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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版《道德经》第一章:道与其德

还原版《道德经》共64章,老子自序2章,道论31章,德论31章。还原版《道德经》按照有序的逻辑脉络展开,一切概念,先有定义,再行论述,后续的结论建立在之前的论述之上。道是万物之本,道论为体在先,德论为用在后,整篇论述从道的定义开始。

还原版《道德经》开篇第一章全文如下:

有壮虫成,先天地生。
夺揫独立,不孩后矣,为天下母。
弗知谁子,象帝之先。
未知其名,字之曰道,虞强为之名。
曰大,大曰寰,寰曰德,德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焉,王处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本章除第三行外对应王弼本《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第三行对应王弼本第四章最后一段。本章文本除第三行外以楚简《老子》为底本,第三行以帛书《老子》甲本为底本,并对勘诸本对底本作了校订。

本章分三段。第一段自“有壮虫成”至“虞强为之名”,老子通过讲述道的九大特征给出了道的定义;第二段自“曰大”至“王处一焉”,老子通过引进“大”的概念,定义了什么是“德”并阐明了“道”与“德”的关系;最后一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本章的结论,指出“道”是世界的终极主宰,决定了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

还原后的第一章与大家所熟悉的传世本第二十五章,无论是表述还是思想内涵都大相径庭。由于后人的一系列误读,老子原著中最关键的一句“大曰寰,寰曰德,德曰反”被后人改成了“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面目全非,两个关键字“寰”与“德”在之后的传世本中竟消失的无影无踪。而这关键的一句不仅明确了“道”是宇宙的反面,同时也是老子对“德”的定义,阐明了“道”与“德”是互为表里的关系,是老子整个理论中核心的核心。

传世本《道德经》对老子原著这一句的改动,使两千年来人们读到的《老子》变得语焉不详,既没有准确的“道”的定义,更没有明确的“德”的定义。“道”与“德”是老子理论中两个最基本的概念,但两千年来却任由人们天马行空,肆意解读,以至于指鹿为马的老学怪相盛行不衰。而实际上,老子的理论既系统又严谨,核心概念均有完备而准确的定义,根本容不得丝毫缘于老子逻辑之外的主观臆断和自由发挥。

令人无比惊讶的是,开篇第一章老子不仅给出了“道”的定义,也同时给出了“德”的定义;不仅给出了“道”与“德”的定义,而且还阐明了“道”与“德”是互为正反的“对立统一”关系。“道”与“德”的明确定义,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宣告了千百年来千人千解之老学乱象的彻底终结。毫不夸张地说,楚简《老子》中“寰”与“德”这两个字的重新发现,是两千年来老学研究中最重大的事件。它还原了两千五百年前老子“道”与“德”的原始定义,揭示了“对立统一”原理是老子构建整个理论的根本出发点。

第一章还表明,老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宇宙”概念的人,比尸佼提出这一概念又早了将近150年。为了阐明道是宇宙的反面,老子势必要先建立“宇宙”这个概念,故为此创造了一个奇妙无比的字,仿佛一副壮阔的山水画,囊括了宇宙万象。但这幅神奇的山水画竟无人能够领悟,而被后人无端解读成了“筮”字,并又以“逝”以讹传讹流传至今。而老子的本字则早已失传,我们今天不得已只能以“寰”代之。

“大”不是道的名,它是道的特殊属性,表示包罗万象而德惠天下,不仅道具备,天地王也仿而效之。道生养宇宙,天滋润万物,地安居众生,王以民为怀,故“域中有四大焉”。传统老学在断句上犯了致命错误,将“强为之名”断成了“强为之名曰大”,从而将“大”变成了道的另一个名字,与“天大、地大、王亦大”自相矛盾。而“曰”作为类似“曰若稽古”的发语词,由“曰大”所开启的另一段“德”的定义也因此没了头绪。

“绝对”与“相对”的“对立统一”——跨越思维极限的逻辑思辨

理解老子思想,首先要理解“对立统一”原理。当“对立统一”原理运用在两个相对的事物时,人人都能理解:有正就有反,有大就有小,有难就有易。然而,当“对立统一”原理运用到“绝对”与“相对”的对立时,这就超出了常人的思维了。

道与宇宙的关系,就是“绝对”与“相对”的对立与统一。宇宙是相对的,宇宙的一切事物有内外之分,且内外决不重叠。“我”与“我的身外”各有所属,合在一起就是个完整的宇宙,我身上的任何部件不会飞到身外,内外永不重叠。这是“相对”的特征。

但什么又是“道”与“道的身外”呢?

道是绝对的。所谓“绝对”,就是没有内外之分,这意味着“道的身外”就是道本身!如果你试图去想象这是一幅怎样的画面,你就彻底掉进了坑里,因为永远不会有这样一副图画。你需要彻底放下形象思维,全力开动抽象逻辑思辨的机器。

道有反面,但道的反面就是自身;道也有身外,但道的身外就是身内。正反重叠,内外合一,这是“绝对”的特征。

道与宇宙互为正反。宇宙是相对的,以宇宙观道,道就是宇宙的身外,与宇宙毫无重叠。但反过来,以道观宇宙,宇宙是道的反面,这一点没有改变;但由于道是绝对的,道的反面就是它自身,因此宇宙就是道,道就是宇宙,道与宇宙是完全重叠的。

