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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言简”的绕路了。这篇文章有大量干货,一点也不精简,慎入~

我要谈的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怎么断句,怎么组织语言要素,是一切和句式相关的东西。

我自己写文章,不会很目的性地去缩短一个句子或多个句子的长度,也不会盲目对句子的主要语义进行删改,更不会揪着“的得地”的问题和自己死磕。我最想要和自己讨论的是怎么写出精到凝练的句式

我特别想在这里强调我的一点核心认识:好句式是好文笔最稳定的保障。只有对句式有了较深入的认识和思考,并融入到写作实践之中,才能逐渐形成自己稳定的文风。要简约的风格,就要在句式上下大功夫。

那些不和你讲现代汉语的句式,一上来就要你删虚词、删动词、删形容词,甚至拿古文的简洁来给你洗脑的,全都是耍流氓。

我看许多人用现代汉语作文,力求简约,盲目崇古,追求的只是形式上的简化,比如去掉一个虚词、删掉一个形容词、缩写一个复合词、改用一个字数少的词、删去不必要的逻辑步骤、简化甚至删掉不必要的情节等等,这确实是值得推敲的部分,但事实上根本不是重点,有些弃本逐末。题主纠结于“怎样才能”删成“怎样能”这样的问题,其实真的没有必要,它顶多就体现出个语气和语义限定上的差别,和简约搭不上边儿……

过多地追求这种形式上的简化,会走向一个语言色彩上的极端,令读者产生陌生感。好的白话文章,尤其是小说,其文字,应当在节奏感、模糊性、丰富度上向日常用语贴近,让读者有一个极其自然的阅读体验(由于题材需要,而刻意营造生硬感的文章除外)。

现代汉语句式自由复杂,和句式变化极少的文言文相比,有着天壤之别,要做到简约,必须要用到一套和文言文完全不同的策略。你要写古风文章,为了达到精炼,在虚词、形容词、动词的词法问题上死磕,没问题;但是需要明确一点认识——你写的那是古风,而不是简约风,做到的是文言文的精炼,而不是现代汉语的精炼。

此外,精炼文字绝不是小学缩写课文——删去不重要的意思,提取文章主干。那种事,我相信能考上高中的朋友都会做。

关于句式在现代汉语中的作用,先举个例子,给个直观感受……

你回到车站,进了候车室,见到这小山城最繁忙的地方已是空空荡荡。

改动如下:

你回到车站,进了候车室,这小山城最繁忙的地方,已经空空荡荡。——高行健《灵山》

第一句话读起来并不啰嗦,没有过分的修饰,动作线条和逻辑线条也都清晰明确,许多作者,甚至作家,写的句子就是这样的,前面许多谈及简约文风的朋友,也都已经落在了这个感觉上。然而,在汉语句法上,这句话仍可以继续朝着精简的方向改动。

第二个新句子长度无太多变化,语义也没有被改动,但句式却更加巧妙,比上面我自己写的句子更加精炼了。删去了一个“见”字,删去了一个“是”字,少了两个动词,也就少了两个会把读者的兴奋点抢走的信息源,避免了无必要的联想,精炼了语句。断句上更为自然,每一个短句的长度都得到了控制,节奏感一下子就被提了起来。阅读的时候,看着也不累眼。

如果我们提取句子主干,则前一句是这样:“你回到车站,进了候车室,见到地方是空空荡荡。”

后一句是这样:“你回到车站,进了候车室,这地方,空空荡荡。”

可以看出,前一句的三个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和主语“你”均各自构成主谓宾结构,有三个并列的动作“回到”、“进”和“见到”;而后一句中,前两个分句是并列结构,后两个分句则类似于英文中的独立分词结构,是对“车站”和“候车室”做描述的,本就不需要谓语成分,“见”和“是”便完全可以删去(注意,不是省去)。很明显,句子的主干结构被大改了一道,精简了许多,不太合规则,却并不影响阅读理解,有了诗化的倾向。

