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满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人口总和。
指标解读:它是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估国民经济生产能力、评价居民福利水平等的基础数据。如财政支出、城市建设、住宅建设、公共设施的配置、教育投资、医疗投资和公用事业投资等都需要根据常住人口的规模大小进行规划。在进行分析比较时,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指标水平(如人均GDP)更为科学,更能贴切地反映实际情况,也便于进行国际或地区间比较。
计算公式: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流出本市半年以上的户籍人口+流入本市半年以上外来流动人口。
统计方法:依据每10年一次人口普查,5年一次小普查,以及进行的外来流动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然后进行推算。调查时在本地居住,但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袋袋户口”的人,也包括在常住人口中。
统计及发布人:上海市统计局
统计频率:年度
发布时间:在《上海统计年鉴》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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