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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惟我读懂红楼梦第四编第一章
 

 

         第四编  

  挖烂泥纪要之三

《红楼梦》是何书?各有看法不同,真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说:“史记也”;有的说:“康熙政治小说”;有的说:“吊明之义”;有的说:“顺治和董鄂妃的爱情故事”;有的说:“明珠家事”;有的说:“张侯家事”;有的说:“诲淫之书”;有的说:“骂满人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因而也就形成了大观园里的许多烂泥,不挖掉这些烂泥是难以恢复原貌的。但是,自从《红楼梦》为曹雪芹所作的错误定论出炉之后,其它大多不为人们谈及了。不过,将《红楼梦》错误地作为曹雪芹所著之后,原先存在的许多问题依然均未能够消失。下面,就让疯癫再次举臂挥锄把该挖的烂泥彻底清除干净吧。

 

            第一章 

《红楼梦》不是淫秽小说

许多人把《红楼梦》看成是淫秽小说,甚至是诲淫的书,申斥戒杖,无所不用其极。其实,他们都是《红楼梦》的门外汉,根本就不知道《红楼梦》的实质内容。《红楼梦》表面是在写“情”、写“淫”,实际上他是在“玩魔术”,他是把“情”字、“淫”字当作一块魔布。他用这块魔布一罩,除开你破解了他的魔法,你根本就不知道里面的来龙去脉和真假情况了。

 

第一节 

将《红楼梦》定为淫书之言

第一、梁恭辰《北东园笔录》

《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乾隆五十年后,其书始出。相传为演说故相明珠家事。以宝玉隐明珠之名,以甄(真)宝玉、贾(假)宝玉乱其绪,以开卷之秦氏为入情始,以卷终之小青为点睛之笔。摹写柔情,婉娈万状,启人淫窦,导人邪机,自是而有《续红楼梦》、《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红楼重梦》、《红楼复梦》、《红楼再梦》、《红楼幻梦》、《红楼圆梦》诸刻,曼延支离,不可究诘。评者尚嫌其手笔远逊原书,而不知原书实为厉阶,诸刻特衍诲淫之谬种,其弊一也。满洲玉研农先生(麟)家大人座主也,尝语家大人曰:“《红楼梦》一书,我满洲无识者流每以为奇宝,往往向人夸耀,以为助我铺张。甚至串成戏曲,演作弹词,观者为之感叹唏嘘,声泪俱下,谓此曾经我所在场目击者。其实毫无影响,聊以自欺欺人,不值我在旁齿冷也。其稍有识者,无不以此书为诬篾我满人,可耻可恨。若果尤而效之,岂但《书》所云‘骄奢淫佚,将由恶终’者哉!我做安徽学政时,曾经出示严禁,而力量不能及远,徒唤奈何!有一庠士颇善才笔,私撰《红楼梦节要》一书,已付书房剞劂。经我访出,曾褫其衿,焚其板,一时观听,颇为肃然。惜他处无有仿而行之者。那绎堂先生亦极言:‘《红楼梦》一书为邪说跛行之尤,无非蹧蹋旗人,实堪痛恨。我拟奏请通行禁绝,又恐立言不能得体,是以隐忍未行。’则与我有同心矣。此书全部中无一人是真的,惟属笔之曹雪芹实有其人。然以老贡生槁死牖下,徒抱伯道之嗟,身后萧条,更无人稍为矜恤,则未必非编造淫书之显报矣。”

 

疯癫一锄 

1、《红楼梦》大家公认首先出现于乾隆十九年,不是“乾隆五十年后,其书始出。”

2、“明珠家事”,乃过去少数人的乱猜乱传,因为征据不能立足,已经无人言及。

3、曹雪芹非《红楼梦》作者,前面已有专论,后面还有真的作者出面,不再多议。

4、孔子云:“食色性也。”《红楼梦》“启人淫窦”,岂不冤哉?盖强奸杀人犯罪者,皆个人思想道德品质问题,与《红楼梦》何干?有连《红楼梦》书都未曾见过者,甚至有连大字都不识一个者,其所犯奸杀淫乱之罪,也是《红楼梦》的罪孽造成而应该由《红楼梦》负责吗?

5、对私撰《红楼梦节要》一书者,“褫其衿,焚其板”,此等专横跋扈,正是旗人后来没落之一因也。

6、“此书全部中无一人是真的。”此言大谬。《红楼梦》系隐写历史,不乏真人真事,以后便知。

 

第二、王希廉《红楼梦回评》

凤姐夫妇白昼宣淫,其不端可知。(第七回) 

 

疯癫一锄

《红楼梦》里写了许多“淫”事,但要注意“似是而非”四字,作者经常写得云雾迷漫,难见真情,在此亦未落实“淫”字,焉知风姐、贾琏、平儿三人关着门在房里到底是在干什么?即使写了“淫”字,也要钻到“淫”字底下去看个真切,免被蒙蔽。二百多年来人人读不懂《红楼梦》,恐怕主要就是吃了这个“淫”字烟幕的亏了。

 

