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要自己举证
【新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解读】早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需自行或托人检查,以证明质量瑕疵。而新《消法》则增加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消费者只需说明瑕疵“症状”,经营者则要出具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的证明,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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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收到广告短信?
新规助你拒绝骚扰
【新规】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解读】对于无孔不入的广告信息或推销电话,新《消法》可以保护我们免受此类骚扰。新《消法》对于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规定非常严格,“必须正当,必须有必要,必须明示,必须经本人同意,必须严格保密,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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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入法
人身权益受侵害可索赔
精神损害赔偿入法
【新规】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解读】针对超市、宾馆等经营场所的人员对侮辱、搜查等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此举进一步加大了经营者的赔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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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维权难觅卖家?
经营者不得“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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