这就是“对立统一”原理的终极展现。道与宇宙互为正反,但道可以遮蔽宇宙,而宇宙却不能遮蔽道;道可以对宇宙无限渗透,而宇宙却不能渗透道。人类永远无法穿越到宇宙的反面去体验道,但道却因能无限渗透而于宇宙无时无刻无处不在。这种“绝对”与“相对”的非对称对立统一关系,就是本章要阐述的核心内容,老子只用了九个字来表达:“大曰寰,寰曰德,德曰反。”

“对立统一”原理的妙用——“以反求正”能知“道”

既然道是宇宙的反面,既不可抵达也无法感知,道的一系列特征老子又是如何得知的呢?答案是——“对立统一”原理。道虽不可见,但宇宙可见,根据“对立统一”原理,老子通过观察宇宙的属性反推出了道的一切属性,这就是“以反求正”。

“对立统一”原理有两大内涵:

1)对立面始终存在;

2)对立面互相转化。

首先,根据“对立面始终存在”,老子通过宇宙的存在反推出道一定存在。所以,道的存在不是什么神学,而是“对立统一”原理的必然结果。

其次,宇宙与道互为对立面,两者的属性也就恰好相反。宇宙是相对的,相对就有形,相对的生命也一定是有限的;反之,道是绝对的,绝对则无形,绝对的生命也一定是无限的,于是道有生命,不生不灭,无形无状。

再者,绝对意味着唯一,一旦出现了第二个道,道也就不再是绝对的了。又因为绝对,所以道不会有变化,一旦出现了变化就有了比较,有了比较就不再绝对了。还是因为绝对,所以道不可被驾御,一旦道能被驾御,就说明道不是绝对的,绝对是永远不会有对手的。因此,道独一无二,既不会长大,也不会老去,更不能被驾御,所以道主宰一切。

最后,根据“对立面互相转化”,绝对派生相对,于是道生宇宙,为天下母。又因为宇宙是他生,由此反推出道是自身。又因为万事万物出于道,所以不可能有任何东西产生于道之前,所以道又是一切概念的起源。

竟如此简单!我们根据“对立统一”原理,通过宇宙的相对属性导出了道的一切特征:有生命,不生不灭,无形无状,独一无二,没有变化,主宰万物,创生宇宙,自生不他生,先于一切概念。这也正是老子本章开宗明义第一段:“有壮虫成,先天地生。夺揫独立,不孩后矣,为天下母。弗知谁子,象帝之先。”

由此可见,道的这些不为人知的特征全部是从道的反面宇宙推断出来的。没有“对立统一”原理为前提,老子是不可能得出道的这九大特征的。所以,老子的道绝不是纯粹的臆想,而是建立在“对立统一”基础上的科学论断。通过这个实例,老子向我们展示了“对立统一”方法的巨大威力,当人们直接分析某一事物难以得到结论时,完全可以通过分析它的反面而得到完整的结论。这一方法在《道德经》中被老子反复运用。

什么是老子的“道”——“道”的属性及命名

有壮虫成,先天地生。
夺揫独立,不孩后矣,为天下母。
弗知谁子,象帝之先。

有个巨大无比的生命,它先于天地而诞生,它的身体不是任何物质的凝聚,它独一无二无与匹敌,它不长不衰没有变化,它主宰宇宙驾御万物,它还是天地万物的生母。它不可能是谁的孩子,因为它先于一切概念而存在。

简简单单的二十八个字,居然概括了道的一切属性,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不过这二十八个字中,涉及了几个关键概念,需要逐一加以说明,它们分别是:壮虫、夺揫(jiū)、独立、不孩、后矣、弗知、象帝。

“壮虫”是老子为了表达道是个有生命的庞然大物。“虫”是古人对动物的统称,如老虎称“大虫”,蛇称“长虫”,鸟儿称“小虫”,所以“虫”代表有生命,而“壮”自然是在表示大。但不得不说,“壮虫”二字并未能准确表达老子的意思,因为“壮虫”仍然让人联想到具体的“物”,而老子的道实际上是无物无象。显然,老子当时并没有找到更好的术语,直到两百年后庄子才真正解决了这个难题。庄子在《知北游》中用了“物物者非物”来称道,不仅非物而且能物物,自然就是“超物”了。所以,“超物”是比“壮虫”更准确无误的术语。

“夺揫(jiū)”是个极其传神的用词。“夺”,楚简《老子》作“敓(duó)”,义为强取;“敓”是“夺”的古字。“揫”,楚简原字作“上秋下糸”,会意用绳子将东西捆绑在一起,义为聚集;“秋+糸”是“揫”的异体字。“夺揫”就是将聚集起来的东西再次驱散,于是又变成了没东西,这就是“无物无象”。“夺揫”二字用在此实在妙,以“去物象化”准确表达了“无物无象”。

“独立”,表示道独一无二,无与伦比,从而也是绝对的。

“不孩”也是个绝妙的用词。是孩子就得长大,而“不孩”则既不是孩子也不可能长大,自然也就不会老去,这正是“不变而永恒”。老子再次用以反求正的方法再现了道,以“不长不衰”昭示了“不变不化”。“不孩”,楚简《老子》作“不亥”,“亥”通“孩”。传世本此二字作“不改”,蕴含了不变的意思,但人们多将其解读为不变的规律,而不是道体本身的不变,涵义不尽相同。

