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察” 三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来源/法眼观察整理
天主教中将人类的恶行归纳为七种:傲慢、季度、暴怒、懒惰、贪婪、色欲、暴食。社会中的人,无论是从事哪个行业,只要是社会中的人,都有可能因为一时不慎,而犯下恶性。
法官,本代表社会正义,执掌司法权柄,但如果控制不住一时妄念,也可能成为“罪人”
一宗罪:制作虚假文书,协助他人谋利
法院认为:王某甲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制度,滥用职权,帮助他人制作虚假裁判文书,并安排或协助办理了多套房屋的执行过户手续,破坏了北京市房屋的限购政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法院司法文书的公信力,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
案号索引:(2015)鄂宜昌中刑终字第00064号
二宗罪:年底突击结案,伪造撤诉申请
被告人张××于2013年9月就向单位有关负责人员主动交代为年底结案,其私自将案件撤诉处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张XX身为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案号索引:(2014)迎刑初字第881号
点击阅读:为年底结案,副庭长伪造撤诉申请被判枉法裁判(辩护词让人动容)
三宗罪:违规财产保全,造成他们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无视法律规定,漠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提出的异议,故意违背事实,作枉法裁判,非法保全案外人车辆,且擅自解除保全,将保全扣押的车辆交付给申请人李某某,致使他人享有的合法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罪(徇私枉法)。
案号索引:(2006)永刑初字第111号
四宗罪:采信虚假证据,损坏他人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明知是伪造的案件当事人城镇务工证明等材料的证据而予以采信,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其行为已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案号索引:(2009)杭上刑初字第357号
五宗罪:放任虚假证据,破坏质证程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XX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明知证明案件事实的两份证明材料是伪造的,且没有经过庭审质证,反而予以采信,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其行为已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案号索引:(2016)晋04刑终321号
六宗罪:无视无权代理,违法司法裁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符某某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中的第一、第二起因这两起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参加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下,违背法律规定在判决书上认定原告与其委托代理人李书通到庭参加诉讼,造成两保险公司损失一万八千元,被告人符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民事枉法裁。
案号索引:(2015)宛龙刑初字第609号
七宗罪:伪造法律手续,破坏审判秩序
法院认为:其身为国家审判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伪造法律手续,造成当事人的诉权长时间未得到实现,严重破坏了审判秩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案号索引:(2013)天刑初字第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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