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者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及其它食源性疾患,应立即向村卫生室或中心校上报。
2.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协助卫生机构迅速救治病人。
3.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加工操作场所不被破坏,保留病人呕吐物、排泄物。
4.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提供有关情况,有关资料和样品。控制食物中事故进一步扩大。
5.全面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所要求采取的措施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6.总结、汲取经验教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强化规章制度,组织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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