“后矣”表示道主宰万物。“后”指君主,非指王后或皇后。“矣”楚简写作“㠯”,“㠯”通“矣”,语气助词。《尚书·仲虺之诰》:“徯予后,后来其苏。”意思是,期盼我的君主,君主来了就解放了。这里“后”是对君主的尊称,指商汤王;“徯”,等待。

“为天下母”一句阐明了“道生万物”,而“弗知谁子,象帝之先”则进一步强调,不仅“道生万物”,且“道生万象”。有物便有象,因此老子不仅阐述了道与物的关系,紧接着又阐述了道与象的关系,表明道是一切概念的起源,不存在先于道的概念。

“弗知”,严格意义上不同于“不知”。先秦文言中,“弗”常表示绝对不会发生,相当于不存在;而“不”往往表示“不能”或“不愿意”,指可能发生但人为使其未发生。“弗知谁子”义为“不可能是谁的孩子”,与“我不知道它是谁的孩子”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寓言“自生不他生”,而后者则包括了“他生”的情形。传世本将“弗知谁子”改为“吾不知谁之子”是后人误读老子的误勘。

“象帝”,指最初的概念。“象”,物象,引申为概念。老子的物包括有形与无形,光与热、力量与智慧、喜怒哀乐都是物。“帝”,祖先,这里指一切概念的源头。“象帝之先”指道先于一切概念而存在,即“道生万象”。“帝”作名词,甲骨文有“天帝”和“祖先”两种用法。“天帝”非老子术语,老子理论中,除了道就是万物,再无第三者。天地与万物平等,不存在所谓的天神,故“帝”只能指“祖先”。较流行的误读是将“帝”作“天帝”解,最初见于王弼,如此则“象”只能作“好像”解。“象”假借为“像”虽然文法上说得通,但义理上与老子思想冲突。

老子的后人因为没有认识到“道是宇宙的反面”,从而对老子“道”的定义产生了一系列曲解。“夺揫”被读为“寂寥”,“不孩”被读为“不改”,“后矣”被读为“可以”,顺便还夹带了句楚简《老子》没有的私货,“周行而不殆”,认为道的运动是个圆环,没有起始和终结,这是典型的不清楚“绝对”是什么概念。老子的道是绝对的,绝对即没有大小,没有先后,意味着没有空间和时间,自然也不会有任何几何特征和运动特征。

未知其名,字之曰道,虞强为之名。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就以道这个字来为它命名,这是我不得已而为之,因为道这个字早已名有所指。

老子最终给这条“壮虫”起了个名叫“道”,但“道”这个概念在老子写《道德经》之前就早已存在,始见于甲骨文,本义指“道路”,引申为“方法”。老子是借用了“道”这个字,而赋予了它全新的内涵,所以是“字之曰道,虞强为之名。”“虞”是老子在强调因为没有更合适的名字来用,所以不得已而为之。“虞”,楚简《老子》作“虍+壬”,为“虞”之异体,义为“疑虑”,这里表示“不得已”。《诗经·鲁颂·閟宫》:“无贰无虞,上帝临女。敦商之旅,克咸厥功。”“无贰无虞”即不存二心没有疑虑。

传世本此句作“吾强为之名曰大”,将“曰大”断入此句,系误读误断。“虞”古通“吾”。王应麟《诗考》:“驺虞,或作驺吾。刘芳《诗意疏》。”“驺吾”是《山海经》中所说的仁兽,白虎黑纹,尾巴比身子长,不吃活的禽兽,只吃死的。《诗经·召南·驺虞》:“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说的是驺吾将野猪群赶出了茂密的芦苇丛,于是猎人箭无虚发,满载而归。传世本是因“虞”、“吾”通假而将“虞”误勘为“吾”。

什么是老子的“德”——“德”是“道”的体现,“大”是“德”的特征

老子对“道之德”与“人之德”是有严格区分的,这两个“德”字在楚简《老子》中原本不是一个字。“人之德”的“德”字作“恴”,而“道之德”的“德”字多了一个“辵”,作“辵恴”,以示是“道”的派生:

楚简《老子甲》中“道之德”的“德”字,作“辵恴”
楚简《老子甲》中“人之德”的“德”字,作“恴”

后人将“恴”与“辵恴”简化成了同一个“德”字,从而混淆了这两个字的含义,实为憾事一桩。而我们今天在解读老子思想时,则有必要将这两个字再重新分开。

“道之德”与“人之德”有什么区别?区别就在于“全”与“不全”。“道”是宇宙一切变化的幕后推手,因此整个宇宙的化生都是“道”作用的结果,老子称之为“道之德”。“道之德”就是整个宇宙,没有一丝遗漏,所以是“全德”。而“人”对他人的作用往往只能影响一部分人,比如自己家人或朋友,或自己身边的人,而非天下所有人,所以“人之德”不是“全德”,故又有大小厚薄之分。“道之德”又称“玄德”,“玄德”是“人之德”的极限,也是人德的最高境界。