这便是句法上的功夫。很多人所说的文字上的“节奏感”,其实基本上都可以从句法的角度出发去讨论。高行健的句法功夫是极好的。其文如水,叙事流动自然,字的节奏泛着微波,有诗的色彩。这一点,在《灵山》中,被体现得淋漓尽致。这里举的是一个将句式凝练到极致的例子,而我们平时写作并不会抠得这样细。基本上一个句子达到前者的程度就可以了。但要达到前者的程度,仍需注意许多问题。

我们最缺乏的,往往是在结构上自然地处理长句的能力。一旦遇到复杂的场景描写,比如打斗场景,便顿时失去了表现能力,只好套用前人的模式,固化形式;而许多在我们脑子里转过的精彩细节,若经自己手写出,则臃肿不堪,节奏缺失,上下衔接极其困难。这其实才是最致命的。

现在,我自己仍旧不断地犯着一些致命错误。因此,做这样一篇文章,一则,和大家分享自己先前的经验;二则,临场自省,试图寻找一些新的点,去提升自我。

容我再喊句口号……

那些最适合表达脑中景象的简洁句式里,必然容不下繁复的辞藻。

(我的观点到这里基本就表达清楚了,下面是我自己跟自己玩的无聊游戏,愿意看就看,别强迫自己……)

从第一个例子中我们已经看出,句式的更改可以很自然地使用字更加凝练,但例子只涉及到了动词。下面,我以一些自己改的句子为例,分别针对大家普遍觉得不太好处理的虚词和形容词再展开多说一些。

一、关于虚词

很多人认为汉语的虚词是无意义的、繁复的、不被注意的,是最好能去掉就去掉的,我称之为虚词恐惧症。虽然有一定道理,但若抱着这个态度去对改文,就太形式化了。这里我不会老生常谈,去强调虚词对于汉语语法结构的重要性。我只说在简练语言方面,虚词和句式之间有怎样的互动关系。

第一例:

[原]因为胡大人的这些四海奇谭是他唯一能听到的故事,所以即使他并不全信,也只好暂时拿来当作事实谈论。[改 1]他想,胡大人的这些四海奇谭,是不能全信的,故事只有这一种可听,暂且当作事实谈论。[改 2]他想,胡大人的这些四海奇谭,自然不能全信,但是故事只有这一种可听,也就暂且当作事实谈论。

这句话修改的根本意图是对各分句的结构进行调整,理清句子间的逻辑关系,而不是去简写或者省略两对臃肿的连词——“因为……所以”和“即使……也”,因为这个句子的臃肿其实和连词无关,而是和我写下它时的脑回路有关。我当时肯定处于一种逻辑混乱的脑瘫状态。

句子结构一变,句式就活泼起来,句义的逻辑结构被明确地提炼出来,进而不再需要用虚词去刻意强调句间的逻辑了。这样虚词一下子就得到了解放,可以用得相当自由。

而反观第一句,因为本身语序不具备梳理逻辑关系的能力,所以那几个连词都不好做改动。

此外,第二句中,连续使用“自”、“但”、“就”三个虚词,使得句子工整富有节奏感,不论是视觉体验还是朗读体验都比前者顺畅十倍。而这里无论是用“自”、“但”、“就”三字,还是用“自然”、“但是”、“也就”三词,都不会让人觉得臃肿。所以,我想说,虚词的长短根本不会破坏汉语简约的形式美好嘛。直接影响美感的其实是句式。影响句式的,是虚词的位置和其他成分的语序。

汉语的语法特色是分析语,这种语法范畴主要通过虚词和语序来表达语法意义,虚词和语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个例子就是告诉大家,好的句式是由恰到好处的虚词和语序共同确定下来的,其中语序是隐藏的逻辑线条,而虚词则是显露出来的结构框架。语序表达不清的,要用虚词加以强调;虚词强调不出,就要考虑是否语序上出了问题。这二者不能分开讨论,更不能分开操作。

最后,需要说一下,在这个例子里涉及了两个在句法上的句式修改策略。第一个是长复句改单句;第二个是运用主题句式。这二者,都是通过合理断句,进而明晰语句逻辑关系精炼句式的有效手段,下文里若再碰到就会展开说说。

下面我们看例二:

[原]不想他竟是食人精魄的鬼怪,个腌臜的妖孽。我们真该他的肉身为他洗去罪业!

