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山东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执行法律规定,参考相关指导性案例,经山东高院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山东高院执行局编印了执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系列,以规范山东执行实施行为,提高山东执行审查水平,加强对山东执行工作的指导。
目录及总目次
一、立案程序问题
问1:申请执行“先予仲裁”裁决,法院是否受理?
问2: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死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如何列被执行人?
问3:在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是否可以申请变更为其他主体?
二、执行实施措施
问4:执行工作中,法院扣押黄金饰品、金条等物品时如何保证所扣物品的真实性?是否需要鉴定人员和公证处人员在场?对该类物品如何进行评估拍卖?
问5:网上拍卖、变卖土地流程结束后,又有人提出购买该土地,法院如何操作?
问6:被执行人的另案申请执行人申请参与分配时,如何认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
问7:债权受让人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时,法院如何掌握审查标准?
问8: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应通过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扣留,还是冻结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工资账户?
问9:冻结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如何确定协助义务人?
问10:执行被执行人所持上市公司流通股(股票),应采取何种处置方式?
问11: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个人,能否执行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有的财产?
问12:生效法律文书内容为交付特定资料,但未明确该资料具体包含的内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对交付的具体内容产生争议,应如何执行?
问13: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依法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债的,对该财产是否必须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问14:执行法院能否对拍卖流拍后退还的财产,继续采取执行措施?
问15:首封法院在涉案财产拍卖流拍,且债权人拒绝接受抵债的情况下解除查封,轮候查封法院对涉案财产的查封发生效力后,能否不经评估拍卖程序,直接裁定将该财产以流拍价抵偿给轮候查封债权人?
问16:在罚金刑执行过程中,执行财产经拍卖未能成交,是否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
问17: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名下财产经拍卖流拍后,被执行人的所有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共同申请以以物抵债的方式执行,法院应否准许?
问18: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执行时需要对多个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的,是否可以制作分配方案?当事人对分配方案不服应如何救济?
问19:作为执行依据的民事调解书约定了迟延履行责任,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调解书承担了民事责任后,是否还需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
问20:法院在保全或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已决到期债权后,被执行人又向其他法院申请执行以该债权为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21:执行回转中,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且无法返还,当事人对折价赔偿数额又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22:法院能否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屋?
问23:被执行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法院预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时,应如何兼顾商品房买受人的利益?
问24:对被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法院应如何采取查封措施?
问25:法院预查封被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后,开发商、被执行人解除合同的,法院能否继续执行预售商品房?
问26:被执行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法院能否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中的资金?
问27:法院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问28:被查封财产设有抵押且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拍卖价款优先受偿,首封法院在对查封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时,如一拍保留价大于抵押债权数额,流拍后确定的二拍保留价低于抵押债权数额,应如何处理?
问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中的“当地”以及“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应如何掌握?
问30:涉案标的物为被执行人的唯一财产,该标的物经拍卖或变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但该标的物的价值超过债权数额,申请执行人无法补足剩余价款的,法院是否应当出具以物抵债裁定?能否以终本方式结案?
问31:财产分配程序中,对被执行人享有担保债权的债权人是否有权申请参与分配?
问32:法院对被执行财产拍卖价款分配完毕,或者裁定以物抵债后,其他债权人又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否支持?
问3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利息支付至判决生效之日或者实际清偿之日的,执行中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如何计算?
问34: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行使追偿权申请执行案件,追偿的范围除担保人代付的款项外,是否应支持担保人代付款项的利息?
问35:申请执行人主张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能否执行该不动产?
问36:第三人提供执行担保,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按期履行义务,是否可以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问37:在民事案件执行中,执行法院拍卖不动产所得款项,如同时需协助其他法院执行,应如何确定履行顺序?
问38: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能否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三、执行异议复议
问39:在执行过程中,能否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多人提出的异议问题?
问40:执行程序终结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何不同?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执行程序终结是否包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问41:法院拍卖、变卖不动产过程中,第三人以享有租赁权等权利为由阻止涉案不动产转让、交付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还是二百二十七条进行审查?
问42:案外人在异议期限内提异议,法院未审查,异议期过后,案外人如何申请救济?
问43:当事人对执行保全裁定不服,进行复议还是提出异议?
问44:银行以法院冻结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系保证金账户为由,主张其享有质权,提出案外人异议的,符合何种情形时可以排除执行?
问45:在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时,该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是否一律不予审查且不得执行?
问46:案外人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但执行异议裁定错误告知当事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被驳回起诉的,应如何救济?
问47:被执行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时,商品房买受人是否有权选择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或第二十九条排除执行?
问48:执行法院发出拍卖公告后,承租人向法院提交租赁协议,以执行标的物已设定租赁权为由,请求排除强制交付的,法院能否直接带租拍卖?
问49:法院如何准确把握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期限?
问50: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请求排除执行的,应如何处理?