正是为了区分“全”与“不全”,老子引进了“大”的概念。“大”代表包罗万象,完整覆盖了自身的反面。

曰大,大曰寰,寰曰德,德曰反。

现在来谈谈“大”,“大”是指“整个宇宙”,“整个宇宙”又称为“德”(道之德),“德”(道之德)就是“道的反面”,这是因为宇宙是道的身外,道与宇宙互为正反。

这里出现了一系列省略句。首先,“寰”就是“整个宇宙”,而“寰”这个概念老子并没有进一步展开,很可能涉及这部分的原始文字有遗失。好在老子的这个“寰”字非常形象,我们可以根据字形及老子理论的逻辑推断它的涵义是“宇宙”。其次,“道之德”因为老子原文写法与“人之德”不同,因此老子无需区分这两个概念,但今天两个概念变成了同一个字,我们需要特别标注“德”是指“道之德”。最后,“反”是指“道的反面”,而不是其他的反面,这可以通过上下文逻辑加以确认。“反”不作动词“返”解。

“曰”,发语词,往往用在整段论述的开始。《尚书·尧典》开篇:“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意思是,论及上古历史,有个帝尧名叫放勋。这里,“曰”是发语词,“若”作助词,“曰若”常连用。“曰大”,表示开始讨论“大”这个新的话题,以此引出下文“大曰寰,寰曰德,德曰反”。

“大曰寰”,是在用“寰”来诠释“大”,“寰”代表宇宙。“大曰寰”意思是,“大”指涵盖了整个宇宙。这是“大”的内涵,其核心是“全”。《道德经》中的“大”都有“全”这层特殊内涵。

“寰曰德”,是在用“寰”来定义“德”(道之德),即宇宙的另一个名字叫“德”。这就是《道德经》对“德”的确切定义。“道”无形无状,但“德”有形有状,两者一正一反,一内一外。“德”可以理解为道的“镜像”,宇宙就是镜子里面的道,反映了道的一切作为。人们无法看见道本尊,但可以通过宇宙来认识道。

“德曰反”,是在证明“德”是“道”的反面。“道”创造了宇宙(为天下母),所以宇宙是“道”的身外;而身外就是自身的反面,所以宇宙就是“道”的反面;又因为“德”是宇宙的另一个名称,所以“德”就是“道”的反面。因此,“德曰反”是上述一步步推理的结论,而老子省略了整个推理的过程。

现在说说“寰”代表“宇宙”又是从何而来。楚简中对应于“寰”这个字的,是个绝版字,写法如下:

楚简中的绝版字,代表宇宙,今以“寰”代之。

这个字由五部分组成,左上方是个“音”字,右上方是一只“飞鸟”+一个“勿”字,中间是一个“水”字,最下方是个“臼”字。这个组合字代表了天地间的万事万物。“鸟”指天上的飞禽;“勿”的指地上四条腿的走兽;“水”代指一切水生动物,因为鱼虾龟蟹长相各异,所以只能用水来表示;“臼”本意为地下挖的深坑,这里代指一切打洞筑穴而居的虫蚁蛇鼠类生物;而“音”是指物体发出的声音,代指一切风雨雷电。所以,这个字就代表宇宙万象,指的就是宇宙。

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宇宙”二字出现在老子生后的战国时期,尸佼《尸子(下卷)》称:“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 《庄子·齐物论》首次将宇宙二字合为一词:“旁日月,挟宇宙,为其脗合,置其滑涽,以隶相尊。”但实际上,“宇宙”的概念当属老子首创,“寰”正是老子创造出来表达“宇宙”的,只不过是个单字。然而老子这个富于想象的字,因超越了时代而不为后人所理解,最终不幸失传。帛书《老子》和传世本《道德经》将这个字分别改作“筮”和“逝”,不仅不能体现“宇宙”这层内涵,而且颠覆了老子的理论基础。我们今天不得已取“寰”字以代之。

接下来说一说两千年来破天荒的重大发现——“德”字。

“德”,传世本作“远”。这个“远”字又从何而来?楚简《老子》揭开了鲜为人知的秘密。楚简中,这个“德”乍一看去特别像个“远”,但若仔细辨认,它的中间部分并非是“足”,而是“目”下一个拖尾巴的“心”,所以这个字实际上是“德”而非“远”。下面是楚简《老子》中的“德”与“远”,两字写法明显不同。

楚简《老子甲》中的“德”字,作“辵恴”
楚简《老子甲》中的“远”字,作“遠”

由此可见,“德”在楚简《老子》中当时仍就写作“德”而非“远”,但它显然与“人之德”的“恴”字写法不同。战国后人未必读懂了“辵恴”这个字,还原版《道德经》“玄德深不可志”一章提供了证据,这里“玄德”被战国后人改作了“玄逹”。前后两相对照,显示后人是将“辵恴”误读为其形近字“遠”或“逹”,而没有认识到“辵恴”与“恴”是“道之德”与“人之德”的关系。所幸的是,老子原文这个关键字“德”的写法被楚简完好保留了,为我们还原老子原著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依据。这是楚简《老子》中保留下来的唯一的“德(辵恴)”字。

正如我们所见,到了秦汉时期,马王堆帛书和北大汉简中的“德”字都已经化身成了“远”字,“寰”字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最终演绎成了“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导致道与德互为正反、道是宇宙的反面、“绝对”与“相对”是非对称的“对立统一”等一系列概念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副直观的画面:“大就能跑远,跑远了还得返回来”。两千多年来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这种虚幻的直观中,以为破解了老子的天机,殊不知所见与老子理论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这种以假乱真的错觉直到今天也难以从人们的意识中抹去。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焉,王处一焉。

“大”就是德体现在整个对立面。因此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天地间有四尊可被誉为大,王是其中一尊。

