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未五月三十夜,吾弟
吾與汝雖無手足之親,實有金蘭之義。吾於幼稚園中即與汝識,爾來近三十年矣。及入庠序,吾與汝差肩而坐,同論詩賦,此真乃人生之樂事也。汝之早逝,吾終以為厄夢,殷殷所期者,夢醒而復見汝也!
吾弟之家遇甚殊,祖上乃鐘鳴鼎食之家,後值中落,又因階級之故,文革之中,四鄰皆避之恐不及也。故其父婚配甚遲,四十有余,方得此子,愛之甚矣。念不得親朋分毫之助,反為之輕慢,慾使吾弟業有所成以光門楣,遂絕賓客之交,斷親戚之往,竭力以養之。吾弟亦不負所望,種學積文,以蓄其有,所閱頗豐,涉獵甚廣,學成於昆明,初試即及第,後戰藝於商界,屈商賈千人。令尊令堂憶及生平,未嘗不嘆息痛恨也;然言及吾弟,未嘗不引以為榮也。
吾諸昆仲,汝最為幼,然亦唯汝最為才俊。吾不度德量力,自謂初得春秋筆法,略識魏晉風度,然汝之文采猶出吾右。汝在之時,吾嘗曰:“吾友雖不寡,然可以言詩者唯汝一人而已。子期既逝,伯牙之音夫復何用哉?夫復何用哉?
吾弟彌留之際,弟妹撫而泣之,深追昔日之恩愛:“君健之時,嘗竊語之‘吾至愛汝,甚於自愛遠矣’。衣物器什,凡妾之所喜,不計貴賤,君必買之,君之所用則甚為儉省,不肯多費。”弟妹著衣,常問於汝:“可得體乎?”汝曰:“碌碌之女飾之則俗,唯配吾妻甚妙。”吾嘗笑汝工溜鬚拍馬於小女子也。汝之煙癮甚大,吾至尊宅,傳煙予汝,妻女在旁,汝盡不肯吸。汝辯之曰:“吾陷煙禍之囹圄不能自拔,然終不忍害妻女之康健。”吾亦常笑汝懼內。今與汝陰陽兩隔,方悔吾之言不當。此世之溫情,人之真愛也!
汝腦疾發時,吾護汝至玉溪。弟妹聞醫者不吉之言,數度哭至昏厥,吾枉為兄,竟無一言以慰之。汝病篤時,泰山、親朋、昆仲皆各竭其力,遍訪天下名醫,以求青囊之術。省城、滬上、京師之妙手會而診之,皆曰:“汝所染之疾,血淤腦幹,腦幹者,神經中樞之所在,此醫家所言生命之禁地,針石湯藥皆不可及,亦不可耐手術之創。”悲乎!吾弟,環宇之蒼茫,竟無一處仙方?
汝殁之時,弟妹泣血而誓:“必善撫汝之幼女,使汝活於汝之後也。”汝在泉下,聞此言當含笑也。
言有窮而情不可終,以汝之知吾,籍汝之才情,未盡之意,汝當可模擬得之。嗚呼哀哉!伏惟尚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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