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城市景观照明的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城市景观照明的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城市景观照明的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尉颖琪,王咏笑,王 洁,袁 樵,黄文芳

(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上海 200433)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景观照明发展迅速,但仍处于成长期,存在盲目亮化、无序建设等诸多问题。因此,吸取国外优秀经验有助于未来我国城市景观照明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在梳理国外景观照明建设模式与运营机制、客观合理认识景观照明贡献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景观照明发展的实际,从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经费等方面进行分析,并遵循城市经营/运营理念,研究制定适合我国特色的城市景观照明长效运营机制,以保障我国景观照明建设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景观照明;国际经验;长效运营

景观照明是功能性照明的延伸和创造,始于20世纪20年代美国纽约提出的城市夜景照明理念,现已成为现代城市发展和服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城市竞争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国内外研究均表明,城市景观照明对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贡献极大,有助于城市安全的保证、形象的塑造、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的推进[1-2]。相关实践也表明,景观照明对城市经济发展,尤其是夜市经济有着极大的推进作用,如法国里昂一年一度的“灯光节”每年吸引300多万游客,直接创收金额达上千万欧元;荷兰照明之都埃因霍恩,更是依托景观照明从二战后的小村庄一跃成为荷兰第五大城市。

我国景观照明起步较晚,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城市夜晚环境——夜景观【注】运用艺术照明的手法,以灯光为主的技术型媒质并与景观设计相结合,通过灯光的抑扬,隐现,动静及投光角度的变化,建立起光的造型、韵律和节奏,创造令人赏心悦目的城市夜晚人文景观[13]的要求不断提高,全国各地景观照明建设热情不断升温,但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呈现出了诸多问题,如盲目发展、相互雷同、光污染、伪节能等。因此,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加强我国城市景观照明合理规范建设与管理的控制,具有强烈的紧迫性。

1 城市景观照明的国际经验

1.1 景观照明的发展定位:规划范畴内视其为城市基础设施

据统计,大约1/3都市旅游资源由夜景支撑,在改善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方面,夜景更是一笔无形资产[3]。但景观照明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不意味着只要是景观照明就必然是城市发展的必需品,还需视城市发展的阶段、经济发展的水平来定,否则盲目建设只会使得夜景杂乱无章。

为此,国外城市通常做法是视城市发展的需要对景观照明进行规划,使得景观照明的发展与城市功能、文化相匹配。如美国纽约对夜间照明有严格的规定,像霓虹灯这种设施只允许集中建在时代广场周围,其他地方要么不允许出现,要么对面积和亮度进行限定。这种发展定位体现的不仅仅是提供亮度或美化城市等功能方面,更重要的是夜景观所蕴含的“光文化”在精神层面上的文化价值。

其次,从城市经济、旅游业角度出发视景观照明为经济发展的必要投入品,给予规划范围内的景观照明常态化财政保证。如1989年起里昂市政府每年保证一定比例的财政(100万法郎)投入景观照明建设中,并将市政预算的1.5%用于景观照明的更新与维护,保证大部分建筑都亮起来,提升里昂作为观光城市的形象,带动城市复兴。

1.2 景观照明的发展路径依赖:城市经营

首先,国外常常把灯光当作一个品牌的产业来做,特别是欧洲城市景观照明成果突出,他们注重经营,如埃因霍温GLOW灯光艺术秀、里昂灯光节、布莱克浦彩灯节等都是最佳案例。仍以里昂为例,一方面,政府发掘地方传统,开创了灯光节,使其在欧美国家有一定的影响,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一名市长助理牵头,成立了总部设在里昂的“国际城市照明联合会”(LUCI)[4],以引领城市景观照明的持续发展。

其次,在景观照明建设资金方面,大多数国外景观照明建设由政府、商会/协会和相关获益机关共同承担,采取城市经营手段,引入市场资金。如耐克公司与英国“夜晚磨坊区域”中的“光涂鸦”运动设计项目合作,投资4000万英镑用于这项城市夜景照明的后期智能服务研发[5];法国共和国步行大街夜景采用动员拥有建筑权的业主筹资建设的方法[6]

此外,国外景观照明运营经费来源也是多方面的:城市公益性景观照明的设施和电费由政府承担;其他大多数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的电费、维修费主要由业主、所属单位承担,但以免业主对灯具维修和开灯产生消极因素,政府适当提供优惠政策以调动积极性;节庆日、重大活动等的电费则常采取政府、企业、业主等相互分担的模式。

1.3 政府在景观照明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

1.3.1 主导规划

20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政府率先制定了夜景照明规划。随后,法国、德国、荷兰以及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政府也开始单独制定城市夜景照明规划,如1989年里昂市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堪称世界景观照明典范。如今,国外部分城市已经颁布了景观照明规划(见表1)。

1.3.2 组织保障

首先,政府建立专职机构,有序引导和监管城市景观照明。如里昂市政府虽然只有300多公务员,却有明确的专职机构——城市照明局,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安排照明设计师参与并执行照明规划、监督控制等[4]

其次,政府建立专业讨论平台,引导景观照明可持续发展。如为防止城市无控制无秩序“亮起来”、推动专业人员科学地设计照明,日本于1995年召开了首次世界城市夜景照明会议[8]

表1 部分城市景观照明规划情况概表[5-10]