这是老子将“大”的属性作了进一步概括。道创造了宇宙,是宇宙的设计大师,每一个个体都是宇宙的有机组成部分。然而,任何个体存在的意义不在于自身,而在于其对立面,表现为它在宇宙生态中所发挥的作用。这种作用不体现在自身,而体现在它物,称之为德。个体的作用有大有小,其德也就有大有小,德的大小决定了个体存在的意义。个体的德若能辐射整个对立面,这就叫作“大”。“大”不是人人可以自称的,所谓“人亦大”的说法根本没有领会“大”的深刻内涵。

一旦认识到德有大小之分,那么天下为什么会有“四大”就一目了然了。这“四大”其实就是“四德”——道德,天德,地德,王德。它们的共同特征都是无我,化自身为其对立面,它们的作用体现在了整个对立面。它们不为自己而生,而为自身的反面而生,自身反面的一切成了自己的一切,因此成就了全德。

“道大”,是因为它不仅生养宇宙,还要守护宇宙,道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宇宙生态的健康发展。道的无私奉献赢得了宇宙万物的敬重与服从。“天大”,是因为它遍洒阳光雨露,滋润天下万物。“地大”,是因为它为一切生命提供了安息的家园,生命因此而生息繁衍。天地,它们彼此都超越了自我,奉献于对方,万物无不因此而奉天敬地,所以,天大、地大。同样,“王”的反面就是万民。真正称得上“王”的人,应该是为天下而生,为万民而活,全心全意为百姓谋福利,所以“王亦大”。“王”与众不同,其德照天下,这是“王”与普通“人”的根本差异。

道设计宇宙的总原则——人生的意义不在自身,而在自身的对立面

概括起来,老子上文明确了三点:1)宇宙是道的反面;2)德是道的外在体现,也是道的反面;3)道之德就是整个宇宙,两者完全重合。这三点又有什么意义呢?它们表明道与德是一体两面,既是因果又互为正反,没有道便不会有德,没有德道也无法体现。这种关系可以推广到一切我他关系,人的存在体现为对他人有用,对他人无用自己的存在便没有任何意义,换言之人的存在体现为人德,人德有多大人生的意义就有多大,无德便丧失了人生的所有意义。

这是老子将人们通常以自我为中心的视角转换到了道的视角,从道设计宇宙的总原则出发,来评价每一个个体在宇宙生态中的作用。一部机器有若干零部件构成,每一个零部件是否必不可少?是否都在发挥正常的作用?如果某个配件只对自己有益,而对整部机器毫无作用,你会保留这个配件吗?当然不会,聪明的设计师自然要淘汰这个只对自己发挥作用的配件。道又是何等聪明的设计师,又岂能让自己的杰作中留下多余的配件?

因此,只要存在就是道精心设计的一部分,或服务于局部,或服务于整体。天的存在是为万物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为生命提供了阳光雨露,天崩地裂,则万物灰飞烟灭。树木的存在就是为了长大成材后被人砍伐去派各种用途,稻谷的存在就是为了长大成熟后被人收割去当粮食,而每一个生命的存在都是为了繁衍下一代生命,使物种得以延续,使宇宙生态生生不息。这种个体服务于局部,局部又服务于整体的生存法则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效法于地,地效法于天,天效法于道,而道是万物的终极主宰,只能效法于自身。

生存法则就是“德”,万物皆有德,德就是个体存在的意义。人是大地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人德就是要扮演好大地这个大家庭的成员,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地是天下这个大家庭的一成员,地德就是要维护好天下这个大家庭的兴盛;而上天又是宇宙这个大家庭的一部分,天德就是要无愧于上天的担当和付出。在宇宙生态中,每一个个体都能扮演好各自的角色,担当起应尽的义务,这就是各自德的体现,也是每一个个体存在的意义。这是道对宇宙的整体设计,也是万事万物不可抗拒的生存法则。

于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指效法,是按既定规则服务于自身环境。个体服从集体,小环境服从大环境,环环相扣,和谐共生,这是道设计宇宙的总原则,也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终极法则。这里需要强调一下何为“自然”。先秦文言中,“自”与“然”是两个字,自谓自身,然指模样,“道法自然”即道效法于自身。因为道是绝对的,道的反面就是自身,道就是宇宙,效法于宇宙就是效法于自身,故曰“道法自然”。


本章勘正说明

  1. 1. 相关章节重组及其依据

本章由王弼本《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与王弼本第四章最后一段重组而成。

王弼本《道德经》第四章分上下两段。上段为,“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湛兮似或存。”下段为“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上段的主题是“道无处不在”,下段的主题则是“道生万象”,两者聚焦不同。而王弼本第二十五章的主题是“道的定义”,从道的绝对性出发,阐明了道先天地生、无形、独立、没有变化、主宰万物、为天下母六大属性,明确了“道生万物”,但却未涉及“道生万象”。然而,有物必有象,没有“道生万象”,道的定义也就不算完整,故“道生万象”一段本当与王弼本第二十五章为一体,是对第二十五章所缺失内容的必要补充,将王弼本第四章最后一段纳入后,道的定义才真正得以完善。

重组后的章节,道的定义不仅涉及“道生万物”,也包括“道生万象”,而后者则是被传世本《道德经》所忽略的。由于没有“道生万象”的铺垫,之后的“玄生众眇”一章在结构上就显得游离于道的定义之外,与其他论述缺乏有机联系。还原版的重组填补了这一缺陷,老子的“道-物-象”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因此而显得清晰明了。

