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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戴绿帽”,设连环局谋杀新婚妻子,骗保400万!
特九组 2022-05-01 09:18

他因利益熏心,和第二任妻子闪婚后,便与朋友合谋密谋将她杀害。

为了掩人耳目,他甘愿“自戴绿帽”,只为制造妻子意外死亡的假象,骗取巨额赔偿金。

他自以为设计的天衣无缝,却被侦查人员层层揭开,最终人财两空,锒铛入狱。

他就是杀妻骗保400万的李良。

那么,他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怎样实施骗保计划的?

最终警方又是如何识破他的阴谋的?他为妻子购买的两份天价保单,最终生效了吗?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李良杀妻骗保案”的始末。


01

蹊跷溺水死亡

2013年5月10日上午,江苏省常州市民警,接到附近居民报案,称在电子产业公园的人工湖中,发现一具漂浮的女尸,警方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

他们到达现场时发现,死者呈俯卧状趴在水里,两手张开,身上的衣着比较完整。

几个民警立即将这具尸体打捞上岸,并对其进行了仔细勘验。

从身体特征来看,死者是一名年轻的女子,年纪在27、8岁左右,身高约一米六。

通过初步检查来看,警方排除了侵财案件和性侵害的可能。

因为这具尸体上没有明显的外伤和被性侵的痕迹,随身携带的财物也没有丢失。

金银首饰、戒指、项链,包括随身的现金,一样都没有少。

在尸检过程中,法医在死者的口腔和鼻腔中,发现有大量的血性泡沫,并且对死者的肺部进行了检验。


最终得出结论:符合正常溺亡的特征。

接着警方对死者进一步展开调查,发现死者是在10个小时前,也就是5月9号的晚上溺水身亡的。

而且从死者身上,没有找到手机或者其他有效的证件,因此无法核实死者的身份。

那么她究竟是谁?为何会溺亡在水中?

此时,警方的首要任务就是确定她的身份,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侦察。

但由于案发公园并没有安装监控设施,无法记录事发经过,警方的调查工作陷入了僵局。

他们只能拿着死者的照片,在案发地点周围进行走访调查,但并没有人认识这名女子。

02

李良认尸

就在警方一头雾水,没有线索的时候,当天下午3点左右,突然接到一通报警电话。


报案人是位名叫李良的男子,他说自己28岁的老婆,昨晚骑电动车出去,到现在都联系不上,也没有回家。

自己也曾寻找过,但始终没有找到,他担心妻子出事,所以选择了报案。

那么,湖中的女人会是他的妻子吗?

警方根据李良对妻子年龄、身高、离家时衣着等特征的描述,和湖中打捞出女尸的样貌体征进行了对比,发现十分的吻合。

于是,就将湖中女子的照片拿给李良辨认。

经过辨认,警方确信,人工湖中溺亡的女子,正是李良的妻子——廖春花(化名)。

得知妻子死亡的消息,李良当即痛哭流涕。

他表示,自己和廖春花刚刚结婚两个月,没想到就经历这样的噩耗。


接着,李良告诉警方,案发当天晚上九点左右,妻子给自己发消息说要出门练习骑电动车,他还叮嘱她早点回家。

可是到了晚上十一点左右,她还没回来,电话也联系不上。

他有些着急,开车出门寻找,但找了很久都找不到。

又转念一想,妻子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又返回到家中等待。

可到了第二天她还是没有回来,自己坐不住了,这才选择了报案。

为了还原事件真相,也是为了印证李良所说的真实性,警方调取了他们夫妻二人,居住地附近的监控录像,捕捉到了他们的活动轨迹。

小区大门的监控视频中显示,2013年5月9号晚上9点左右,廖春花独自骑着电动车出去了。

过了两个小时,也就是十一点左右,李良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出去寻找过妻子。


而警方顺着廖春花的行车轨迹,在九点半左右人工湖附近的监控中,再次捕捉到廖春花的身影。

她骑着电动车飞奔进入公园后,再也没有出来。

看完监控录像的李良充满了自责。

据他说,妻子案发时骑的电动车,是两天前,他刚花费数千元给妻子买的。

他还强调,电动车的时速非常的快,最高可以达到75码。

他边说还边责怪自己,说不该给妻子买时速这么快的车,都怪自己。
03

溺水身亡?

