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指出,如果剔除1998年以來中央財政補助,有14個省份累計節餘將為負數合計為2066億元。截至2011年底,中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金額約為2.5萬億元,但實際上賬戶裡做實的僅有2703億元,個人賬戶「空賬」已經超過2萬億。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當前參保人繳納的社保基金只能存在銀行,只能買國債,不能通過其他手段來保值和增值;養老空帳由國家財政兜底。
1951年2月,中國政務院公佈《勞動保護條例》,社會保險體系建立。
1952年12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公佈。
1966年,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直到1978年,國企一統天下,30個在職人員養一個退休人員。
1984年進入養老制度改革階段。
1992年雙軌製成型。企業職工由企業和職工按一定標準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時不需繳納養老保險,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
1997年構建了社會統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
2009年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公佈,首先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試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10年10月28日通過,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12年8月25日起,深圳事業單位新聘員工將告別財政養老,深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採用新的養老模式,試行「社會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制度。
2013年9月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以房養老」政策將於2014年試行推廣。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