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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霑是个骗子

 

乾隆年间,北京有个自号“雪芹”、“芹溪”、“芹圃”之人,姓曹名霑字梦阮。“新红学”认为此人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红楼梦》作者,主要证据为敦诚、敦敏、张宜泉、永忠、明义之记载。那么我们就按“红学家”的考证结果,将这些记载梳理一遍,看是否能得出与“红学家”相同的结论。


一、曹霑的年龄大有问题

据“红学家”考证,曹霑生前与敦诚、敦敏、张宜泉等人为友。敦诚曾作《挽曹雪芹》诗一首,收在《鹪鹩庵杂志》中。其前四句为:“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肠回故垄孤儿泣(前数月,伊子殇,雪芹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

爱新觉罗·敦诚(1734—1791),字敬亭,号松堂,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阿济格之五世孙,爱新觉罗·敦敏(1729—1796)之弟。

敦诚晚年将其诗文结集刊为《四松堂集》,其中并未收入《挽曹雪芹》一诗,不过在其付刻底本中却有此诗。在《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中,敦诚在诗题“挽曹雪芹”后加一注云“甲申”,并将前四句修改为:“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新妇飘零目岂瞑?”

据此可知,曹霑死于乾隆甲申年,即乾隆二十九年(1764);死时四十岁左右。

曹霑的死期本来毫无问题,后来却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这与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一回“眉批”不符;其批云:“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如果将此“壬午”看作乾隆壬午,则为乾隆二十七年(1762)。

于是“红学家”聚讼纷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在没有任何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竟然将曹霑死期折中为:约乾隆二十八年(1763)。

曹霑的年龄本来也毫无问题,后来也成了一个大问题。如果曹霑死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或乾隆二十九年(1764),那么往前推四十年即康熙六十一年(1722)或雍正二年(1724)。据“红学家”考证:雍正六年(1728),曹寅嗣子曹頫因经济亏空、骚扰驿站、转移财产等罪革职抄家,两手空空迁回北京老宅,家族迅速败落。而其时曹霑才五六七岁,还没有什么富贵经历的记忆,更别说像《红楼梦》中“贾府”那样的富贵记忆。

不仅如此,曹霑在《红楼梦》的创作时间上也出现了问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第一回交代:“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如果将此“甲戌”看作乾隆甲戌,则为乾隆十九年(1754)。那么《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最晚成书于乾隆十九年(1754)。而甲戌本第一回又交代:“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那么往前推十年就是乾隆九年(1744),而其时曹霑才20—22岁。虽然“红学家”以“天才”称曹霑,但如果说曹霑二十出头就写《红楼梦》,无论如何让人难以信服。

于是“红学家”又开始在“四十年华”上做文章,置“四十萧然太瘦生”之“四十”于不顾,将“四十年华”解释为不到五十岁,因为这与曹霑另一好友张宜泉的说法相符。张宜泉在《伤芹溪居士》一诗中自注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

张宜泉(生卒不详),清内务府汉军旗,其在《春柳堂诗稿》中有四首诗写到曹霑。

既然曹霑“年未五旬而卒”,那就照此继续往前推。据“红学家”考证: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曹颙病逝。三月初七,曹頫奏曰:“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颙)嗣有在矣。”

在无法确定“马氏”是否“生男”的情况下,“红学家”又径自得出结论:曹霑是曹寅之子曹颙的遗腹子,生年为康熙五十四年(1715)。而从康熙五十四年(1715)到乾隆二十七年(1762)或乾隆二十九年(1764),曹霑也正好48—50岁,终于与张宜泉之“年未五旬而卒”相符,“红学家”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周汝昌道:“在旧社会里,是没有人肯为亡友‘减寿’的,如果挽一个四十八九岁死去的人不说‘五十年华’而偏说‘四十年华’,那就是太没情理,迹近开玩笑了。”又道:“‘年未五旬’云云,即‘古人五十不称夭’之义,抱恨雪芹不得上寿耳。”

周汝昌的说法无疑是正确的,只是他不可能对曹霑“赶不上曹家的繁华”做出合理的解释,只好凭空创设了一个“曹家二次复兴”之说,自此其他“红学家”接过了“新红学”的大旗。