[改]不想他竟是食人精魄的鬼怪,腌臜的妖孽,该他的肉身洗去罪业!

我们先说“用”改作“以”。这是一起典型的“缉拿泛动词”行动。

泛动词是指“弄”、“用”、“搞”、“做出”、“进行”这样的没有具体动作含义的词。比如我们说 A 弄了 B 一下,是根本不知道怎么弄的;或者说 A 对社会做出杰出贡献,是根本不知道怎么做的。这类词降低了信息密度,若用得过多,会让文章特别臃肿,应当尽量少用。修改的一种方式是用更具体的动词替换,比如把“弄”换成“捏”,这属于词法的范畴,我们不讨论;另一种方式是引入判断语改造句式,比如说“A 对社会的贡献很大”,这就是表判断了;最后一种呢,则可以引入介词对句式进行改造,就比如这里把“用”改成“以”。用一个更虚的词去替换有点虚的词,让该突出的其他信息更容易被捕捉到。这其实也是一种精简。

这样做究竟有什么好处?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动词换成介词,最大的意义在于,打破了原句的兼语结构“A 用 B 洗 C”。兼语结构里,B 是 A 的宾语,又是 C 的主语,称为兼语。这种句式本来就臃肿,再加入一个状语“为他”就更显臃肿,更别说里面还掺和进一个泛动词“用”!对于我这个句式洁癖来说,复杂复句里,兼语结构中的泛动词,是必须要枪毙掉的!

比如“她叫他吃饭”、“她拿他寻开心”、“她使他想起她”……

单独说并没什么,放进长句里,就不能忍了……“他以为她在叫他吃饭”、“他以为她拿她寻开心”、“他并不觉得她使他想起她”……

枪毙!统统枪毙!

而把“用”改成“以”之后,原句就成了简单的“主(我们)状(以他的肉身为他)谓(洗去)宾(罪业)”结构。这便舒服了许多。而结构越简单的分句,就越容易以自由的形式在复句中相互结合。而这个例子中,前后二句的合并正体现了这一点。

我们通过“这”、“该”、“以”三个虚词的辅助,形成语气上的递进关系,并且隐去“我们”这个中间主语,将三个分句里的人称代词统一起来,构成了一个整体感很强的长复句。这个长句,并不显得臃肿。它不是被逻辑关系捆绑起来的,而是被感情上的递进关系捆绑起来的,就很自然,而这个捆绑关系全靠虚词维系,语序在这里作用不大。

我这里想多嘴提一个作家。就是王安忆。这种结合大量虚词,断句断得很风骚的长句式,在国内作家里,属王安忆最为爱用。她的小说和散文里充斥着“是……的”这样的被虚词勾勒出来的灵活短分句(之所以灵活,是因为这个句式可正装可倒装,虽然正装的时候多了两个无用的助词,“是”和“的”,这个句式后面也会说到),再用连词合成长复句,中间转上几个折,最后再来个折,或者递进,或者感叹什么的,一句话里说了不知多少个意思,形成她独特的“婆妈”海派风格。虚词恐惧症患者必然对这种文风恨之入骨。

她的创作意图决定了她必须要反复使用这种句式去表达一些琐碎绵长的意向和个人体验,对我来说,读她的文章,潜心体会她用语的精到,让我学到了不少处理复杂句式的技巧。

虚词是需要活用的,并不是越少越好。我完全反对单纯以“缩短长度”为目的,对句子进行“去虚词化”处理的行为。比如把所有的双字连词(但是)都改成单字连词(但),再比如把能去掉的结构助词“的得地”都去掉,把“着了呢”也晾一边儿。这其实很可笑,并不是精简,而是小学生抠字数。我小学做摘抄作业,都会故意把单字词扩充为双字,以充字数,你这和我那时候又有啥区别?而且,汉语中还有大量的并列复合词,它们可是有一半的冗余信息的,难道也把这些词都改成单字词吗?叠词也放弃了?联棉词也放弃了?

