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
userphoto

2016.02.06

关注

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

  • 发布时间:2016-02-06 07:15: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张玉洁  责任编辑:吴起龙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用3至5年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意见》指出,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意见》提出,将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将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相结合,实现煤炭行业扭亏脱困升级和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的9项主要任务: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促进行业调整转型,严格治理不安全生产,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治理违法违规建设,严格限制劣质煤使用。

  《意见》提出了完成上述目标和任务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奖补支持、做好职工安置、加大金融支持、盘活土地资源、鼓励技术改造和其他支持政策等方面。

  在严控新增产能方面,《意见》指出,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在推进企业改革重组方面,稳妥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工艺等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利用3年时间,力争单一煤炭企业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在促进行业调整转型方面,将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引导大型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参股。火电企业参股的煤炭企业产能超过该火电企业电煤实际消耗量的一定比例时,在发电量计划上给予该火电企业奖励。加快研究制定商品煤系列标准和煤炭清洁利用标准。鼓励发展煤炭洗选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和加快煤层气产业发展。

  而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应对仍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骨干煤企加强金融服务;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同时提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鼓励险资等长期资金创新产品和投资方式,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拓展并购资金来源。完善并购资金退出渠道,加快发展相关产权的二级交易市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煤炭行业脱困形势严峻
2014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在救市中艰难突围
冷静审视煤炭价格上涨趋势,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中央企业及司法部直属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公告
转岗、改革关停、行业脱困等七个关键词解读2015年煤炭业
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应该怎么做?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