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1、23个省(见下表):
2、5个自治区(见下表):
3、4个直辖市(见下表):
4、2个特别行政区(见下表):
扩展资料:
中国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度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它们都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部分。
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回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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