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马鞍街道杨二坪社区河畔佳苑4栋;
(二)敦仁街道衡生中医医院(建涪路54号);
(三)荔枝街道坝坝面(兴中支路24号附近);
(四)荔枝街道天和大厦社区卫生服务站(兴支中路23号);
(五)荔枝街道张文诊所(兴支中路23号附近);
(六)荔枝街道建涪社区兴华中路39号金山市场、39号附2号渝教爱家超市中心店。
二、防控措施
解除后,严格执行11月15日《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继续加强全域协同防控全力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相关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市民朋友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按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涪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涪陵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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