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2012年4月23日公布2011年度本市工商部门查处的10件商标侵权典型案例。侵权注册商标涉及“复旦”、“太太乐”、“茅台”、“五粮液”、“iPhone”等,商品涉及服装、汽车灯泡、调味品、继电器、手机等。当事人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罚款和判刑处理。
■案例一 个体业主售卖“复旦”商标服装
2011年1月19日,工商杨浦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吴金娥涉嫌销售侵犯“复旦”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吴金娥系“上海市杨浦区金海服装店”个体业主,2010年4月,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商贩处购入侵犯“复旦”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并在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内(复旦大学零号楼底楼东107室)对外销售。工商杨浦分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上述侵权服装715件。
工商杨浦分局对当事人吴金娥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复旦”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715件,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郎赛网售假冒“PHILIPS”汽车灯泡
2011年2月28日,工商闸北分局通过网上巡查发现一家名为“上海全汇工贸有限公司”的企业涉嫌销售假“PHILIPS”注册商标汽车灯泡。
经查,“上海全汇工贸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郎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2010年12月,当事人非法购入假冒“PHILIPS”注册商标的汽车灯泡,并通过互联网发布销售信息。工商闸北分局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获假冒“PHILIPS”注册商标汽车灯泡5276个(套)。当事人非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46928.4元。
工商闸北分局对当事人郎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PHILIPS”注册商标汽车灯泡5276个(套),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特卖会上卖假“BURBERRY”
2011年4月2日,工商黄浦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上海曦雯贸易有限公司在淮海中路99号大上海时代广场6楼销售假冒“BURBERRY”注册商标商品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2011年3月初,当事人与上海龙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大上海时代广场L601“BAZAAR”特卖租赁合同》,由当事人于2011年3月29日至4月3日期间,在大上海时代广场6楼举办“运动休闲商品特卖会”。工商黄浦分局在特卖会现场查获26件假冒“BURBERRY”注册商标T恤衫,当事人非法经营额共计46460元。 工商黄浦分局对当事人上海曦雯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BURBERRY”注册商标T恤衫26件,罚款人民币46460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1月18日,工商徐汇分局在徐汇区古美路1107弄某室查获大批假冒注册商标调味品。
经查,自2010年8月起,当事人陈锦租借上述场所销售假冒商标调味品。工商徐汇分局在现场共查获假冒“太太乐”鸡精、“家乐”浓缩鸡汁、“美极”鲜味汁、“OK”甜酸调味酱、“鬼甲万”酱油、“盘泰诺华星”甜辣酱、“海皇子”鲍鱼汁、“月桂冠”本味淋、“福泉“酱油等调味品共计6346瓶。鉴于当事人陈锦涉嫌商标犯罪,工商徐汇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1年5月4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陈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案例五 涉案假名牌服装金额达56万元
2010年11月8日,工商闸北分局根据投诉线索,成功取缔了一位于东新民路89号某室的销售假冒“The North Face”和“Columbia”注册商标服装的窝点。
经查,当事人肖华系安徽省巢湖市无为县白茆镇人。闸北分局在其售假窝点内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服装共计5412件,涉案金额560400元。
鉴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工商闸北分局于2010年12月16日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2011年8月23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当事人肖华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案列六 上海理合汽配制售假冒继电器
2011年1月12日,工商松江分局在松江区佘山镇沈砖公路3129弄23号上海理合汽配有限公司仓库内查获一批假冒“BOSCH”注册商标继电器和包装盒。
经查,当事人于2010年11月起,在购入的继电器商品及其外包装上擅自印上“BOSCH”商标后进行销售。至案发,当事人已销售假冒“BOSCH”商标继电器800个,库存假冒“BOSCH”商标继电器4800个、假冒“BOSCH”商标外包装20350个。
工商松江分局对当事人上海理合汽配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假冒“BOSCH”商标继电器4800个、外包装20350个,罚款人民币5.0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假冒“Columbia”被罚款10万
2011年1月6日,工商宝山分局在宝山区顾北路666弄177号查获当事人陈方会存放于此的假冒“Columbia”注册商标服装2024件。
经查,当事人于2010年10月起,购进假冒“Columbia”商标的服装共计2370件(条),存放在上述场所并进行销售。至案发,当事人已销售假冒“Columbia”商标服装346件(条)。
工商宝山分局对当事人陈方会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Columbia”商标服装2024件,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制售假“茅台”涉案11.6万元
2011年1月10日,工商青浦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在青浦区重固镇张堰村510号民宅内,查获黄光辉等人正在制作假冒“茅台”、“五粮液”注册商标白酒。
经查,当事人黄光辉将“金六福”、“怀装窖酒”、“习水大曲”、“锦绣东方”、“绵竹大曲”等白酒,灌装到“茅台”、“五粮液”白酒空瓶内,制成假冒“茅台”、“五粮液”注册商标的白酒并进行销售。现场查获假冒“五粮液”商标白酒70瓶,假冒“茅台”商标白酒48瓶,涉案金额达116244元。
鉴于当事人黄光辉涉嫌商标犯罪,工商青浦分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九 网售假“UGG”被罚10万元
2011年1月13日,工商嘉定分局会同公安部门,查获当事人于爽用于网上销售的一批假冒“UGG”和“ecco”注册商标鞋。
经查,当事人租借南翔镇翔江公路299弄247号作为经营场所,并利用其在淘宝网上开设的“一线男女鞋折扣连锁”网店销售假冒“UGG”和“ecco”注册商标的各类男女鞋。嘉定分局在其经营场所查获假冒“UGG”和“ecco”注册商标鞋共计467双。
工商嘉定分局对当事人于爽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UGG”和“ecco”注册商标鞋467双,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销售假冒iPhone手机被判刑
2011年1月16日,工商闸北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在当事人郭兴裕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内查获大量假冒“iPhone”注册商标手机及配件。
经查,2010年6月起,当事人郭兴裕伙同许璇、范灿荣、方灿耀从深圳明通通讯市场购入假冒“iPhone”注册商标手机,并在天目西路99号地平线手机市场对外销售。工商闸北分局依法扣押当事人用于销售的假冒“iPhone”注册商标手机1445台、手机底座160台、手机后盖150个以及手机配件259套。鉴于当事人郭兴裕及其同伙涉嫌商标犯罪,工商闸北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1年7月15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郭兴裕、许璇、范灿荣、方灿耀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郭兴裕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5万元;判处许璇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8000元;判处范灿荣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处罚金4000元;判处方灿耀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处罚金3000元。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