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在战后,向慈禧、光绪总结败因时,其奏折称:“倭人于近十年来,……购置船械,愈出愈精。中国限于财力,拘于部议,未敢撒手举办,遂觉相形见绌。”
北洋海军在甲午战争中拥有相当多的炮弹储备,其在参加黄海海战时,虽没有带足弹药,但也尚可支撑。清、日海军战绩悬殊,就武器方面的原因而言,主要是双方炮弹杀伤力差距所致,而这种炮弹杀伤力的差距,所反映的,又是中日两国军事科技的差距。
日军人均8发步枪子弹,即击溃了清廷陆军,个中原因,固然与清军落后的军事体制关系甚大——如小川又次在甲午前7年所呈报给天皇的《征讨清国策案》所言,清廷陆军百万之众,唯防勇、练军四十万人可用,而防勇、练军乃地方部队,部署极为分散,清廷铁路建设又极差,一旦有事,难以集中调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