关于曹霑生年还有很多说法,这里不一一列举,无非是倒推罢了。还有人说曹霑是曹寅嗣子曹頫之子,等等,莫衷一是。

“红学家”认为敦诚是曹霑之“挚友”,理所当然地用敦诚之记载来佐证曹霑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但在此处却无端摒弃其“甲申”之注,又大肆曲解其“四十萧然”或“四十年华”。这种有用则取之、无用则弃之的所谓“考证”,令后来者大开眼界,纷纷起而效之。

不过这样又产生了一个“红学家”视而不见的大问题:曹霑与敦诚的年龄相差过大。据“红学家”考证,敦诚生于雍正十二年(1734),比曹霑小十九岁。

敦诚在《寄怀曹雪芹(霑)》诗中写道:“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接罹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

据“红学家”考证,敦诚五岁入家塾,十一岁进右翼宗学读书。二十二岁在宗学考试中列为优等,以宗人府笔帖式记名。二十四岁时曾受父命在喜峰口松亭关管税务。“虎门”指右翼宗学,在北京石虎胡同。

敦诚说曾与曹霑在右翼宗学“数晨夕”,只是没有交代具体时间,只能推算其时曹霑在三十岁至四十一岁之间;“红学家”推测说曹霑当时任职于右翼宗学。曹霑在右翼宗学与敦诚小朋友亲密地探讨学问无可厚非,“高谈雄辩虱手扪”也更显曹霑之风采,只是“接罹倒着容君傲”就有问题了。试想一个三四十岁的大男人在小朋友面前倒戴帽子,又有什么可“傲”的呢?“接罹倒着”:典出《晋书·山简传》,说山涛之子山简出镇襄阳时,时常醉酒骑马,倒戴帽子。“接罹”:以白鹭羽为饰的帽子。

敦诚在《寄怀曹雪芹(霑)》诗中接着写道:“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松亭樽。”

敦诚自注云:“时余在喜峰口。”据“红学家”考证,此诗写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秋。据敦敏《敬亭小传》,敦诚于“丁丑二月,随先大人(敦敏、敦诚的父亲瑚玐)榷(管税务)山海,住喜峰口”。

乾隆二十二年(1757)敦诚二十四岁,曹霑则四十三岁,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最晚成书于乾隆十九年(1754),那么曹霑此时已完成甲戌本。

敦诚在《寄怀曹雪芹(霑)》诗中最后写道:“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弹食客铗(jiá)”,是指《史记·孟尝君列传》中冯谖弹剑而歌之事。

一个二十四岁的小青年敦诚,为什么要规劝一个四十三岁的大男人曹霑“莫弹食客铗”、“莫扣富儿门”呢?理由只有一个:曹霑正在“弹食客铗”,正在“扣富儿门”。有诗为证。

敦诚在《佩刀质酒饮》诗序中说:“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

据“红学家”考证,槐园是敦诚之兄敦敏的住处,位于宣武门内太平湖畔。敦敏生于雍正七年(1729),比曹霑小十四岁。敦诚之诗序是说一个大男人在秋天的一个“风雨淋涔,朝寒袭袂”的清晨,在一个小自己十四岁的宗室的门前徘徊,就为等主人出来请自己喝酒,并且早已“酒渴如狂”。幸好比自己小近二十岁的主人之弟前来,这才有了“解佩刀沽酒而饮之”,而此人“欢甚,作长歌以谢”。

敦诚在《赠曹芹圃(即雪芹) 》诗中也说:“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这里是借郑虔、阮籍之典故,说曹霑常靠人给酒钱或送酒。

正因为曹霑在“弹食客铗”、“扣富儿门”,到处祈求“残杯冷炙”,敦诚才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劝他说“不如著书黄叶村”。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早已成书于乾隆十九年(1754)之前,那么曹霑又是何时写下此书的呢?他有时间写吗?


二、曹霑不可能是《红楼梦》作者

不料在小青年敦诚的规劝之下,曹霑突然爆发。就在敦诚劝其“著书黄叶村”后一两年之内,“曹子雪芹”便“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我们来看明义的记载。

富察·明义,号我斋,满洲镶黄旗人。据“红学家”考证,明义出生于乾隆五年(1740)至乾隆十年(1745)之间,比敦诚小五到十岁。

明义在《绿姻锁窗集》中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其诗序云:“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之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红学家”都认为此处之“出”是“出示”之意,是指“曹雪芹”将自己撰写的《红楼梦》一书拿出来给人看,而且“其书未传”,即尚未刊刻问世,还是“钞本”,书名为《红楼梦》。