合理修改句式,按照真实的语言习惯,自然地删添虚词就好了。只要你的句式精到,该虚的词,自然就会隐去,羞于见人,而那些留下的,都是精华,是能撑起句子结构的部分,是必不可少的。

二、关于形容词

形容词的使用是需要精挑细选的。但这又是词法问题了,我今天不和大家聊词法。我们从句法角度切入去看形容词。

汉语的一些形容词确实太冗长了,我们经常为了把一个东西描述清楚,而在句子里缀了一嘟噜形容词。就像个孕妇。可有时候,我们虽打算精简语句,但却并不想把这些形容词所表达的含义也给删去,那该怎么办呢?这时候,你需要做的就是更改句式。

例三:

[原]一束刺眼却没有温度的光射来。当她伸手去抓,那光却轻薄得像风一样溜掉了。

[改]一束光刺进眼,却没有温度,像轻薄的风,被她一抓就溜掉了。

这是一个把形容词改成动词词组的例子。其中“刺眼的光”变成了“光刺进眼”,“没有温度的光”变成了“光没有温度”。 这样改动有许多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偏正词组“XX 的 XX”本是一个静止的意象,改成含有谓宾结构的短句后,就成了动态的画面,有了次序感,可以依着这个次序,把动作一个个写下去,构成一个很有秩序的长句。这种长句读起来是很舒服的,一个动作就是一个停顿,每个停顿间的信息量都恰到好处,不会太长。这个节奏感就很好,整句再多写点,也不会让人觉得臃肿。

例四:

[原]她温柔地揽她入怀,看着这赤条条的白皙得发亮的天赐之躯,觉得她真像是只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乖觉而惊慌地缩在她怀里。

[改]她温柔地揽她入怀,看着这天赐之躯,赤条条的,白皙得发亮,真像只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缩在她怀里,乖觉而惊慌。

这是一种巧妙的断句方法,在处理多个长形容词时尤其好用,可以随意地把形容词挪来挪去,想必很多朋友都在不经意间使用着。但其核心原理,大家未必明白,因此很难拓展开去灵活运用它。这个原理在前文中提到过,也在前文中被我用了好几次,这其实是汉语的一大特色——主题句式

主题句式是什么呢?

就是这种:

这话就当作瞎话吧。

在山上,一棵树起了火,把天烧了个窟窿。

我在这篇文章里也自觉使用过:

这种结合大量虚词,断句断得很风骚的长句式,在国内作家里,属王安忆最为爱用。

但其核心原理,大家未必明白,因此很难拓展开去灵活运用它。

它们的正常语序是这样的:

就(把)这话当作瞎话吧。

一棵树在山上起了火,把天烧了个窟窿。在国内作家里,属王安忆最为爱用这种结合大量虚词,断句断得很风骚的长句式但大家未必明白其核心原理,因此很难拓展开去灵活运用它。

主题句式的特点就是,把正常语序中的任何一个非谓语成分提前,作为一个“主题”,而其他成分在主题后面按照原语序排列不动,并不会影响其母语者的理解。也就是,任意倒装!

有些时候,主题句式需要用“是……的”的结构来稳定倒装关系。

比如:

钱是贼偷了去的。

原语序:

贼偷了钱去。

除此之外,大部分时候不需要添加结构词。

是不是很牛逼?!还会羡慕古汉语里的倒装句吗?还会羡慕英语里的强调句式吗?

主题句式一方面是对“主题”做强调,另一方面则可以将过于臃肿的原句拆开,便于阅读。除此之外,主题句式还可以以独立的“主题”为新的主题、主语、宾语等等,去展开新的分句,构成逻辑清晰的多级复句。而以此为基础构建起来的句式会十分自由,句子间的逻辑关系也很直白,又能灵活分配句子的主体,省去许多无意义的代词和连词。

回到例四:

[原]她温柔地揽她入怀,看着这赤条条的白皙得发亮的天赐之躯,觉得她真像是只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乖觉而惊慌地缩在她怀里。

[改]她温柔地揽她入怀,看着这天赐之躯,赤条条的,白皙得发亮,真像只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缩在她怀里,乖觉而惊慌。

让我们来认真地分析一下第二句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句法结构。。

它的正常语序是这样的:

她温柔地揽她入怀,看着这赤条条的白皙得发亮的天赐之躯。(这天赐之躯)真像只缩在她怀里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一样)乖觉而惊慌