那么,按照李良的说法,廖春花应该是在练车时,不慎误落湖中,才导致溺水死亡的。

为此,警方再一次来到案发地点,重新打捞,果然从湖中打捞起来一辆较新的红色电动车。

经李良辨认,正是自己给妻子买的那辆车。


侦查人员在打捞电动车的过程中注意到,在斜拉桥的桥面边缘,有一道新的划痕,看起来像是在撞击下形成的。

侦查人员经过对比,确定这就是廖春花落水时,电动车与地面碰撞摩擦造成的划痕。

将电动车打捞上来后,警方发现电动车的开关,处于启动位置。

这说明电动车是处于行驶状态下坠入湖中的,进一步印证了廖春花是骑车时误入湖中溺水身亡。

案件调查到这里,也可以定性为一起意外落水事件了,有关部门给出的鉴定结果是溺水死亡。

此时,得知女儿死亡消息的廖春花父母,千里迢迢从老家四川巴中农村赶来。

他们无法接受女儿死亡的消息,也不认可公安机关出示的结论,更是拒绝在死亡证明书上签字。

廖家人要求警方能够彻查清楚这件事。


04

发现疑点

在廖家人的要求下,警方仔细回顾整个案件,发现看似证据确凿,却又疑点重重。

首先,他们从监控录像中发现,廖春花并不像李良所描述的是个电动车新手,她明显能够很轻松地掌握电动车。

其次,廖春花的行为十分异常。

警方通过实地勘察发现,案发的人工湖周边没有路灯,一到晚上黑灯瞎火的,根本不适合练车。

再加上案发地点与廖春花居住的地方,大约有30公里远。

她为什么要舍近求远,选择这么偏僻的地方练车呢?

还有,警方经过测量人工湖的水位发现,湖水深度是1米45。

而廖春花的身高是1米54,案发时她还穿了一双高跟鞋。

根据她的身高和湖水深度,警方推断,即使她不会游泳又不幸落水,也不至于溺亡。

难道这背后另有隐情?


05

神秘的手机尾号

带着这些疑问,警方着手从廖春花的通话记录开始调查,从而获取线索。

就在这时,李良来到派出所,向警方提供信息。

他说,妻子被打捞上来后,随身物品中唯独少了一部自己刚给她买的苹果手机。

因此建议警方到湖中打捞。

而警方告诉李良,他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通话记录,不用打捞手机。

但李良却坚持要找到妻子遗失的手机,甚至专门花费了2000元让人帮忙打捞。

最终还真在湖中找到了,并把手机交给了警方。

而此时,警方已经调取查阅了,廖春花案发当晚的通话记录,还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

通话记录中显示,一个尾号为“716”的号码,曾多次与其通话。

并且最后的通话时间正是廖春花当晚离开家的时间,这是巧合吗?


紧接着警方又发现,在案发前,该号码还曾发短信邀请廖春花去人工湖。

警方推断,这个尾号为“716”的联系人,很有可能就是最后接触廖春花的人。

那么,这个电话与廖春花的死亡有关系吗?她去人工湖的真实意图又是什么呢?

06

不同寻常之处

警方根据这个线索继续调查,可是,最终发现,这个手机号码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廖春花自己。

这就奇怪了,自己给自己打电话,约自己到公园练车吗?

警方只好找到李良了解情况,李良却说这个尾号为“716”的号码一直是他在用。

事实真是这样的吗?

根据警方的调查,他们从廖春花同母异父的弟弟,冯田来(化名)口中了解到,他一直跟着姐姐廖春花和李良居住。


案发当晚他就和李良在一起,而李良使用的一直是他自己的手机和姐姐联系的,并没有使用“716”尾号的号码。

显然,李良说谎了。

那么,李良为什么要说谎呢?他在替谁隐瞒呢?

