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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方便了!北京不动产登记信息在家上网就能查,查询链接自取→

央视财经 (记者 张伟杰) 在二手房屋等存量不动产交易的过程中,要了解拟购买不动产的信息在过去存在一些困难。购买通过司法途径拍卖的房屋尤其如此。拟购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存在抵押登记?不动产权利人是否存在欠税、欠缴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费用的问题?

近日,北京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发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水平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为进行不动产交易的交易双方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相关服务,降低交易成本。

今后,3种方式可以免费查到不动产登记信息,还可以免费查询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费缴纳情况,不动产登记也严禁增设环节多收取申请材料。

《通知》要求,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法定职责。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网上查询、自助机查询及窗口查询3种方式免费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

对查询结果中的不动产权属信息、自然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权利负担、司法限制等,查询申请人要求核实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应认真核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了这些信息之外,不动产交易合同范本、不动产产权登记信息(特别是权利负担、司法限制等信息)、企业欠税信息、不动产权利人公共事业费缴纳情况、企业经营状态(是否处于破产程序处理中,营业执照是否被吊销或注销)等信息,也均可通过相关部门提供的服务免费获取。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主动告知和张贴相应服务的获取方式或渠道,做好咨询和引导工作。同时加大同辖区内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力度,对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关心的各类信息获取途径进行归纳总结,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最大程度缩短交易双方前期调查和有关信息核实时间,引导广大企业和群众自行开展不动产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部门严禁增设环节多收取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在企业和群众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前增设任何律师调查及其他环节。交易双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前期调查和核实有关信息不是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前提。

不动产登记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不动产登记,履行核实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利负担、司法限制等情况的法定职责,确保拟转移的不动产符合转移登记条件,保证不动产交易和登记的安全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要求登记申请人提供任何已开展前期调查和核实有关信息的证明文件。

相关信息具体如何查询?

1.不动产登记信息(包括权属信息、自然状况信息、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利负担、司法限制等情形)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免费提供查询服务,可通过“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网址:http://bdc.ghzrzyw.beijing.gov.cn/eo/user/index.go)或“北京市不动产掌上登记中心”APP、“北京通”APP进行网上查询,或者到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通过自助查询机或窗口进行查询。

2.不动产交易合同范本,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免费下载。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fdcjy/fdcjyxxgs/xzhtsfwb/index.shtml

3.影响不动产的分区规定信息,可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免费查询。网址:http://ghzrzyw.beijing.gov.cn/zhengwuxinxi/ghcg/xxgh/

4.企业欠税信息,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免费查询。网址: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office/jsp/qsgg/query.jsp

5.不动产涉及的公共事业费缴纳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免费查询:

电费:95598电力热线、“网上国网”APP、各地电力营业厅、95598智能互动网站( http://www.95598.cn/person/as/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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