据“红学家”考证,明义的《题红楼梦》诗写于乾隆二十三、四年(1758/1759)左右,其时曹霑还在世,这与“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之“出”也相符。而其时明义不到二十岁,这与明义在诗中对“风流韵事”更感兴趣也相符。

注意“余见其钞本焉”之“见”,不是“购得”,也不是“抄藏”,是说明义只是从他人处借来读过,其《题红楼梦》诗二十首当是后来凭记忆写的,并且加入了自己的理解,故诗中多有与《红楼梦》情节不符之处。

第一首

佳园结构类天成,快绿怡红别样名。

长槛曲栏随处有,春风秋月总关情。 

 

此首写大观园。

                         第二首

怡红院里斗娇娥,娣娣姨姨笑语和。

天气不寒还不暖,瞳昽日影入帘多。

 

此首写怡红院,并不一定是具体写哪一回。

第三首

潇湘别院晚沉沉,闻道多情复病心。

悄向花阴寻侍女,问他曾否泪沾襟。

 

此首写宝玉去潇湘馆探望黛玉,其中显然加入了明义自己的印象和意思。

第四首

追随小蝶过墙来,忽见丛花无数开。

尽力一头还两把,扇纨遗却在苍苔。 

 

此首写第二十七回“宝钗扑蝶”,但显然记忆有误。

第五首

侍儿枉自费疑猜,泪未全收笑又开。

三尺玉罗为手帕,无端掷去复抛来。  

 

此首写第三十回“黛玉与宝玉角口后”复合。

第六首

晚归薄醉帽颜欹,错认猧儿唤玉狸。

忽向内房闻语笑,强采灯下一回嬉。  

 

此首写第三十一回宝玉错将晴雯认作袭人。第二联当是把第二日史湘云到来之事混在一起了。“猧(wō)”:小狗。“狸”:形状与猫相似,亦称“狸子”、“狸猫”、“山猫”、“豹猫”。

第七首

红楼春梦好模糊,不记金钗正幅图。

往事风流真一瞬,题诗赢得静工夫。 

 

此首写第十七回宝玉题对额时看到玉石牌坊,“倒像在那里曾见过的一般,却一时想不起那年那月日的事了”。

第八首

帘栊悄悄控金钩,不识多人何处游。

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此首写第二十回宝玉为麝月篦头。这里明义将麝月错记成了小红。

第九首

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

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此首写第二十八回宝玉用茜香罗换掉袭人系裤子的汗巾子。“缬(xié)”:有花纹的丝织品。

第十首

入户愁惊座上人,悄来阶下慢逡巡。

分明窗纸两挡影,笑语纷絮听不真。

 

此首写第五十四回宝玉回怡红院看袭人,发现鸳鸯也来了。

第十一首

可奈金残玉正愁,泪痕无尽笑何由。

忽然妙想传奇语,博得多情一转眸。  

 

此首写第四十三回宝玉到水仙庵祭奠金钏回来看见玉钏垂泪,笑道:“你猜我往那里去了?”

第十二首

小叶荷羹玉手将,诒他无味要他尝。

碗边误落唇红印,便觉新添异样香。  

 

此首写第三十五回宝玉哄玉钏尝莲叶羹;第二联显然是明义的理解,因为宝玉“爱红”。“诒(dài)”:欺诈。

第十三首

拔取金钗当酒筹,大家今夜极绸缪。

醉倚公子怀中睡,明日相看笑不休。

 

此首写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第十四首

病容愈觉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较差些。

 

此首第一句写第三十四回“题帕”后之黛玉,后三句当是明义加上自己的意思总结而来。

第十五首

威仪棣棣若山河,还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此首写宝钗印象。

第十六首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霄。

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此首写第七十七回、第七十八回晴雯之病和晴雯之死。

第十七首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

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此首写第十九回宝玉与黛玉相对而卧。

第十八首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疴续红丝?  