2. 诸版本对勘及关键字考证

以下是还原版与十一个主流版本的对勘及取舍说明,关键词考证及释读。

有壮虫成,先天地生。夺揫独立,不孩后矣,为天下母。(还原版)
又(爿𦣻)蟲成,先天(陀+土)生。敓(秋+糸)(目+虫)立,不亥后㠯,爲天下母。(楚简本)
有物昆成,先天地生。(糸肅)呵繆呵,獨立 □ □ □ ,可以爲天地母。(帛书甲本)
有物昆成,先天地生。蕭呵漻呵,獨立而不(王亥),可以爲天地母。(帛书乙本)
有物綸成,先天地生。肅覺,獨立而不(犭亥),偏行而不殆,可以爲天地母。(汉简本)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王弼本、严遵本)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河上公本)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寞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傅奕本)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想尔本)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獨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爲天下母。(景龙碑本)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寞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地母。(范应元本)

此段文字,还原版与诸本的差异主要为“壮虫”、“夺揫”、“不孩后矣”三处,同时涉及到对老子原文断句的不同。

(1)“有壮虫成”与“有物混成”或“有状混成”之辨:

“壮虫”,楚简本作“(爿𦣻)蟲”。“爿𦣻”,张光裕隶定为“壯”,有理有据。“爿𦣻”又见于同批出土楚简《五行》,读作“莊”:“遠而莊之,敬也。”“莊”、“壯”古通用,故“爿𦣻”隶定为“壯”或“莊”无误。“爿𦣻”,裘锡圭读作“状”,李零、丁原植、丁四新、廖名春等从之。但“状”与老子言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相抵牾。老子明确表示,道乃无物无状,或可有象,只不过其象乃“大象无形”。故“物”、“状”二字皆不可用作称道,下文“敓揫”二字也正是此义。古人妄改老子原文而以“物”言道,今人盲目附会传世本而以“状”言道,皆系不明道为何物。

“蟲”,当读作本字“虫”。裘锡圭称“蟲”为“䖵”之讹误,而“䖵”乃“昆”之本字,可读作“混”;丁原植、丁四新、廖名春等从其说。刘信芳则直接读“蟲”为“同”,可谓望文生义。裘、刘之说意在附会传世本“有物混成”,殊不知以“物”言道已违老义,而“混”于义理亦与老义相悖。“混成”意在言道由先于道生之物混合而成,然道乃万物之宗,无物先出与道,又用何来“混成”?显然,此逻辑不攻自破。帛书甲乙本“昆”取“混”义,汉简本“綸”取“混”近义,“昆”“混”、“綸”三字皆于老义不通,是未明道乃“无物”,更无所得以混成。

“壯蟲”今作“壮虫”,二字当连读。“壮”言“大”,与下文“曰大”、“道大”等相对应。“虫”,古泛指动物,用于此旨在言道有生命,为不生不灭,无偶而能生万物。

(2)“夺揫”与“夺绣”、“(糸肅)繆”、“蕭漻”、“肅覺”、“寂寥”、“寂寞”、“寂漠”之辨:

“夺”,楚简本作“敓”。“敓”乃古“夺”字,后“夺”行而“敓”废。“揫(jiū)”,楚简本作“秋+糸”,为“揫”之异体。《说文》:“揫,束也”,由形义推断,“上秋下糸”殆为本字,会意用绳索将东西绑在一起,引申为聚集。楚简本“秋+糸”之“秋”字,为常规写法之省笔,省去了左边“日”中的一横。“敓揫”则是言,将聚集之物驱散,故复归于无物,此正是道无物无状之象也。凡物皆由更细微的元素聚集而成,空气也不例外,“敓揫”以复归于“无物”言道,堪称绝妙,将老子的以反求正方法发挥到了极致。

楚简《老子》中的“揫”字,作“上秋下糸”,其中“秋”为常规写法之省笔
望山楚简中的“秋”字,为常规写法

“秋+糸”,崔仁义隶为“绣”,将“秋”的左部“日(省)+八”读作“乃”不确,盖楚篆“乃”字形似今日之“了”字,无左边一撇。

“敓揫”,帛书甲本作“(糸肅)呵繆呵”,帛书乙本作“蕭呵漻呵”,增添了语气词“呵”;汉简本改作“肅覺”。“糸肅”、“蕭”、“肅”三字或出自“敓”被后人读作了“説”,再以音通“肅”,而“糸肅”、“蕭”、“肅”三字则古音义皆同,取“肅”之深渊之义。“揫”或因其音义与“繆(jiū)”近同而混。然“繆(jiū)”为多音多义字,后人再以“繆(liào)”、“漻(liáo)”音近而改“漻”,而“漻”又通“寥”,为寂寞义,遂有传世本作“寂寥”、“寂寞”或“寂漠”等写法,或再辅之以语气词“兮”,凡此种种通假皆系望文生义,与“敓揫”所表达的“无物无状”相去甚远。

(3)“不孩后矣”与“不(王亥)”、“不(犭亥)”、“不改”及“可以”之辨:

“不孩”,楚简本作“不亥”,“亥”为老子本字,读作“孩”。“不孩”义为道不长不衰不变不化,这是无形无状的特征。帛书甲本此处残缺,帛书乙本“亥”作“王亥”,汉简本“亥”作“犭亥”,皆系后人未明“不化”之真谛而误勘。传世本“亥”作“改”,并将“独立”与“不改”成句,谓“独立而不改”或“独立不改”。“不改”字面上有“不化”之义,但后人的解读多指道的规则不变,而未从道体之不化的角度来理解。“道体不化”是“绝对”的重要特征,后人并未建立起这一概念。