07

发现周九伟

很快,警方锁定了一个叫周九伟的男人。

据冯田来说,周九伟是姐夫李良的高中同学,大家都叫他九哥。

他是从家乡来投奔姐夫的,和姐姐姐夫关系很好,一个月前还曾住在家里,直到姐姐溺水的前十天,才突然搬了出去。

而这时,警方竟然也在公园外围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了周九伟的身影。

监控显示他在进入人工湖后,直到第二天的凌晨才打车离开现场。

自那晚之后,周九伟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直到一个月后,警方才将他找到。


让警方意想不到的是,周九伟直接了当承认,说自己与廖春花有私情,并且案发当晚他就在现场。

据周九伟交代,当晚他约廖春花到公园私会,在骑车回家的时候,因为光线太暗,他和廖春花连人带车一起掉到了湖里。

等自己死里逃生来到岸上时,却看到廖春花还在水中挣扎,内心极度恐惧的他,没有施救。关注公众号特九组,每天推送人性案件。

而是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去,第二天天亮才敢离开。

他一方面觉得对不起李良,不想让李良知道自己给他戴绿帽子。

另一方面他胆小,也不敢报警,最终选择不辞而别。

乍一听,周九伟的说辞似乎没什么漏洞,但仔细一想就会发现理由太过牵强,根本站不住脚。

我们前面也讲到过,湖水非常的浅,不足以淹死人。


而廖春花极有可能是遭受到了某种外力,才导致的溺亡。

那么,周九伟很有可能就是这个施加外力的人,或者知情人,所以警方将他列为最大嫌疑人。

就在警方以为事情到此就要结束时,李良一系列的反常行为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

特别是周九伟被警方传唤后,他总是装作不在意的打探消息,并且三天两头的跑到警察局,让警方出具妻子的死亡证明。

这让警方感到十分诧异。

因为此时案情终于有了进展,李良为什么着急要死亡证明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

接下来警方在他身上,发现了更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比如案发当晚他确实出门寻找过妻子,但只寻找了26分钟就回家了。


最可疑的是,他大费周折,用2000元的重金,只为打捞妻子落入水中的手机,来证明妻子在溺亡前曾和自己联系过。

围绕在李良身上的疑点越来越多,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他和妻子的死亡之间是不是存在某种关联。
08

廖家人提供线索

与此同时,廖春花的父母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非常有价值的线索。

那就是女儿死前,曾购买过一份100万的保险。

警方立即调取了廖春花的保险单,不查不知道,一查更是觉着蹊跷。

他们发现廖春花购买的不是一份保险而是两份,而且都是一年期的人身意外险,保额加起来高达400万!

最关键的是受益人都是丈夫李良。

在这里简单讲一下人身意外险,它的特点就是交费少、保障高,在业内被称为“求死险”。


而且一般不会单独购买这类保险,而是配合其他保险一起购买。

李良为什么要给妻子买这么一大笔价格不菲的“求死险”呢?

这时警方经过一系列调查注意到,李良在为妻子购买这两份保险时,受益人刚开始都是法定继承人。

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他们是共同继承,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的。

而张良也不愿意其他人分自己的钱,因此购买后没几天,就将受益人改为了自己。

又没过多久,廖春花就出现了意外。

这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侦查人员搜查了李良的家,没想到在他的电脑上发现了重要线索。

电脑搜索的历史记录中赫然出现:“仇杀会不会得到意外赔保?”的搜索内容,以及关于意外赔保的关键词。


警方迅速将李良控制起来,在铁一般地证据面前,李良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他交代了犯罪事实。

