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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大人物-读古龙《大人物》
01

这是我第一次跟小姐迈出田家大院。

为什么要跟小姐出来呢?因为我家小姐田思思要被逼婚了。

老爷要把小姐嫁给一个“猪八戒”。这个“猪八戒”,就是杨三爷的儿子杨凡。听说这个杨凡又矮又胖又丑。据传一段时间待在寺庙修行却荤素不忌,又听说有段日子流连青楼胡天胡地。行踪不定,少有人见,没一点好名声。

这样的人,怎么能嫁?小姐是要嫁给大人物的。小姐最先想嫁的,是豪气冲云霄的江南大侠岳环山。再后来想嫁的是,天下第一聪明的智者柳风骨。

而现在想嫁的,是新近崛起江湖的大人物红巾侠少秦歌。近期江湖上,没有比秦歌名头更响亮的大人物了。

那个连续四年上虎丘赴约,共挨了江南七虎三百二十四刀也不退缩,矢志为爱人复仇的少侠秦歌。江湖上少年们都穿起了秦歌穿的黑绸衣。而江南的染坊中则将各色各样的丝巾都染成红的,因为所有的少年都要在身上系一块红丝巾。而少女们,春闺梦深时出现的的偶像,都变成了红巾侠少。

于是,江南的万紫千红,江南的繁花如锦,江南那温柔的流水,江南那温柔的柳条,还有秦歌,我们来了。小姐带着我,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意外。

出门不久,趁我们改换男装时,车夫拉着我们整车的行李首饰跑了。

剩下的随身小包袱,在镇上吃面时又被四个连环骗子给骗走了。

然后,小姐和我,还被骗子卖进了青楼。还好,最后有惊无险地被人救了出来。之后,我们俩便失散了。

自此,有个叫葛先生的恶魔,时时刻刻算计着小姐,要小姐嫁给他。

02

小姐最先见到的人,不是秦歌,而是杨凡。没错,就是那个“猪八戒”,小姐定亲的对象。

第一次见面,杨凡便救了小姐一次。可小姐一点也不感激他,在小姐眼中,杨凡就是个猪八戒,是个小胖子,是个逼婚的混蛋。

小姐觉得,即使杨凡救她,也是所图不良,好像猪八戒企图霸占嫦娥一样。而小姐是死不愿意嫁给他的。

杨凡一听小姐不肯嫁给他,反应不是失落,而是松了一口气。原来,杨凡沿路找来,不是为了寻小姐回去成亲,而是要解除婚约。不仅如此,为了夜长梦多,杨凡生怕小姐哪天动了要嫁给他的念头,主动提出护送小姐到想嫁的人身边,尽早成亲。

小姐听到这个长得丑丑的胖子竟然嫌弃她,主动要退婚,气得半死。恨不得咬他一口。

好吧,能把女人气得半死的男人,总是容易在女人心里留下些印象。这点,那些傻乎乎地习惯温柔以对的男人,是不懂的。当然,可不能气得全死。

一路上,两个人经常斗嘴,小姐因为总说不过杨凡而气得牙痒痒的。小姐路上没钱吃饭,杨凡也不管她。而是让她自己赶车做工赚取饭钱。而他自己舒舒服服地躺在车厢中。

拿起从来没碰过的马鞭子,干着马夫的活。不知道小姐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待在花园里,看云来云去,花开花落,吃什么用什么,总有佣人第一时间送到手边,这才是小姐的生活。赶一个时辰马车,只为挣一钱银子。小姐日常用的随便哪只珠花蝴蝶,都镶满了珍珠,不止五十两银子这个数。

后来听杨凡说,尽管我家小姐腰酸背疼,手臂麻木,手也磨得几乎出血,都没有耍小姐脾气,或撂挑子不干,而是咬牙撑了下来。最后用赚来的一钱银子,换来一顿那种一菜一汤、白饭管饱的客饭,小姐吃得比谁都珍惜。

别好奇,我是怎么认识杨凡的。我比小姐更早认识他。因为,把我救出青楼的,就是杨凡。

小姐曾说杨凡头大人丑。可头大有什么不好,头大的人一定比别人聪明。胖一些又有什么关系,他的心却比针还细,无论什么事都想得那么周到。一个男人只要聪明能干,就算真的丑一点也没关系,何况他根本就不丑。

杨凡说,我家小姐拿过银子的时候,眼泪几乎流出来。那不是难受的泪,而是欢喜的泪。我家小姐终于第一次享受到从劳力获得代价的欢愉。

当杨凡转述给我这些的时候,眼睛里也发着光,我知道,我那虽有些任性、有些娇贵却又无比单纯、善良的小姐,已经在他心里留下痕迹了。

03

一路上风波不断,有意无意间,杨凡又救了小姐四次。小姐慢慢有些习惯了。习惯在身处险境时,想起讨厌的杨大头。习惯了杨凡偶尔自言自语些道理时,想反驳却偏偏又觉得有道理的场景。

