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对生产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够,安全监督不到位。
● 企业设立专职安全督查大队,在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下,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施工现场进行全覆盖、全天候的安全督查。
● 安全督查大队每周通报安全督查情况,每月进行督查专题分析。
● 安全督查大队有停工、处罚和奖励权。
● 安全督查大队要对督查问题整改的跟踪验证负责。
在建立安全督查大队过程中,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建立的督查机构和配备的人员应是专职人员,不能兼任其他职责。
● 配备的督查人员应包括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等专业,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管理经历和年限。
● 督查大队应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交通工具和开展工作所需的录音、摄影、检测等器材,并落实经费保障。
● 应定期组织安全督查人员进行专业安全培训。
● 手册中提到的“全覆盖、全天候”是指:安全督查大队有权在任何时间、对企业所有单位及场所进行安全督查。
● 手册中提到的“停工、处罚和奖励权”是指:安全督查大队有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罚,直至责令停工;有权对现场安全先进典型和做法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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