问51: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后,异议审查中的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需要送达所有当事人?
问52:被执行人系房地产开发企业,买受人购买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预售商品房且已办理预售备案登记,其请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该商品房请求排除执行,法院应否支持?
问53:被执行人提出超标的查封异议,法院应重点审查哪些内容?
问5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申请纠正的,法院如何处理?
问55: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异议人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问56:执行过程中,债权受让人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债权受让人支付债权转让价款情况是否属于法院审查的内容?
问57:涉金融不良债权执行案件,执行法院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又转让不良债权,新的债权受让人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申请恢复执行并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应如何审查?
问58: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其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申请执行人另行起诉上述人员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上述人员为被执行人的,应如何处理?
问59:执行程序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的金融不良债权的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债权受让人向法院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法院应如何审查?
问60: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时,债权人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应否支持?
问61:申请执行人以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或人格混同为由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应否支持?
问62:执行标的涉及多个执行案件而被多个法院查封,案外人向首封法院提出异议后,首封法院予以支持并解除查封。案外人持首封法院解封裁定向在后查封法院请求解除查封的,在后查封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63:执行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应当分别作出哪些法律文书,能否以协助执行通知书替代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问64: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有何区别?
问65: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按被执行人的收入执行,第三人应如何救济?执行法院应如何审查?
问66:被执行人的租金债权是否应按照到期债权执行?
问67:建设工程进度款能否按照到期债权执行?
问68:在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时,该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是否一律不予审查且不得执行?
问69: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第三人提出异议后,不得强制执行到期债权的同时,是否需要撤销冻结裁定?
问70:到期债权在诉讼阶段被保全冻结,第三人不服的,应如何救济?第三人在诉讼保全阶段未针对冻结裁定提起复议,进入执行阶段后,又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71:第三人在履行债务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但在执行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后又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问72:第三人对执行法院在其提出异议后的继续执行行为不服提出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如何审查?
问73:到期债权冻结顺位如何确定?
问74:第三人在收到冻结债权裁定和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执行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75:到期债权执行的顺位是否在其它财产执行之后?
问76:法院在保全或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已决到期债权后,被执行人又向其他法院申请执行以该债权为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77: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已决到期债权系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到期债权,到期债权执行法院能否直接执行该到期债权?
问78:对被执行人的未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应如何采取措施?
四、执行程序问题
问79:申请执行人对不予受理执行申请、驳回执行申请的执行裁定不服,应通过何种程序救济?
问80: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异议人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问81:执行依据为生效仲裁裁决时,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系针对执行依据指定交付的特定物提出,或者认为执行依据本身错误的,对该异议应否受理?
问82:案外人对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法院应否受理?
问8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重复提起异议拖延执行的,法院应否受理?
问8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裁定结果没有异议,而对裁定中认定的事实有异议,能否提起执行异议或申请复议?
问85:当事人申请执行回转,是否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
问86:执行机构收到立案、审判机构移送的民事裁定后实施财产保全时,直接使用该民事裁定,还是根据该民事裁定另行制作执行裁定?
问87: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为分期履行,在对到期债务申请执行后,执行期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是否仍应对新到期的债务申请执行?
问88: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多个债务人承担债务,申请执行人只申请执行部分债务人,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又申请执行其他债务人的,法院应当按照新收执行案件还是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问89: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双方当事人互负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执行的,应如何处理?
问90:法律文书生效后,法院立案执行前,对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对方当事人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原执行依据?人民法院应如何审查?达成或履行和解协议是否引起执行时效中断?
问91: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法院作出终结执行裁定后,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应当按照新收执行案件还是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问92: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作为唯一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在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前即已注销,应如何处理?
问93: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没有明确的义务承受人或可追加、变更的执行主体,应当以何种方式结案?
一、立案程序问题
问1:申请执行“先予仲裁”裁决,法院是否受理?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法释〔2018〕10号)载明:“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的是当事人间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对于“先予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的立案执行问题,依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问2: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死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如何列被执行人?
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被执行人明确是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之一。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权利人申请执行时义务人已死亡,权利人应当在执行申请中直接将义务人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义务人死亡而取得遗产的主体列为被执行人。如权利人无法提供上述人员信息,应视为被执行人不明确,可依照上述规定裁定不予受理。
问3:在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是否可以申请变更为其他主体?
答: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非诉执行案件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终止,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的请示》的答复(法行〔2000〕16号)载明:“人民法院在办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出现分立、合并、兼并、合营等情况,原具体行政行为仍应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申请机关变更被执行人。
对变更后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上述答复对行政非诉执行中变更被执行人做了规定。根据上述答复精神,结合行政非诉执行的实际情况,对确需变更申请人为其他主体的,可参照民事执行中变更当事人的有关程序进行办理。
二、执行实施措施
三、执行异议复议
四、执行程序问题
本期主编
执行主编 李元元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 李文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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