在杨凡护送下,小姐终于见到秦歌了。

秦歌,一如传闻中那样豪迈不羁,系在脖子上的红巾飘动起来都那么潇洒。江湖好汉都簇拥着他,争相敬酒,宛如众星捧月。

听到别人对秦歌的热情夸赞,小姐都觉得脸上有光,憧憬着有一天跟秦歌一样跃马江湖,被人们羡慕地称呼为秦夫人。那种威风和自豪,让小姐觉得非得要嫁给秦歌才行。

可跟秦歌相处了两天,小姐觉得不想嫁给秦歌了。是因为什么呢?秦歌该豪迈时能慷慨高歌,该温柔时又能细腻俊雅。秦歌,又有哪点不好了呢?

小姐觉得,大英雄不应该,为了区区五万两银子给赌坊当一次护院,哪怕一次都不行,有损英雄形象。大英雄不应该喝醉后,站在阴沟旁,跟个酒鬼一样呕吐。大英雄更不可以不顾英雄形象,醉倒在肮脏的阴沟旁倒头就睡。大英雄还不可以在没钱的时候,用名声蹭酒喝。大英雄,又应该文武双全,武能安邦,文不要求出口成章,但起码得知道张良是谁。

秦歌嘿嘿一笑,问:你是不是也听说过我挨了好几百刀的事?”小姐点点头。

秦歌问:“你有没有听说过,我挨了刀之后,在地上爬着出去,半夜里醒来还疼得满地打滚,哭着叫救命的事?”小姐默然无语。

江湖中的人也罢,其他世界的人也罢,能看到的、听到的,只不过是光辉灿烂的那一面。有些人知道,而有些人却不知道或忘了光明的背后,必定也有阴暗的一面。

我家小姐,是完全不知道这些的。这些东西,不是小姐能接触到的。小姐喝一碗冰镇莲子汤。用的冰都不是家中窖藏的冰雪,而是派人八百里快马从关外运来。没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小姐觉得关外的冰更冷些。

小姐的世界,只有五彩斑斓,没有灰色,更没有阴暗的东西。老爷把小姐看得比世上所有的珠宝加起来都珍贵千百倍。被老爷保护得比公主更严密,也被保护得如笼中鸟。

而阿爹阿妈为了五袋麦子把我卖进田家的那一幕,那种恨与痛,是小姐给我再多绫罗绸缎、珍馐美食,对我再情同姐妹也没法磨灭的。我知道,阿爹阿妈他们不容易,在灾年只有这样,下面的三个弟弟妹妹才能不被饿死。我知道,我该忘记,该走出来。我该原谅阿爹阿妈,可我做不到,也抹不掉心里的那块东西。

04

某些地方,我是理解秦歌的。大人物啊,大英雄啊,偌大的名头,真的是秦歌想要的吗?

那轻柔如情人手的杨柳枝条,再也见不到了,那个曾经挚爱的心上人,再也没有了。那个牵手漫步的纯真爱人,那个爱如生命的女子,也曾娇羞满面却目光坚定,像一个妻子一样为他把那条鲜艳的红巾,温柔地系在脖子上。

这样的场景,再也没有了。也绝没有一个女子,可以带回那个场景;也没有一个女子,可以替代那个曾经的爱人。

秦歌心上人的尸首,听闻是秦歌的友人趁着秦歌在第一次报仇挨了一百零八刀后昏倒期间,收殓火化的。一反传统入土为安的习俗,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一点也不剩。没有给秦歌留下哪怕一丝半片的遗物。

听闻秦歌醒来后因为没有见到爱人最后一面,而悲怒交加,竟把那个友人打到吐血,失态之下更挥刀相向,还割伤了那人左耳。最后那个友人一句解释也没有,只是飘然而去。

多好的朋友啊。我小心翼翼抿了一口酒,尝了口卤牛肉。

这个地方,抬头可见繁星点点,远处静寂无声。边上的灯笼已被油烟烧黑,不太亮,这里唯一的夜摊只卖四样东西:牛肉面,卤牛肉,猪脚面,红烧猪脚。杨凡满脸的自在,时而喝杯酒,时而啃口猪脚。

江南七虎,是出了名恶贯满盈。一看到漂亮女孩子就好像饿狗看到了肉骨头。秦歌的心上人被抢上山,可以想到会遭遇怎样的不幸。难道要秦歌挨了一百多刀后,第一次报仇未果后,再看到心上人死前遭受的屈辱吗?若是那样,任秦歌再是铁人,再是骨头硬,也不可能有命撑下去。那个朋友忍着误解,实际上是救了秦歌一命。

四年啊,固然足够秦歌练练就一身好功夫,报仇雪恨;可四年,也得天天忍受爱人惨死的悲痛折磨,日夜锥心。杨凡对我说:你没见过,秦歌第四年上山终于手刃江南七虎后,脸上露出的那一抹笑容。他笑得那么骄傲,同时又是那么沉痛。

名声响彻江湖又如何?英雄侠少又如何?成了天下瞩目的大人物,又如何呢?

