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6月12日,银登中心(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发布《关于发布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标准合同文本及<主协议>(2018年6月修订版)的通知》(银登字[2018]14号文)主协议>。文件于5月11日-25日向全市场公开征求意见,现修订完善后发出。
一、文本构成
此次修订的文本共包括9个文件,分别是:
(一)《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主协议》(2018年6月修订版)(附件1);
(二)拟内嵌于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包括:《信贷资产债权转让协议》(附件2)、《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附件3)、《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附件4);
(三)推荐市场使用的参考文本,具体有:适用于信贷资产债权转让的《资产服务合同》(附件5)、适用于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资产服务合同》(附件6)、信托文件之《定义表》(附件7)、《信托合同》(附件8)、适用于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的《资产服务合同》(附件9)。
二、发布、公证与生效
《主协议》(2018年6月修订版)于2018年6月12日通过银登中心官网正式发布,并于当日由公证处对其PDF格式文件进行证据保全公证。所有签署者均应以上述经公证的PDF格式文件为准。
根据《主协议》的约定,自网上发布之日起30日(即截至2018年7月12日)内,若原签署者以书面形式向银登中心明确表示不接受修改后的《主协议》,则银登中心不再为该签署者办理新的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如原签署者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修改后的《主协议》意思表示,则修改后的《主协议》无须重新签署即自发布通知期届满之日(2018年7月12日)对该签署发生法律效力,修改前的《主协议》自动终止。
三、过渡阶段安排
为了实现从签署纸质协议到线上签署的平稳过渡,修订起草工作组提出了过渡阶段安排,以逐步推进的方式让参与机构适应线上签署。过渡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7月12日-11月12日,交易相关方可使用《信贷资产债权转让协议》、《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等标准合同文本开展流转业务,但以上文本不内嵌于系统,依然沿用纸质协议的签署流程,无须在系统点击确认;
第二阶段:2018年11月12日-12月31日,标准合同文本内嵌于系统。对挂牌转让业务,鼓励使用系统内嵌的标准合同文本,允许交易双方使用自定义版本,但须将其上传至业务系统;
第三阶段:自2019年1月1日,挂牌转让一律使用内嵌的标准合同文本,实现线上签署。
相关附件(请见今日第二篇推送):
1-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主协议(2018年6月修订版)
2-信贷资产债权转让协议(标准文本)
3-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标准文本)
4-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标准文本)
5-资产服务合同【适用于信贷资产债权转让】(参考文本)
6-资产服务合同【适用于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参考文本)
7-信托文件 定义表(参考文本)
8-信托文件 信托合同(参考文本)
9-信托文件 资产服务合同【适用于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参考文本)
10-关于公示期机构意见的反馈与修订情况的说明
运营人员:李海仟、张容丹
本文编辑:张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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