第三、汪堃《寄蜗残赘》

《红楼梦》一书,始于乾隆年间,后遂遍传海内,几于家置一编。聪明秀颖之士,无不荡情佚志,意动心移,宣淫纵欲,流毒无穷。至妇女中,因此丧行隳节者,亦复不少。虽屡经查禁,迄今终未绝迹。相传其书出于汉军曹雪芹之手,嘉庆年间,逆犯曹纶,即其孙也。灭族之祸,实积于此。曾闻一旗下友人云《红楼梦》为谶纬之书,相传有此说。言之凿凿,具有征引。是邪非邪,吾不得而知之矣。

 

疯癫一锄

1、把人的淫乱行为归咎于《红楼梦》,真是罪过之一桩。何哉?睁着眼睛说瞎话耳!按神话来说,没有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兄妹成亲,简直就没有人类出现。按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来说,夏桀暴虐荒淫;商纣宠爱妲己;周幽王亦沉迷于褒姒;春秋战国,乱伦风行;汉有赵飞燕“舞低杨柳楼心月”;唐有杨贵妃“歌罢桃花扇底风”;再爆出武则天的绯闻;又顺手牵出李后主的亡国之痛。。。。。。。。难道这些都是在《红楼梦》尚未出现之前事先在梦里读过《红楼梦》了,受了《红楼梦》的影响吗?

2、曹纶犯逆,个人问题,与其祖何涉?且曹雪芹并非《红楼梦》作者耳。

3、“谶纬之书”,胡说乱道,已无人言,不作分析。

                                                                                                  、

第四、王希廉《红楼梦回评》

宝玉一读小说传奇便视同珍宝,黛玉一见西厢便情意缠绵,淫词艳曲,移人如此,可畏可畏。

 

疯癫一锄

1、将小说传奇和西厢看作淫词艳曲,乃是过去的陈腐观念,不再谈论。

2、作者写宝、黛喜欢小说传奇和西厢,意在“好花渐欲迷人眼”耳!其实也只是“浅草才能没马蹄”,便不能读解,终归是个《红楼梦》的门外汉耳。

 

第二节 

反对《红楼梦》是淫书之言

第一、觚葊《觚葊漫笔》

《恨海》中论《红楼梦》一段谓:“宝玉用情不过是个非礼越分罢了。若要施得其当,只除非施之于妻妾之间。幸而世人不善学宝玉,不过用情不当,变了痴魔。若是善学宝玉,那非礼越分之事便要充塞天地之间了。后人每每指称《红楼梦》是诲淫导淫之书,其实一个淫字何足以尽《红楼梦》之罪!”是言亦不尽然。夫宝玉用情何曾不挚?用之于妻妾之间,彼与林黛玉情深谊切,虽薛宝钗犹不能夺其初意,其情之专若是!至如兄妹亲戚间,处处熨贴周旋,谓为多情可也,谓以情痴情魔,则固宝玉之所不肯认,而况加以一淫字乎?《红楼梦》自是绝世妙文,谓为诲淫导淫,真冬烘学究耳。夫冬烘学究,何能读绝世妙文者?

 

疯癫一锄 

驳“诲淫导淫”之论,仍然站在小说角度,终难全胜。何哉?力量微且弱耳!盖贾宝玉除钗、黛而外,尚有史湘云“白首双星”之疑窦,更有袭人与之不肖之明文,以及秦可卿房中云霭缭绕,烟雾迷漫,是假是真,难解难分。即使将贾宝玉之事扔在一边,《红楼梦》里仍然有许多淫烂文字,甚至有贾琏与多姑娘那样更烂的文字,岂能全都洗刷得干净哉?所以,要想全胜,除非能够证明“淫者,非淫也”。但要能够证明“淫者,非淫也”,除真正读懂《红楼梦》的隐藏历史故事而外,别无他法耳!

 

第二、陈其秦《桐花凤阁评红楼梦》

宝玉温存旖旎,直能使天下有情人,皆为之心死。然所重者知心,在感情,绝不在淫欲,岂复尘世所有。

 

疯癫一锄

宝玉既非淫欲,亦非善美之情,乃书写历史真实,一泄心中之愤激耳。人在烟火之间,岂能无人间烟火之气哉!

 

第三、严敦易《曹雪芹与恶劣文学》

这一般(段)雪芹的态度,愈形严整!他冷嘲热讽的说明那些不通无聊的去处;更进而揭发作者的动机,一点都不留情面。大约在曹氏的时候,这类诲淫式的书,是很流行而占绝大的势力的;故他不屑,致力的一攻再攻。他是怎样的厌恶和愤懑呵!

 

疯癫一锄

1、《红楼梦》作者非曹雪芹也。人云亦云,但觉可笑。

2、许许多多的红学家,存在一个共同的毛病,即是:“抓住一点,不计其余”。例如严先生此段就只谈作者如何厌恶愤懑诲淫式的书,但却不能说明《红楼梦》为何又写了那么多看起来同样是淫秽不堪的文字。因为这二者是矛盾相对,不好交待,所以只好“抓其一点,不计其余”,要么抓住“诲淫”二字,批其淫书;要么抓住“攻淫”二字,攻人淫书。其根本原因都是没有读懂《红楼梦》,无法解决矛盾问题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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