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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会议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务会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篇1

  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管理的核心,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水平,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以召开校务会的形式,实行领导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议事内容

  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措施;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职能科室、年级月工作检查测评;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其他重要工作。

  二、议事规则

  1.校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校务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2.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应根据上级部署和有关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应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进行思想交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会前,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3.不定期领导班子碰头会(工作上确有必要时由校长召集)。个别重大问题,先由领导碰头,再召开班子会商定。

  4.各项相关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位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

  5.会议议题由校长确定,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在会前同校长商量确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呈报班子集体讨论,所提交事项则需事前集思广益,认真分析和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方可呈报会议讨论。

  6.进行决策时,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必须超过半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请假。

  7.会议进行决策时,赞成票数要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班子成员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8.会议应做到有议有决。若对某一议题意见分歧较大,可暂不作出决议(但应作出“暂不作决议”的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评估论证、统一思想后再进行复议。

  三、议事纪律

  1.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会议内容,未经班子会研究确定的大事,在会议内容未公开前,不得向任何人通风漏气、向群众公布;对任何人会议内容、会议细节和具体过程不能外传,否则,将严格追究政纪处分。

  2.班子会讨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态度明朗,真诚的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避免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3.会议所做的各项决策,要坚决贯彻执行。对会议做出的决议允许保留意见和反对意见,但今后不能发表与集体决议相违背的个人意见,对班子成员通过的决议有不同意见,但在未做出改变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4.对会议做出的决议及时向下属通报的会议内容和决策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由分管领导或会议决定的负责人及时召开有关会议或由分管领导向工作人员传达、部署,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5.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各项会议议事的内容写入相应的《会议记录》,并应做好保密存档工作。

  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篇2

  1、议事范围

  (1)讨论审议学校内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按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学校机构设置、教育教学与课程计划,讨论决定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教职工人事调配、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等有关政策方案。

  (3)按规定对大型基建项目的总体规划作出决定,按规定对基建建设投资调整等事项作出决定。

  (4)讨论审议学校财务年度预决算情况、学校大型设备的采购和大额经费开支事项。

  (5)讨论研究分管校领导需要经校务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

  (6)讨论校区、处室提出的需经校务会议决定的问题。

  (7)讨论报请县教育局审定的重要事项。

  (8)讨论决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9)讨论需要校务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2、议事制度

  (1)校务会议的参加人员为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2)校务会议的议题由校长确定,或由各处室、校区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提交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校长意见进行安排。

  (3)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有关处室、校区,应请相关处室、校区领导列席会议。

  (4)校务会议决定事项由校长在综合与会人员意见后作出。

  (5)校务会议的内容凡属机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6)校务会议由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由学校办公室抄告有关部门。

  (7)校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篇3

  为了保证重大问题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校务会议议题

  1、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学校形势的分析,校长工作报告。

  2、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3、学校重大改革的方案和措施。

  4、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5、全校性教育、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重大活动的安排。

  6、学校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7、招生计划,毕业班工作。

  8、学校经费预算、决算的核定,教职工收益分配。

  9、年度基建计划、维修计划,基建选址,万元以上维修项目的审批。

  10、一万元以上教学仪器设备、行政设备的购置和其他开支。

  11、行政正、副科级干部的任免。

  12、教职工的聘任、调进调出,引进外籍教师,师资队伍建设。

  13、学校对师生员工颁发荣誉称号和奖励的审批,教职工的处分,学生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14、各科室提请的无现行法规可依,且经校长审定的重要问题。

  15、对外交流的重要事项。

  16、校长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议事决策程序

  (一)议题的确定

  1、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

  2、校务会议的其他成员也可事先向校长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各科(室)、部门有重大问题需要交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也可以事先提出。

  3、凡未经校长事先审定,非突发性重大事件需临时动议的议题。

  (二)决策的`主要程序

  1、对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校长和学校有关主要负责人对所需讨论、决定的议题,要结合群众的意见先进行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3、集体讨论意见出现严重分歧时,可暂缓决策,留等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如果仍不能形成决策意见,应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4、对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由会议主持人在会后向其通报有关情况和决定。

  5、对于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校长负责实施,党总支保证监督。

  6、在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重大问题,经校务会议决定后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三、议事决策的纪律

  1、校务会议成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会议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校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3、校务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与会的每一个成员对所讨论的议题均需明确表示自己的意见。

  4、对少数成员的不同意见,应认真加以考虑。但经校务会议决策的事情,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且应当以会议的决策或意见对外表态。

  5、校务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本人、配偶、直系血亲、近姻关系的职务聘任、晋升、出国和奖惩等问题时,有关成员应回避。

  6、校务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议形成的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纪律责任。

  本细则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

  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篇4

  一、校务会议是研究、审议、决定学校行政工作方面重要问题的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

  二、校务会议原则上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三、参加校务会议的人员包括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

  四、校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文件、会议精神。

  (二)组织实施由校委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学校行政事务的决定。

  (三)讨论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审议制定学校学年、学期行政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审议制定学校行政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五)审议决定学校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思想品德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讨论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七)审议决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审议决定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励或处分。

  (八)研究决定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重大项目开支、学校收入的使用与分配方案并审议其执行情况。

  (九)审议决定涉及保护和管理学校财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

  (十)研究决定校园总体规划、基建项目。

  (十一)校务会议认为需要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五、做好会议记录的和整理会议纪要。

