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5月1日起实施,据小编了解,明天起,5大类电子数据均可正式作为法律证据,包括:(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除此之外,5月1日起,这些新规也将影响你的生活,包括: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异地缴纳;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北京5月1日正式开始垃圾分类等。小编觉得这是好事。随着微博、支付宝、微信成为国民应用,现在很多行为都是发生在网络中,很多纠纷比如朋友之间借钱不还,诈骗信息,人身攻击等这些不法行为都会留在聊天记录当中。现在新规来了,这些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维权也方便了许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