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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在校期间手机管理工作的办法
为保障教学秩序,保护学生视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 明确规定
1.学校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禁止手机进入课堂。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具有手机类似功能的其他设备)及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
2.学生如确需带手机入校,须获得批准。申请程序为:学生家长同意并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中应明确带入理由、日期和使用承诺。先由班主任审查,班主任同意后,年级再进行审批。若年级同意申请,申请书拍照向德育处报备。获批准的学生,进校后应及时将手机交至年级统一保管处,禁止带入课堂。班主任负责做好相关监督。申请一式两份(可由班主任代为复印),班主任、年级各一份。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校园。
3.学生如果误把手机带入校园,必须第一时间关机并交班主任,由班主任送至年级保管处,放学后取走。若未第一时间上交,未经审批私自带手机进入校园,一经发现,由班主任送至年级保管处,由家长到校领取,具体情况由学生向父母、老师做出解释。由年级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学生给予处置。
4.学生未经许可带手机入校,并出现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在教室玩耍的,记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取消评优树先资格。
5.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办公室电话及个人手机号码向任教班级的学生家长公布。家长若急需联系学生,可经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或电话联系学生。若不紧急,也可通过网络形式提前沟通。学生若需联系家长,可通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手机或办公室电话、临近办公室电话、教学楼内的公用电话、门卫电话或借用其他教师手机等方式联系。
二、 明确职责
1.德育处负责制定相关方案、管理办法,并监督有关要求的落实。
2.年级负责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要求。使家长理解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意义,达成共识,形成教育合力。
3.班主任负责召开“拒绝手机进课堂”主题班会。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设立专门的班级监督公职岗位。
4.总务处购买专用手机收纳设备,每个教学楼配备1个,放置在年级分管主任处。
5.教学处负责落实教师不得开展需学生使用手机的教学活动,也不得通过手机布置作业。
6.信息中心负责共用电话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7.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需要心理指导的学生提供帮助。
8.年级和德育部的学生会组织要把手机管理纳入监督职责。
9.处理学生未经许可把手机带入校时,要以说服教育、理性引导为主,要关注学生情绪变化,避免简单粗暴,必要时,及时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配合工作。
三、 组织领导
成立手机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家军
副组长:张利波 胡明通 韩克欣 陈新波
成 员:董向东 曲 云 曹新江 陈 斌 赵学刚
周建团
职 责:领导、监督全校的手机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 任:胡明通
副主任:董向东 刘兰兰
成 员:杜更戌 马新路 胡尊祥 苟卓芬 吴晓梅
宋维瑞 张宪宾 韩鹏飞 任子英 于春梅
杨永恩 田小林 牛永杰 朱爱民
职 责:
1.负责手机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和落实。
2.负责相关宣传工作和任务落实,加强家校沟通,重视教师教学行为的规范。
附件:
1.关于学生手机保管责任人及相关职责的规定
2.家校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手机管理
3.东营市实验中学学生带手机入校申请表
东营市实验中学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
关于学生手机保管责任人及相关职责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明通
副组长:董向东 刘兰兰
成 员:曲 云 杜更戌 马新路 胡尊祥 任子英
于春梅 杨永恩 牛永杰 田小林
职 责:领导、监督全校学生的手机管理相关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兰兰
成 员:任子英 于春梅 杨永恩 牛永杰 田小林
职 责:
1. 负责学生手机保管工作的制度完善和组织实施。
2. 指导、研究工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 负责各年级学生手机管理方面的宣传,规范学生手机管理,落实“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确保手机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实施要求
1. 做好宣传,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手机管理的有关规定。
2. 因特殊需要需带手机入校的,应提前向班主任和学校申请,经允许后方可携带,入校后及时关机经班主任统一存放到年级统一存放处,放学后领回。
3. 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教室,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4. 学生不慎将手机带入校园,应主动上交班主任,由班主任交到年级责任人处,由年级统一保管,放学后取回。
5. 不主动上交班主任的,一经发现,由班主任交到年级责任人处统一保管,并由家长到校领取。
东营市实验中学
2021年6月16日
附件2
家校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手机管理
尊敬的各位家长: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手机使用问题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健康发展的不利影响日趋严重。教育部办公厅于2021年1月15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同时要求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为确保该《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我校现将学生使用手机的有关意见提醒如下,敬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1.认识手机不正确使用的不良影响。手机管控不好,会影响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可能加重迷恋游戏、接触不健康或不正确信息、结交不良人员,容易泄露个人信息,影响视力,占用学习和休息时间,影响人际沟通等等。这些可能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
2.合理管控孩子的手机使用时间。学校规定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布置作业,也不得布置需要使用手机完成的作业。家长原则上不给孩子配备手机;配备手机的要加强管控,与孩子商定使用规则,建议明确收管或使用时间,密切关注孩子使用手机的实际情况。
3.明确手机“禁止进课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已制定《东营市实验中学关于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学生不允许带手机入校。因特殊原因,确有将手机带入学校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但进校后须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拨打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电话;学生需要联系家长,可通过教师办公室电话、公用电话(每个教学楼都已配备可免费使用)或教师手机联系家长。
4.家校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引导。希望家长与学校认识上保持一致,多与班主任沟通,共同加强手机监管,避免孩子私自将手机带入学校。倡议家长朋友们减少手机使用时间,多与孩子交流,多关心孩子思想、心理健康。
5.远离手机,回归阳光健康生活。鼓励孩子加强身体锻炼,强健身心,培养良好习惯和健康的兴趣爱好,多读书、读好书、充实自己的内心,丰富自己的精神。
东营市实验中学
2021年2月28日
附件3
东营市实验中学学生带手机入校申请表
申请学生姓名
年级班级
手机品牌及型号
手机号码
监护人1
联系方式
监护人2
联系方式
携带手机入校
的具体原由
申请携带时间
个人承诺
1. 手机带到学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关机并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放学后经班主任同意领回。
2. 在校期间不得使用手机,如需联系家长,可到教师办公室、公用电话、借用班主任或教师手机联系,如确需使用,需经班主任同意,使用后立即交还班主任,并统一存放到年级管理处统一管理。
3. 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申请学生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家长签名:
审核意见
班主任:
年 月 日
年级主任:
年 月 日
注: 1.此表一式两份,班主任及年级各留一份。
2.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经年级批准后方可带手机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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