事实是怎样的,是不是就是媒体所还原的那样,这都需要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以后才能认清。如果媒体先知先觉如此,那整个北大法学院不如关了算了,以后直接上媒体去断案吧。
  
  一个人犯多大的罪恶需要被剥夺生命?我觉得这种事情,这条线,只有公平公正的法律和陪审团能够决定。不剥夺犯人的生命,体现的是国家对于改造犯人的信心和对于生命的尊重(这就是为什么日本法律不在一开始判处福田孝行死刑的原因),即使犯人本人没有表现出这种尊重。剥夺犯人的生命,体现的是更古老、更原始的正义观。其他一切外人,不管是出于正义也罢,为社会所恐惧也罢,都不能把判一个人死刑当作是自己的权力,在公共领域煽动这种声音。”
  
  这一个观点,从某一个角度上反映出当前大学生的公共理性水平的进步。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1841~1931)在他的著作《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就指出:个人一旦融入群体,其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从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影响。
  
  因此,当药家鑫案过去,我们回过头去反思之前我们的行为,我们是不是发生这种群体化现象呢?
  
  事实上,“好学生”杀人,早已经不是“新”闻。马加爵也是全国重点大学的学生,曾预评省三好学生,全国物理奥赛的二等奖,等等。近年来,北京多所重点高校也曾多次发生学业优秀的“好学生”杀人的事件。因此,当药家鑫的律师拿出他曾获得的13张奖状时,反而遭到了舆论新一番的狂轰滥炸。
  
  的确,学业背景与法律无关,成绩好与道德高尚也并无因果。但问题是,一个个被当前教育体制评判为优秀的青年,为何会用杀人来应对问题?
  
  暴力行为的背后,一定还是暴力
  
  曾有过这样的一个调查,调查对象为3000名暴力罪犯,在与其中200人进行深度访谈后,发现,75%以上的罪犯都有童年期受到虐待的经历。童年期躯体虐待和情感虐待经历是预测成人之后暴力犯罪和反社会行为的有效因素。用暴力罪犯的话来讲,小时候别人打我,长大之后我就打别人。
  
  药家鑫的经历,也可以由此追溯下去,他生活在一个典型“中国式父母”的教育方式下,仅从报道的只字片语就可以看到药家鑫父母对其有多种虐待:躯体虐待——拿皮带抽、关地下室;情感虐待——觉得孩子倔、对其失望、甚至说出:“你那么丑,没有人会喜欢你”这样伤人的话。活脱现实版的“父母皆祸害”。
  
  调查还发现,童年期的虐待经历,会损害一个人的情感功能,一方面会损害其情绪控制能力,这会导致在有压力的情况下,极易失去对情绪的调控,也就是失去理智。另一方面,会损害其共情恩呢公里,即理解和体会他人痛苦的能力。
  
  来自童年期的家庭虐待激发并训练着药家鑫的愤怒和攻击性,但由于不敢反抗父母,甚至于来自于对父母虐待的一种变相的内疚感和认同感,他一直努力去满足父母的期待和要求,扮演乖孩子、好孩子的角色,实际上他一直在压抑着这些暴力、攻击性,甚至于他自己都意识不到自己的这种压抑。
  
  这种攻击性指向自己是自杀和性格扭曲,目前很多大学生自杀现象也由此而来。这种攻击性指向他人就是暴力伤害甚至是杀人。正如其同学所描述的,药家鑫几乎没有朋友,一直将自己封闭起来,不愿与人沟通和交往,性格极端,叛逆,多疑。一个音乐学院的大学生会随身携带利刃,这本身就显示出了恐惧、愤怒和攻击的魔鬼,一直潜伏在药家鑫的内心深处。
  
  遭遇车祸事件,突如其来的巨大压力,使得药家鑫的情绪瞬间走向了边界,失去了理性应对的能力,而当药家鑫一刀刀刺向张妙的时候,由于缺乏共情能力,他又完全感受不到对方的痛苦。从心理角度说,这一刻,压抑了22年的愤怒释放出来,他刺向的是攻击他的人——“父母”。
  
  药家鑫的行为是否属于激情犯罪,最终的判决已经解答了这个问题。但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过度暴力是负性移情的结果:22年种下的暴力攻击之树,必定会结出杀人伤害之果。
  
  当然,暴力虐待的家庭成长环境是药家鑫犯罪的深层心理根源,但这并不一定导致犯罪甚至杀人行为。因为人的道德、法律观念是通过后天社会化完成的。1000多年前,韩愈在《师说》中提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也就是说教育是克服人性之恶,发展人性之善的重要渠道。
  
  于是我们不得不反思,问题或许就出现在我们的基础教育中。至少,从马加爵、药家鑫和其他“优秀”大学生的经历中,我们只能看到“授业”的成功,却看不到对其性格、品质的培养。
  
  据不完全观察,在监狱里很多年轻罪犯都是学校弃生,因为成绩不好被劝退的——因为他们会影响学校平均分。只会授业而缺失了传道与解惑的教育体制,与打骂出孝子的“中国式父母”的共谋,从爱我们的孩子出发,却必定会走向造就乖张自闭、愤怒的一代。
  
  药家鑫、马加爵、李启铭……这样的名单我们还要列多长?
  
  小贴士: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2、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以赌博之名骗多人至境外后,犯罪团伙开始实施暴力虐待
靠什么面对“中国教育最危险的信号”? - 奇荒的说话 -- 腾讯博客 -
父母常做这三件事,把孩子制造成犯罪分子
抑郁、辍学、酗酒、犯罪…百万家暴目睹儿被毁掉的一生
身边住着杀人犯?他家的猫狗会告诉你
泓法刑辩战队说法:反抗家暴的“正确姿势”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