  六、严格会议纪律,凡是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议的过程,以及会议决定不得外传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泄露,决议的传达要严格按照会议明确的范围和要求进行。

  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切实发挥校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善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特制定《静海县实验小学校务会议和校务会扩大会议制度》。

  一、人员组成

  静海县实验小学校务委员会由学校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与委员、教代会秘书长、工会主席组成;校务会扩大会议成员除校务委员会成员外,还包括学校各处室主任、年级行政组长、各组组长等中层干部以及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成员。

  二、会议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意见和指示,研究落实各项工作和有关措施;审议学校需要向上报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反映的重要事项。

  2.讨论、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学校发展规划、课程计划、审议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3.讨论学校绩效考核、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4.讨论校内机构及岗位的设置,向上级提名和推荐学校后备干部,按照人事管理的权限和程序研究决定本单位干部的任免及重要人事安排。

  5.讨论教职工收入分配和考核奖惩方案,监督评职、晋级、奖惩、调动、培训、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事项。

  6.讨论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大额经费支出安排、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7.讨论招聘教师、招生和毕业生、学生评优等工作。

  8.研究因公出国(境)访问及涉外校际交流工作。

  9.其他重大事项。

  三、议事原则

  1.校长或常务副校长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和校务会扩大会议。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要事先留下书面意见,会后由校长或常务副校长将会议决议向其通报。

  3.校务会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在讨论议题时,各委员和有关人员应积极酝酿、充分发表意见。

  4.校务会议进行表决时,以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干部任免一律实行票决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的1/2即可通过。决定多个事项的,要逐项表决。

  5.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校长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校务会议报告。

  6.会议应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一旦形成集体决议,到会人员必须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四、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校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与党组织负责人共同商议确定。

  2.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3.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学校重大问题在校务会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意见不能达成基本一致或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裁决。

  4.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凡经校务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校长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积极配合支持实施。

  5.审议报批,颁布实施。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讨论。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五、议事要求

  1.校务会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校务会议要讲实话、讲真话,把贯彻落实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校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主动性、创造性,要集思广益。

  3.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研究和讨论的问题,除按规定程序公示、传达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4.会议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记实,完整规范。会议决定需发文件或会议纪要的,要由校长审阅后签发。

  5.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均要存档。涉及秘密的按秘密文件保管,并按时立卷归档。

  六、会议纪律

  1.校务会议和校务会扩大会议组成人员要服从集体活动安排,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成振动,除遇到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外,其它事情都暂停办理,集中精力开好校务会议和校务会扩大会议。

  2.与会人员在会上不得谈论与议题无关的内容。

  3.与会人员对机密或暂不该对外泄露的事项和问题,要遵守会议纪律,严禁向任何人泄露。对违反组织纪律,造成一定影响的,要按党纪处理。

  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篇6

  一、会议议题范围: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和决定;

  (二)认真研究教育改革、培训工作等重大问题;

  (三)认真研究审定学校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

  (四)讨论决定学校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上报教育局审核、审批的事项,以及需要向上级推荐、上报的重要事项;

  (六)讨论决定学校急需处理的紧急事项;

  (七)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八)认真研究人事安排及职务任免等事项。

  二、校务会议由校长、副校长及班子成员组成。根据议题需要,可通知有关教师参加会议。

  三、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因事不能参加时,由校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学校领导成员主持。

  四、校务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1至2次,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集会议。

  五、参加校务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在会前向办公室报告。

  六、凡需提交校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主办处室填写《校务会议拟列议题征求意见单》,送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提前送交办公室汇总,报校长审定同意后上会。

  七、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汇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复杂的可以按参会人数予以印发;汇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汇报材料必须写清两方面内容:一是议题的基本情况;二是提请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具体事项。凡涉及几个处室的议题,主办处室须在会前与有关方面认真协商,意见一致后,再提请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会议讨论要紧扣主题。基本程序是:主办处室汇报、分管领导发表意见、会议成员讨论、主持人综合形成决议。讨论发言要简明扼要,意见明确,一般不阐述,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九、校务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由职能处室和相关人员负责。贯彻落实的过程要规范、完整、及时。贯彻落实的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并进行必要的督查。

  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篇7

  校务会议是学校管理中民主集中化的重要形式,是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交流信息、协调关系、优化决策、推动工作、促进管理的重要手段。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为增强校长决策的科学性,学校的重大问题需由校务会讨论和审议。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工会主席及各科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校务会一般间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和调整校务会议的任务和议事范围:

  1、审查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研究各项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计划的实施;

  3、审议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报告;

  4、讨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

  5、研究学校招生、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各项工作;

  6、讨论学校重大项目投资、基建、设备购置等;

  7、讨论学校重大的改革方案、机构设置、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的制订修改和实施;

  8、审议其他全局性的问题。

  校务会议的准备工作由校长负责。会议前两天,各科负责人必须将需提交校务会讨论的事项列成提纲交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按事情的轻重缓急初步拟定《校务会议议程》,交校长审定。议程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有关成员做好汇报及材料准备工作,必要时应打印有关材料供与会者讨论,会议中途一般不能变更议程。

  校务会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核对后打印下发。

  与会者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属于保密的内容不得外传,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办公室整理成文,对校务会研究决定的事情,各负责人必须坚决照办,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校办公室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布置的工作负有督查责任,有权对实施单位或个人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将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向校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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