那从来不是秦歌想要的。他想要的,只是攥着心上人的手,在春雨如酥时、在盛夏荷开时、在深秋落叶时、在冬雪白头时,像从前那样走一走……..

对于秦歌,英雄好汉,红巾侠少这些名声美誉,又怎比得上与心上人一起走一走呢。

我道:那,杨少爷,你最想要的是什么呢?杨凡哈哈一笑:想要个看不厌的,陪我在啃猪脚。再追问想跟谁呢?他并没有回答我,只是用他那张嘴堵住了酒坛子。

不说,就没人知道了吗?秦歌酒醉后在巷子里的阴沟旁倒头即眠,而小姐为了照顾他忙前忙后,最终也累得在秦歌身旁睡着了。是谁,悄悄为秦歌和小姐各自披上了一块毯子。

还有,小姐你,你寻找的究竟是什么呢?我在心里默默地问。

05

小姐,最终还是被恶魔一样的葛先生抓到了。葛先生,对于小姐来说,如同只在噩梦中才会出现的鬼魂。别说看一眼,哪怕听到他的声音,便会从脚底生起一股寒意,恐惧无比。

谁能想到,葛先生竟然是柳风骨易容而成的。柳风骨是谁?

是小姐在秦歌之前一心念念寻找的、想嫁的大人物。既是武功江南第一人,又是天下第一智者。

在人前又温柔,又有礼的柳风骨,竟然是这样的卑鄙小人。世上有很多人的样子,原来随时随地都会改变的。

有的人,一刹那之前,他也许还是个君子,一刹那之后,就忽然变成了个恶棍,一刹那之前,他还在替你端茶倒酒,甚至恨不得跪下来舔你的脚,一刹那之后,他也许就会板起了脸,一脚把你踢出去。比如柳风骨,小姐又明白了一个道理。

柳风骨之所以要娶小姐,是为了贪图田家富甲天下的财富。北六省每一个大城大县里,差不多全都有田家的生意。柳风骨便计划直接对小姐下手,待到生米煮成熟饭,便可以入主田家,之后再毒害老爷和小姐,霸占田家财产。

但,杨凡找来了。两人恶斗起来。那真是一场恶斗。

杨凡使出了少林寺不传之秘罗汉伏虎拳,可伏虎拳中最霸道的“风雷并作”,都没有沾到一片柳风骨的衣衫。柳风骨人品虽劣,但他的飞燕七式,却是天下最高妙的一种轻功。何况,他还有冠绝江南武林的好功夫,再配合右手一把短刃,还时不时洒出一把无影暗器,杨凡被逼得阵阵后退。

眼见杨凡毙命当前,小姐猛地冲了上去,不要命地挡在杨凡身前。柳风骨,投鼠忌器,收了招。杨凡,暂时捡回一命。

还好,接下来,秦歌赶到加入了战场。两人合战柳风骨。秦歌武功略逊于杨凡,左挡右支。三十个回合下来,被柳风骨一刀刺入左肩臂膀。但秦歌却笑了,抓住了柳风骨的右手。柳风骨才醒悟到秦歌是挨刀的专家。就这一短瞬,电光火石间,就足够杨凡用一招”天降佛火“正面击杀柳风骨。

倒坐在地上的秦歌,朝杨凡笑道:今天这一刀,抵当年伤耳之错。

夜深,依旧繁星满空,灯笼依旧吱呀作响,还是那张桌子,四个人,还是那四样东西:牛肉面,卤牛肉,猪脚面,红烧猪脚。

小姐对秦歌满是感激,敬了一杯又一杯。秦歌有些醉意了,侧着头,一脸神秘地问:你想嫁的三个大人物,柳风骨、我,还有岳环山。现在柳风骨死了,我跟你只能做好朋友。要不要再去找一找江南大侠岳环山,看看是不是你希望的夫婿?

小姐满脸羞红地摇摇头,偷偷瞅了一眼杨凡。我在一旁,看着秦歌逗着我家小姐。而杨凡呢,不解风情的家伙,眯缝着又细又长的小眼睛,趴在那啃猪脚,幸福得仿佛在啃人参果一样。

什么才是大人物呢?还要去远处寻找吗?

奔至红日之东,又跑至白浪之西,东西之间,空有所望,一无所得。待到阑珊时, 却发现寻寻觅觅的,也就在不远处守候。

P.S.

古龙笔下有两部,以女性视角为主的作品。其中一部,就是《大人物》,属于中期作品。想来,风流浪子古龙,在这个阶段还是相信感情的。大神很早就懂女人了,女人的脾气和小性子。笔风轻松,简单而温馨,适合当作午后读物。

听了一下午的《成都》。想起来,以前听《春天里》、《光明》、《时光倒流》的日子。

(写于2017-09-17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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