可以看到,这句话里有两次倒装,也就是两个主题句式。具体就不展开说了……总之它把臃肿的分句拆成了很多个短句,排列得井井有条。

这里需要体会一下“这天赐之躯,赤条条的,白皙得发亮,真像只兔子”,这个句式中,主语“天赐之躯”之后,倒装定语(赤条条的)、形作动的谓语 + 状语(白皙得发亮)、和谓语 + 宾语(像兔子),在句式上逐步趋于完整的递进关系……第一个“赤条条的”不能被化为句子主干(定),第二个“白皙的发亮”则有一部分是句子主干(谓 + 状),第三个“像只兔子”则全部都是句子主干(谓 + 宾)……如果把第二个分句改成“白嫩嫩的”……这个递进关系就不再成立,而是一个简单的并列关系和一个没有关系的关系,失去了语势和情感上的变化……这种逻辑线条就很单薄,无法支撑起句子的进行,往往需要虚词再加以强调,如果插不进虚词,就会显得单调拖沓……形容词和句式结构的关系非常微妙,需要仔细体会……

三、关于主题句式

通过引入主题句式,我们可以把单句改造成由多个自由短句构成的复句,进而提炼出隐藏着的逻辑线条,让句子变得充实饱满而有节奏感,并省去大量无实意的结构词。主题句式的这种功能,是任何结构助词和连词都无法胜任的。它往往可以给句子规定出一个明确的前进方向。这种稳定状态,在第一个例子中体现得十分明白。

他想,胡大人的这些四海奇谭,是不能全信的,故事只有这一种可听,暂且当作事实谈论

句中有两个主题句式。

第一个是“故事只有这一种可听”,其原语序为“(他)只有这一种故事可听”。这个倒装是可以表达因果关系的,所以可以毫不犹豫地把表因果关系的连词省略掉,换成一个表承接的简单连词“就”。

其实,即使不用这个倒装,还是可以省略因果连词。是这样:

只有这一种故事可听,暂且当作事实谈论

但读者在阅读的时候总是要在这里别扭一下的,需要用脑子去分析一下,才知道原来这里有一个因果关系,而且句子衔接上似乎不顺畅,这种句子就不精练,强行删去了不该删的连词。正是因为前句可以让读者不费脑筋,其句式才显得精到、自然。

这就好像我们平时说话:

钱是贼偷了去的,别怪我。

隐藏的逻辑线条——因为贼偷了钱去,所以不能怪我。这种倒装句表达的逻辑关系其实非常直白,不需要多做解释。

第二个倒装则是“故事,暂且当作事实谈论”,其原语序为“(他)暂且把故事当作事实谈论”。可以看到,第二个短句的主题和第一个短句的主题是一致的,这正是二者可以结合在一起,并省略了中间代词的原因。第二个短句是以第一个短句的主题为主题展开的。这极大程度地压缩了复句中代词的数量,做到了精简。

若不采用这种倒装句式,原句就要这样改写了:“但(他)只有这一种故事可听,所以就暂且把这故事当作事实谈论了。”十分啰嗦……

以上,部分解释了第一个例子中,为何经过句式改动之后,句子的内在逻辑线条会被清晰地提炼出来。

(PS:现在汉语的句法分析仍是很凌乱的,还需要大量以数据为基础的科学句法学研究来给出一套合理全面统一的句法分析法。其实,这个句子还可以按照别的方式分析出另一种不同的构成方式。所以,这些东西暂时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能太作数了……大家完全可以把我这些不入流的分析当热闹看着……)

其实我们并不需要把这个主题句式分析得特别透彻……我们只需要明白,有这么一个句式,可以随时拿来用,就可以了……一旦遇到表达上的困难,立马想想看,句子里的某个成分是否可以倒装,倒装之后感情色彩、逻辑关系是否还符合自己的预期,以及倒装之后,其他句子成分又该做何种处理……用你的语感去做判断吧……

至于语感怎么提升……多读多说多听(对,么有多写!)……写对于认识一种句式是没有太多帮助的……因为很多好的句式是来源于口语的……你听多了、看多了、说多了,到时候自然知道合不合适……不停地写一般只有一个可能——写出来的还是老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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