汉简本及各传世本“不改”二字后有“周行而不殆”或“周行不殆”一句,汉简本“周”又作“偏”。此句为后人妄增。此句的添加足以说明后人并未认识到什么是“道体不化”。道是绝对的,故不仅不化,而且不动,或既是静又是动,因此道没有运动的概念,更淡不上“周行”。

“后矣”楚简本作“后㠯”,“㠯”通“矣”,为语气助词。“后”指君主,表示道主宰一切。

传世本将“后矣”误读为“可以”,并与下文连读作“可以为天下母”。学界普遍认为楚简《老子》中的“后”字是一个反过来的“可”字。此说难以成立,盖楚简《老子》中其他“可”字均未见反过来写,且“可以”不是肯定判断,与“道生万物”的确切论断相抵牾。道“为天下母”毋庸置疑,附加“可以”两字不仅是多余,反而将肯定判断变为了不确定,逻辑上无法自圆其说。楚简本此处的“后”字与常规写法略异,省略了上方的一撇,但楚简文献中省写与全写时常通用,屡见不鲜。

楚简《老子甲》中“后”字的写法,为省写
楚简《唐虞》中“后”字的写法,为全写
楚简《老子甲》中“可”字的写法,为全写
楚简《老子乙》中“可”字的写法,为省写

(4)其他差异:

“有”,楚简本作“又”,“又”通“有”。“地”,楚简本作“上陀下土”,隶为“地”,楚简帛文献中习见。 “独立”,楚简本作“(目+虫)立”,“目+虫”为“蜀”之简字,读作“獨”。

弗知谁子,象帝之先。(还原版)
吾不知 □ 子也,象帝之先。(帛书甲本)
吾不知亓誰之子也,象帝之先。(帛书乙本)
吾不智其誰子,象帝之先。(汉简本)
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王弼本版、河上公本、严遵本、傅奕本)
吾不知誰子,象帝之先。(想尔本、景龙碑本)
吾不知其誰子,象帝之先。(范应元本)

这两句诸本均错简至他章,还原版将其复归于此。“象帝之先”四字是这两句的核心。老子的道论中,道创生宇宙的同时,也创造了概念,因此,除了“道生万物”,还有“道声万象”,“象”即概念。这两句的意义就在于阐明不存在任何先于道的概念。

因此,“象”指物象。老子的物包括有形与无形,光与热、力量与智慧、喜怒哀乐都是物。“帝”作名词,甲骨文或用作“天帝”,或用作“祖先”。“天帝”非老子术语,老子理论中,天地与万物平等,不存在所谓的天神,故“帝”只能指“祖先”。“象帝”就是最古老或最初的物象;“象帝之先”是在表达不存在任何先于道的概念。

“象”,始见于甲骨文,象形,指“大象”,后引申为“物象”。有物必有象,有象未必有形,如光有象,但无形。因此,“象”又进一步引申为“概念”。《韩非子·解老》:“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这里,“象”指人们头脑中的各种臆想,未必真有其物,可作“概念”解。

“帝”,甲骨卜辞中作名词有两个意义,一是上帝,二是祖先。远古“上帝”的概念有老子理论中“道”的含义,但不是一回事。《百度百科》列举了“帝”作“祖先”的三个例子:(1)“甲辰卜,争贞:我伐马方,帝受我又(祐)一月。”(2)“庚午卜,内贞:王乍(作)邑,帝叒(若)。八月。”(3)“辛丑卜,壳贞:帝叒(若)王。”这三个例子中的释文:第一例,我攻打马方,祖先给我帮助;第二例,王建城邑,祖先使我顺利;第三例,祖先使王顺利。

既然不存在任何先于道的概念,道就不可能他生,否则就有了先于道的概念。按此逻辑,前一句应该是“弗知谁子”。先秦文言中,“弗”常表示绝对不会发生,相当于不存在;而“不”往往表示“不能”或“不愿意”,是指可能发生但人为使其未发生。“弗知谁子”义为“不可能是谁的孩子”,与“我不知道它是谁的孩子”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故诸本“不”之原文盖为“弗”,“知”的本字殆为“智”,读作“知”,汉简本保留了原字,其他皆为衍文。

未知其名,字之曰道,虞强为之名。曰大,大曰寰,寰曰德,德曰反。(还原版)
未智其名,(丝+才)之曰道,(虍+壬)强爲之名。曰大,大曰(音+虫+勿+水+臼),(音+虫+勿+水+臼)曰德,德曰反。(楚简本)
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爲之名曰大。□ 曰筮,筮曰 □ ,□ □ □ 。(帛书甲本)
吾未知亓名也,字之曰道,吾强爲之名曰大。大曰筮,筮曰遠,遠曰反。(帛书乙本)
吾未智其名,字之曰道,吾强爲之名曰大。大曰(芾+心),(芾+心)曰遠,遠曰反。(汉简本)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王弼本、河上公本、严遵本)
吾不知其名,故彊字之曰道,彊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返。(傅奕本)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想尔本)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爲之名曰 □ 。□ □ 逝,逝曰遠,遠曰反。(景龙碑本)
吾不知其名,故強字之曰道,強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范应元本)