一个“杀妻骗保”的连环局也终于浮出水面。

09

作案动机

据李良交代,自己本是连云港人,曾经有过一段婚姻,还有一双儿女。

那时的他,不仅家庭美满,还经营着一家黑网吧。

但因为沉迷赌博,欠下了几十万的外债,最终落了个妻离子散的结果。

背着一身外债的他,过起了流离失所的日子。

这时他联想到一位亲戚曾经购买过保险,并在出现意外后获得了大量的赔偿,这让他萌生了“杀妻骗保”的想法。

他还坦言,一开始接触廖春花,就是奔着“骗保”去的。

他将自己伪装成一个谈吐热情、出手阔绰的成熟男性。

通过微信“摇一摇”寻找合适对象,就这样认识了刚刚离婚不久的廖春花。

两人在网上聊的很投机,见面后,李良更是展开了疯狂的攻势,给廖春花买衣服首饰等讨她开心,对她百依百顺。

廖春花哪儿能抵抗的了这样的追求。

两人仅仅认识13天,就选择闪婚了。

在外人眼里,李良是个好丈夫,处处为妻子考虑,谁成想,爱情童话背后竟是一场连环骗局。

010

一步步设下圈套

他先是故意在车上放了一张为前妻购买的保险,让廖春花看到后吃醋,好顺理成章地为廖春花购买保险。

也就是第一次购买的100万人身意外险。

接着李良又为妻子购买电动车,以怕妻子学车出意外等理由,购买了300万的人身意外险。

这还没完,他又想方设法、甜言蜜语说服妻子,将两份保险的受益人,从法定受益人变更成自己。

最后,经过深思熟虑,找到了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兄弟周九伟。

告诉他自己的计划:“给自己带绿帽”,并承诺事成之后给他20万的好处费。

他当时只告诉周九伟购买了100万保单的事情,另外300万的保险只字未提。

而周九伟竟然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还说自己不要那20万元,只是为了帮兄弟还债。

两人商量好作案细节后,周九伟就从老家以投靠老同学的名义,住在了李良家。

李良为了推进事情的进程,更是为两人制造了单独相处机会。

在周九伟的无故殷勤下,两人一个月后鬼混在一起。

终于,李良认为时机成熟后,让周九伟约廖春花到人工湖痛下杀手。


并为自己伪造出一副担心妻子,并外出寻找她的好丈夫形象。

这时候大家就要问了,周九伟为什么这么无条件的帮助李良,他又是怎么将廖春花杀害的呢?

在警方的审问下,周九伟终于说出了实情。

他告诉警方,自己从小到大就跟在李良身后,李良像个大哥一样,什么事都罩着他。

而且记得自己的每个生日,他是除了父母以外最亲近的人。

因此只要李良开口,让自己上刀山下火海都愿意。

我们听说过对父母“愚孝”、对君王“愚忠”,那么周九伟就是对李良“愚义”。

至于杀害廖春花那天,他其实内心非常煎熬,几次想要放弃。

但不能违背李良的想法,最终下定决心,在骑车带廖春花回家的时候,故意将电动车从人工湖桥上缺失的栏杆中骑下去,两人一同落水。


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湖水并不深,廖春花也没有因此淹死。

这个时候他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用力将廖春花的头按进水中,活活淹死。

之后自己一直躲在公园,不敢离开,直到第二天凌晨才逃跑。

011

审判

李良和周九伟原形毕露并束手就擒。

原本看起来天衣无缝的意外事件,彻头彻尾变成了一起策划周密的杀妻骗保案。

事件的始末在这次的审判中真相大白。

两人在2014年1月17日的法院审理中,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李良和张九伟均被判处死刑,张九伟缓期两年执行,分别处罚金5万元和3万元。

虽然两位罪犯被判处死刑,但那两份天价保单该不该赔偿?

如果赔偿,又该归谁所有了呢?


廖家人和两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协商,其中一家100万保单的保险公司,将钱赔偿给了廖春花的家人。

而另一个保险公司认为,涉案保单虽然是以廖春花的名义购买的,但是实际投保人是涉嫌骗保的李良。

因此属于无效合同,也就是不需要赔偿。

廖家人则认为,保险公司应该支付保险金,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案件中保险单明确记载投保人为廖春花,并且变更受益人时,保险公司是给廖春花打电话核实过的。

进而佐证了她是知情的,并且是她的意图。

因此,这个案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廖春花。

李良作为受益人是故意造成被保险人廖春花死亡的,因此丧失了受益权。

继承法规定在没有其它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可以当做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最终,法院审理后,支持廖家人的诉求,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廖家人保险金300万元。

穷凶极恶之人,必有豺狼之相;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回顾整个案件,最值得叹息的就是廖春花,她万万没想到,"摇来的"丈夫原来是自己的克星!

预想的美好生活最终演变成了命丧湖中的悲剧。

但是她身上出现的贪婪、没有分辨能力,心甘情愿的跳入“甜蜜陷阱”,也是我们大家需要杜绝的。

特别是女性同胞,更应提高警惕,保护自身的安全。

俗话说,男人娶对老婆,旺三代;女人嫁错老公,倒八辈霉。


不要草率的结婚,更不要闪婚,要对自己的枕边人有深入的了解和观察。

同时提醒大家,多一份警惕就少一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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