 

此首写黛玉之死。“沉疴”:久治不愈的病。

第十九首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此首写宝玉与宝钗、黛玉两无缘,“石头”重归大荒山下。

第二十首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此首写贾家败后之宝玉。

在这二十首诗中,前十七首与现存八十回《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内容大致相符;第十八、十九、二十这三首则写八十回后之内容。由此可知,明义所见之《红楼梦》是全本《红楼梦》。而所谓“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之“一部”,也印证此点;如果所见不是全本《红楼梦》,明义不可能不提及。而其时《红楼梦》还是“钞本”,“世鲜知者”,不可能是后来刊刻的程高本《红楼梦》。也就是说,在曹霑在世之时,已出现了全本《红楼梦》。

我们再看永忠的记载。永忠在《延芬室稿》中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姓曹)》 诗三首,其第一首云:“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据“红学家”考证,题中“墨香”乃曹霑好友敦敏和敦诚之叔额尔赫宜,他又是明义的堂姊夫。诗上有永忠堂叔弘旿的手批:“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爱新觉罗·永忠(1735—1793),康熙帝十四子恂勤郡王允禵之孙,多罗恭贝勒弘明之子,袭封辅国将军。爱新觉罗·弘旿,康熙帝玄烨之孙,胤秘之子,封固山贝子,两次缘事革退,复赏封奉恩将军。

从永忠、墨香、敦敏、敦诚、明义之关系可以看出,永忠“因墨香得观”之《红楼梦》就是明义所见之“钞本”《红楼梦》。据“红学家”考证,永忠之组诗作于乾隆戊子年,即乾隆三十三年(1768),此时曹霑已死去,故永忠才“吊雪芹”。

而从永忠堂叔弘旿之“手批”可以看出,永忠“得观”之《红楼梦》仍是“钞本”,且其中有“碍语”。这再次说明此“钞本”绝对不是后来刊刻的程高本《红楼梦》,《红楼梦》中的“碍语”在程高本中已被高鹗删去。

从明义和永忠之记载可以得出结论:在曹霑在世之时,已出现了私下转抄传阅之全本《红楼梦》。

据程甲本程伟元序和高鹗序,高鹗并不是《红楼梦》续书者,《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程伟元“竭力搜罗”、“数年铢积寸累”而来,后同高鹗一起“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红楼全书始自是告成”。也就是说《红楼梦》后四十回是前人所续,早已在民间转抄传阅。程甲本刊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乙本刊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

那么程高本《红楼梦》与明义、永忠所读之“钞本”《红楼梦》,是否有传承关系呢?我们再看明义的记载。

明义在乾隆六十年(1795)曾作《和随园自寿诗韵十首》(袁枚《随园八十寿言》,嘉庆刊本,卷五),其一云:

随园旧址即红楼,粉腻脂香梦未休。

定有禽鱼知主客,岂无花木记春秋。

西园雅集传名士,南国新词咏莫愁。

艳杀秦淮三月水,几时衫履得陪游。

 

诗中有原注云:“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所谓“新出《红楼梦》一书”,即指已刊刻问世之程高本。但明义对程高本后四十回居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这说明程高本《红楼梦》与明义所见之“钞本”《红楼梦》大同小异,两者之间应该有传承关系。而明义《题红楼梦》诗之第十八、十九和第二十首,也与程高本《红楼梦》后四十回不矛盾。

在曹霑在世之时,就已出现了与程高本《红楼梦》大同小异的全本《红楼梦》。那么曹霑是否就是这个全本《红楼梦》的作者呢?答案是:这种可能性不存在。

现存己卯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三册书名下注云“己卯冬月定本”,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五、六、七、八册左下方题“庚辰秋月定本”或“庚辰秋定本”。如果把此“己卯”和“庚辰”看作乾隆己卯和乾隆庚辰,则为乾隆二十四年(1759)和乾隆二十五年(1760)。

曹霑死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或乾隆二十九年(1764),而明义看到“钞本”《红楼梦》是在乾隆二十三、四年(1758/1759)左右,永忠则是在乾隆三十三年(1768)之前。

既然曹霑在乾隆二十三、四年(1758/1759)之前就已完成全本《红楼梦》,为什么又要在死前搞什么“己卯冬月定本”、“庚辰秋月定本”呢?而所谓“己卯冬月定本”、“庚辰秋月定本”,都只有前八十回。

“红学家”善变,该有人说了,这是对明义见到“钞本”《红楼梦》的时间推测有误。而甲戌本第一回批语云:“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此处明白无误地说“曹雪芹”死时“书未成”,又怎么可能完成全本《红楼梦》呢?

后裕瑞在《枣窗闲笔﹒红楼梦书后》中说:“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裕瑞的说法是根据《石头记》第一回内容推测而来,也完全不成立。甲戌本“凡例”指出,《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而甲戌本第一回之批语明确点出《风月宝鉴》和《石头记》(《红楼梦》)都出自“曹雪芹”之手。其批道:“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又道:“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所以曹霑不可能是《红楼梦》作者,不可能是《红楼梦》中之“曹雪芹”。


三、曹霑是个骗子

    曹霑不可能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那么明义为什么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呢?