此段文字还原版与诸本的差异主要是“寰”、“德”二字以及断句的不同,而断句的不同又涉及“曰”字的用法及释义。

这一段共有两整句,前一整句的断句当断在“吾强为之名”之后,后一整句起于“曰大”,“曰”为发语词。而今人多受传世本影响以“名曰大”连读,而将前一整句断在“吾强爲之名曰大”。上文对断句的逻辑作了详细说明,在此不再重复。

“寰”与“德”二字的考证,上文也作了详尽阐述。“寰”是楚简本“音+虫+勿+水+臼”一字的代字,是不得已而为之,义为“宇宙”;“德”是楚简本的原字,因形近而被后人误勘为“遠”,后续诸本又都承接了这一讹误。由于当时的人大多没有建立起“宇宙”的概念,故“音+虫+勿+水+臼”被误勘为帛书甲乙本的“筮”和汉简本的“芾+心”,其后又以音通假为由而被传世本再次改为“逝”。

此外,还原版与楚简本尚有三处不同,“知”楚简本作“智”,“智”为本字,读作“知”,汉简本保留了原字。“字”,楚简本作“丝+才”。“丝+才”,裘锡圭隶为“字”,可从。“虞”,楚简本作“虍+壬”,“虍+壬”当隶定为“虞”,释义“疑虑”。《诗经·鲁颂·閟宫》:“无贰无虞,上帝临女。敦商之旅,克咸厥功。”此处,“无贰无虞”即不存二心没有疑虑。

“虞”古通“吾”,王应麟《诗考》:“驺虞,或作驺吾。刘芳《诗意疏》。”裘锡圭隶“虍+壬”为“吾”不确,其所举信阳楚简等例皆因“虞”通“吾”而成立,而“虞”为原字。帛书甲乙本、汉简本、想尔本及景龙碑本“虞”皆作“吾”,系按“虞”通“吾”而误勘,盖此处“虞”当读作本字。王弼本等“强爲之名”句前无“吾”字,系帛书、汉简及传世本诸本“未知其名”句前已由后人增衍“吾”字,而前后两“吾”字重复,后人遂将后一“吾”字删除。

此外,帛书乙本“未知亓名”句末衍“也”字,傅奕本和范应元本“字之曰道”句前衍“故彊”或“故強”二字,皆系后人误增。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焉,王处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还原版)
天大,(陀+土)大,道大,王亦大。(右+口)中有四大安,王凥一安。人(丰+去+水)地,(陀+土)(丰+去+水)天,天(丰+去+水)道,道(丰+去+水)自肰。(楚简本)
□ □ ,天大,地大,王亦大。國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 □ 法 □ , □ 法道,道法 □ □ 。(帛书甲本)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國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帛书乙本)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或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人(丰+去+水)地,地(丰+去+水)天,天(丰+去+水)道,道(丰+去+水)自然。(汉简本)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本、河上公本、严遵本)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處其一尊。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傅奕本)
道大,天大,地大,生大。域中有四大,而生處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想尔本)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范应元本)
道大,天大,地大,王大。域中有四大,而王處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景龙碑本)

此段文字诸本差异主要为“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一句的顺序,以及“王亦大”与“人亦大”、“生大”之辨。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在楚简中写作“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而其余诸本均以“道大”居句首。从上下文文脉分析,上文老子着重诠释了何为“道大”,故此段以“道大”开头承接上文,再引出“四大”,则文脉顺畅,义理明晰。楚简本将“道大”置后当系后人抄误。又,楚简本、帛书甲乙本等“道大”前脱“故”字,于语义分析,有“故”字显得语气更优。

“王亦大”,傅奕本及范应元本作“人亦大”、想尔本作“生大”。“人亦大”当系未明老义而纯粹追求与下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形式上成对文而改。上文已说明,“大”为“王”的特殊属性,常人不具备,故“人亦大”于老义不通。“生大”当为“王大”之抄误,句中夺“亦”或为后人刻意删减。

此外,还原版与诸本尚另有几处差异:

“域”,楚简本作“外口内右”,为“囿”的异体字,“囿”通“域”;帛书甲乙本作“國”,汉简本作“或”,“或”为老子本字,古通“國”、“域”二字。但“域”含义更为宽泛,可指天下,而“国”仅为一方之国,故“域”于老义更为贴切。

“焉”在楚简中写作“安”,“安”作“焉”解。“安”在楚简《老子》中有两种写法:有“宀”者意为“安”,无“宀”意为“焉”。这里是“焉”的写法。“焉”,傅奕本作“尊”,为孤证,为后人改。想尔本及景龙碑本脱“焉”字,系后人刻意删减。

“处”,楚简本作“凥”,“凥”为“処”之异体,通“處”;傅奕本、想尔本及景龙碑本作“處”;王弼本等作“居”。“居”在楚简《老子》中写法不同,且用法多有“包揽”之意,故从文义分析,此处老子本字当非“居”字。又,王弼本等传世本“居”、“處”后有“其”字,为后人增衍。诸本“王”前又均增一“而”字,唯楚简本无,“而”在此亦显多余,故还原版从楚简本。

最后,“地”、“法”、“然”三字,楚简本分别作“陀+土”、“丰+去+水”及“肰”,后三者皆为古字写法,古文献中屡见。

附录一:王弼本《道德经》第四章: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附录二:王弼本《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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