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有云:“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
当我们在外面进行工作的时候,我们总会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
这个时候,身边的朋友和亲人的互帮互助将成为我们渡过难关的关键,也能加深我们之间的感情。
然而,当我们接受了别人帮助,我们应该对别人的帮助抱着感恩的心。
当事情最后的结果不是他导致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感谢别人,而不是去为难和抱怨别人,这样很容易伤害他人。
2020年8月的一天,江西赣州的蔡和平接到了好友曹钱坤的电话,说要借他的车去接怀孕的弟妹。
蔡和平听闻此事,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然而,谁能预料到这次借车之行会发生意外。
曹钱坤为了省些油费,决定顺便搭载一名顺风车乘客。
不幸的是,该乘客却猝死在车上,蔡和平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了自己被人家告上法庭的消息。
那么法院最后会怎么进行判罚呢?此次事件背后又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呢?
«——【·案情回顾·】——»
曹钱坤是江西人,曾在广东的一所大学就读,毕业后选择回到老家工作。
他的妻子刘女士和他是大学同学,也是同乡,两人经过7年多的交往最终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尽管曹钱坤和刘女士都具备高学历,但由于生活所在地并非大城市,他们的工资水平并不如他们所期望的那样理想。
他们想到以后孩子出生,他们的压力会更大,所以两个人准备去外面闯闯看。
就在他们准备离开之前,曹钱坤的公司传来了他即将升职的消息。
对曹钱坤来说,这是个绝佳的机会。
在两人商量之后,曹钱坤决定留下来。这样做不仅能确保家中有人照顾双方的父母,同时也能为他自己的职业发展铺平道路。
于是,刘女士独自一人前往了广东,而每个周末,要么是曹钱坤去广东,要么是刘女士回老家。
正如人们常说的“小别胜新欢”,夫妻二人的感情也并未因异地分居而变淡,反而愈发坚固。
而当曹钱坤年满30岁时,刘女士喜讯传来——她怀孕了。
这是一个极为喜庆的消息,曹钱坤欣喜若狂,然而,他们也面临着一个问题:刘女士身边没有家人陪伴。
幸运的是,曹钱坤的工资已经相当可观,足以承担整个家庭的开支。
他提议让刘女士辞掉工作,回家安心养胎,待孩子出生后再重新考虑工作的事宜。
起初,刘女士并不愿意这样做,她计划在休产假期间继续工作。
然而,双方的父母都劝说她接受曹钱坤的提议,最终她也勉强同意了。
刘女士在广东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生活用品相对较多,即使卖掉一部分,仍然有很多东西要处理。
曹钱坤决定亲自开车去接她,但他从未经历过如此长途的旅程,担心会在路上疲劳驾驶,因此在社交群里发布了拼车的消息。
不久后,谢志勇联系上了曹钱坤,两人商定了上车的时间和地点。
尽管曹钱坤并未要求收取费用,但谢志勇仍然心存愧疚,转账给了他几百块钱。
按照约定的时间,曹钱坤接上了谢志勇,开始了行程。
两个小时后,曹钱坤从车内后视镜中注意到谢志勇左右晃动,起初他以为谢志勇只是有些疲劳,没有太在意。
可是,当他进入服务区并要求谢志勇下车休息时,却发现谢志勇没有任何反应。
他立即检查情况,却惊讶地发现谢志勇已经停止呼吸。
曹钱坤陷入了恐慌,立即报警。
经过鉴定,谢志勇的死因是突发疾病,曹钱坤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他感到非常惋惜,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对于这段悲剧,曹钱坤既感到悲伤,又充满遗憾。
然而,他也明白这是一起突发疾病,无法预测和避免的不幸事件。
他对谢志勇的离世感到非常遗憾,但也感激自己及时采取了紧急措施,并及时报警。
突发的悲剧让曹钱坤感到忧心忡忡,但警方的调查结果证实他与事件无关,这使他稍稍松了口气。
现在他终于可以稍作放心,按照原定计划前往广东接回自己的妻子,带回江西老家,同时嘱咐父母好好照顾她。
之后,他将继续努力工作,为家庭挣取收入。
接下来的几天过得平静而安宁,曹钱坤正要将这起事件抛诸脑后时。
突然有一群人找上了门。
他们见到曹钱坤后立刻开始对他进行恶言恶语的辱骂:“你就是曹钱坤吗?害死了人还想逃避责任?
他当时就坐在你的车里,你说你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谁会相信你!
如果你早点发现并送他去医院,他肯定不会死,“这是你的责任,你必须赔偿!”
原来,这群人是死者谢志勇的家属,他们要求曹钱坤支付巨额赔偿。
曹钱坤如何能够答应呢?
首先,谢志勇的猝死是由于他自身的疾病造成的,与曹钱坤没有任何关系。
而且曹钱坤本身并不富裕,他的妻子怀孕已经几个月了,一个人孤身在广州打工,他出门开车甚至都要拼车分担油费。
眼看孩子即将出生,他绝不愿意支付这样的赔偿款!
双方在这个问题上陷入了僵持。
最终,谢志勇的家属提起诉讼,将曹钱坤和车主蔡和平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要127万元的赔偿!
尽管面临着法律纠纷,曹钱坤仍然保持镇定和理智。
他相信司法系统会对事件进行公正的裁决,将事实真相彻底揭示出来。他愿意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
同时,他积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在诉讼过程中,曹钱坤坚持守法、诚实和正直的原则,他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并为自己辩护。
他相信,正义会得到伸张,真相会大白于天下。
«——【·以案释法·】——»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非法道路客运的主要特征包括: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为公众提供服务;具有营利性质。
在本案中,曹钱坤的拼车行为并非面向公众,仅限于特定的村民群体,其目的是为了节省燃料和路费,并非以营利为目的。
因此,曹钱坤与谢志勇的拼车行为不符合非法客运的要求,可以被视为合理的互助行为。
《机动车强制保险法》第1213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责任人责任的,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机动车责任人的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强制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不足或者未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侵权人应当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曹钱坤是与谢志勇是搭乘同一辆车的关系,但是谢志勇的死是由于谢志勇自身的哮喘和突发疾病。
曹钱坤在看到的第一时间,就已经报警进行处理。
因此,曹钱坤无需承担对谢志勇的死亡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因出租、借用等原因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机动车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蔡某将车辆无偿借给曹大勇,并确认其具备驾驶能力,对违法的拼车行为并不知情且未默许。
因此,在这起事件中,蔡某没有过错,无需承担对谢志勇的死亡连带责任。
«——【·结语·】——»
在异地打工和生活的过程中,与亲友和老乡之间的互帮互助是一种美好的行为。
这种互助关系不仅可以解决个人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还能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和友谊。
在享受他人互助的同时,我们应该时刻关心和帮助他人,并尽力提供帮助和支持。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不要盲目的接受别人的指责或者要求,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彼此之间互帮互助是社会中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它不仅是一种情感的连结,更是社会凝聚力的重要来源。
通过互帮互助,我们可以共同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同时以和谐互助的精神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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