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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村霸”非法持枪横行乡里 7人“保护伞”被曝光

日前,西安市未央区纪委公开曝光了1起查处的党员干部充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这起案件是: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司法所原副所长、综治办原副主任姜毅,未央区六村堡街道铁锁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小奇等人为“村霸”充当“保护伞”问题。

未央区六村堡街道铁锁村村委会原主任饶浩龙非法持有枪支,多次威胁殴打村民,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经公安未央分局侦办,并移交未央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未央区法院于2019年5月24日判处饶浩龙6年有期徒刑。

未央区纪委监委对该案件“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发现,2011年11月,时任六村堡街道司法所副所长、综治办副主任姜毅,时任六村堡街道铁锁村党支部书记陈小奇,六村堡街道铁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时任铁锁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饶浩惠,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时任六村堡街道司法所干部、铁锁村包村指导员李潇,时任铁锁村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白雪峰,时任铁锁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工作成员徐宏杰,在铁锁村村两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履职尽责不力,工作流于形式,未严格履行对铁锁村村主任候选人饶浩龙的资格审核责任,致使饶浩龙在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情况下,提名为铁锁村村主任候选人并正式当选,客观上为其日后横行乡里带来职务便利;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办事处农财中心主任、铁锁村包村干部马洪涛违反工作纪律,在包村工作中履行基层组织建设职责不力,对饶浩龙管理教育不到位,客观上导致饶浩龙“村霸”问题发生。

未央区纪委监委认定并报西安市纪委监委审核,确定姜毅、陈小奇等7人为“村霸”案件“保护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姜毅、陈小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饶浩惠、李潇、马洪涛、白雪峰、徐宏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案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也正在依纪依规调查处理。 华商报记者 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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