《红楼梦》中有“碍语”,乃至永忠堂叔弘旿“终不欲一见”。因此自称“曹雪芹”者,反而最不可能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乃《红楼梦》书中人物,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自称“曹雪芹”之曹霑,显然在这种“巧合”之外。

“曹雪芹”之“芹”乃指水芹,代指“一池青草”之“蒲芦”,故脂批又称之为“芹溪”(详见《石头真言》)。而曹霑不明其意,居然既号“芹溪”又号“芹圃”,早已露出狐狸尾巴。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本就只有八十回,现存己卯本、庚辰本之祖本已基本定稿,作者为万斯同。后人不明白作者将此书定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用心,遂改称为《石头记》、《红楼梦》,进而将其中批语删除,乃至为其妄添蛇足(详见《石头真言》)。所以明义之所谓“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反而证明“曹子雪芹”之曹霑是个骗子。

那么这个曹霑会不会是《红楼梦》续书者呢?

关于敦诚之《佩刀质酒饮》,有人说:“此诗在《四松堂集》刻本中排在悼‘天元上人’等诗之后,‘天元上人’卒于癸未(1763),而《四松堂集》刻本之诗编年严谨,故可推知此诗作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之秋。”而胡适也记载说在《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中,“《佩刀质酒歌》虽无年月,但其下第二首题下注‘癸未’,大概此诗是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作的。”(胡适《跋<红楼梦考证>》)

两相印证,敦诚之《佩刀质酒饮》当作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之秋”。也就是说,曹霑在临死之前还在“扣富儿门”,祈求“残杯冷炙”,又哪有时间续书呢?

裕瑞在《枣窗闲笔﹒红楼梦书后》中说:“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

所谓“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当并非“戏语”,乃曹霑不觉露出之心声。

那么这个曹霑是曹寅之孙吗?这种可能性也不存在。敦诚和敦敏在右翼宗学认识曹霑之时,曹霑已在三十岁以上(实为二十岁以上),他们对曹霑并不知根知底,他们对曹寅的了解,也都来自曹霑,而这个曹霑对曹寅也不是特别了解。敦诚之所谓“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和明义之所谓“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之随园故址”,都有问题。而“红学家”已对这些问题给出答案,即曹寅之孙诞生时曹寅已经作古,不可能随其赴任;曹寅之任乃江宁织造,并不存在什么“江宁织府”;“所谓大观园者”,也不可能是“今之随园故址”。

西清在《桦叶述闻》中说:“《红楼梦》始出,家置一编,皆曰‘此曹雪芹书’。而雪芹何许人,不尽知也。雪芹名霑,汉军也。其曾祖寅,字子清,号楝亭,康熙间名士,累官通政。为织造时,雪芹随任,故繁华声色,阅历者深。然竟坎坷半生以死。”

西清姓西林觉罗,字研斋,满洲镶蓝旗人,系清世宗宠臣大学士鄂尔泰之曾孙。

直到西清之时,仍说“雪芹随任”,又将曹寅说成是“曹雪芹”(曹霑)之“曾祖”。

不过从曹霑知道一些“曹寅家事”来看,他是曹寅之族人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不过现在再来探讨此人,已变得毫无意义。此人四十岁左右死于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约生于雍正三年(1725);落魄之人总是显老,张宜泉说他“年未五旬而卒”,实属正常。

“新红学”建立在“曹霑是《红楼梦》作者”这个结论之上,“红学家”认定曹霑即《红楼梦》之“曹雪芹”,而其“考证”却自掘坟墓,早已埋葬这个结论。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传至曹霑死时,已六十年有余。其间,有不明真相者好而续之,并改书名为《红楼梦》。曹霑无意中得到这个全本《红楼梦》,觉得其内容与“曹寅家事”有相似之处,于是按书中内容和批语,自号“雪芹”、“芹溪”、“芹圃”,谎称自己是曹寅之后,先吹嘘所谓“扬州旧梦”,并宣称自己在著书,然后“出所撰《红楼梦》一部”,用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之口才,侃晕清朝宗室敦诚敦敏等人,以讨得“残杯冷炙”。

也就是说,北京那个“身胖头广而色黑”之曹霑,用他人所续之全本《红楼梦》骗吃骗喝,不仅骗倒了敦诚敦敏等宗室,还骗倒了后来之“红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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