Table 1 Some Cities’ Landscape Lighting Planning

城市建设依据景观照明规划重点法国里昂里昂城市照明规划与旅游产业紧密结合:赋予自然名胜、建筑物等更多价值,兼顾功能审美,注重景观宣传;举办灯光庆典活动,创造每个季节特色兴趣点澳大利亚悉尼悉尼装饰照明总体规划使城市图像在夜间更加戏剧化地生动起来,包括远景的城市画卷、街道和公共空间的亲和力芬兰赫尔辛基赫尔辛基中心城区照明规划对建筑物立面照明进行整合,设计与城市中建筑风格和谐的特制灯具,营造亲和的街景新加坡新加坡照明总体规划实现城市照明环境优化,如改善整个城市区域的统一形象,改善或加强局部特色区域的特殊功能日本横滨横滨城市照明规划确定横滨港区夜景观建设的轮廓和骨架,增加城市吸引力,改善环境气氛韩国首尔首尔照明总体规划提高城市整体竞争力,提出夜景架构规划和各地区规划,对夜间景观重要场所(山、河、道路、文物遗存等)进行优化罗马罗马照明规划提出城市感知模型,进行相应规划策略制定,包括景观照明水平、光色规划等

另外,政府成立统一集控中心,建管并重,实现景观照明科学有效维护与管理。颁布相关照明标准、规范、制度或实施行业协会颁布认可的景观照明标准,对其进行科学化管理,以此减少能源消耗,防止光污染,如美国联邦政府中央管理部门已经要求自2003财政年度起其所有建筑物的景观照明都必须通过美国政府绿色建筑协会推行的LEED标准认证等。

1.3.3 激励机制

政府给予政策保障。公共部分景观照明的建设和管理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并负责私人建筑建设费用和给予商家一定电费和维护费的补贴。如英国政府通过政策激励主导着Cambridge Leisure广场、夜晚磨坊区域试点等的夜间景观照明[7];法国私有建筑维护管理费和电费由市政府补助,其他费用来自于旅游业税收[11],形成“灯招客,客促商,商养灯”的良性循环模式。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一些发达国家的著名商圈、重大节日庆典等,由政府或委员会主导,经济利益驱使企业、单位自发承担部分景观照明建设。如巴黎埃菲尔铁塔[12]等一些城市标志型建筑物的“内光外透”,即为政府主导,通过竞标方式由市场主体完成。

2 对中国城市景观照明的启示

2.1 中国城市景观照明现存问题梳理

中国室外景观照明的起点标志可以说是1989年上海外滩设计的建筑照明,1997年香港回归、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推进大城市夜景照明建设,由此中国城市景观照明蓬勃发展起来。但我国城市景观照明起步较晚,仍处于成长期(见表2),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虽取得了辉煌业绩,也呈现出了诸多问题:

表2 国内外景观照明状况对比

Table 2 Comparison of Landscape Lighting at Home and Abroad

地区发展阶段建设规模资金来源规划光环境技术中国成长期逐步扩大建设范围,包括街道、广场、公园、名胜区等以政府财政为主,逐渐加入社会投入开始规划的编制光污染、光干扰等问题逐渐凸显以泛光照明为主,开始研发、使用新技术发达国家成熟期从整体考虑,进行重点区改建、拾遗补漏资金来源多元化对规划进行修编开始治理光环境问题新技术明显增多

2.1.1 总体规划缺失,盲目建设问题严重

目前我国城市景观照明缺乏统一规划或规划滞后,已有城市照明规划的城市占全部城市(县级市以上)的不足5%,低级城市的30%左右[3],显然相关规划的编制与我国急速发展的景观照明建设热情步调极不协调。规划的缺乏使得政府投入没有针对实际需求进行景观照明的建设和发展,出现无限的摊大饼的态势,毫无城市特色可言,这必然会使得投入—产出效率低下,失去驱动力和发展方向。

2.1.2 技术方法缺乏,质量无法保障

各项建设指标缺乏统一标准,导致景观灯光建设项目如街道、广场、建筑立面等特别是企业自资项目大都自发形成,常常任意而为,建设无序,各区各自为政、风格不一,造成城市夜景较为杂乱,很难和城市空间的发展相协调,总体夜景质量不高。盲目亮化、建设无序等不仅使得夜景分散凌乱,还导致能源浪费、照明眩光、光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

2.1.3 管理依据缺乏,政府、市场与社会权、责、利不匹配

由于缺乏相关标准、条例、规则等管理文件的约束,政府、市场、社会无法进行良好的协调,特别在电费补贴、资助建设等方面,使得景观照明的管理流于形式,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很多城市景观照明最初建设中实施了很好的政府引导、市场和社会参与的建设与管理模式,但随着政府财力的提升,区县经济发展意愿的增强,政府介入的力度加大,挤占了市场与社会参与的空间。虽然投入的增强意味着政府对景观照明的重视,但过度将使得市场与社会退出本应由其承担的责任。二是市场与社会的意愿表达被压抑。

2.2 国际经验的中国化思路

2.2.1 正确认识我国景观照明所处的发展阶段,通过制定规划实现景观照明的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景观照明建设与运营中呈现出的建设随意性、盲目性、无序性等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由于缺乏规划理论层面上的科学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阻碍了各项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国际经验与教训也表明规划在景观照明建设与运营中的主体地位。因此,加强在规划层面对城市景观照明合理规范建设与管理的控制,具有强烈的紧迫性,即应强调景观照明规划先行。

2.2.2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引入城市经营理念的同时理顺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在景观照明建设运营中应清楚界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以及相应的权、责、利,并在此基础上才能引入激励,加大市场与社会的参与力度,各大主体在自己的边界范围内活动,推进景观照明发展。但鉴于我国与其他国家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许多国外优秀做法不能生搬硬套进行模仿或照搬照抄,太急功近利反而可能适得其反,应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城市特点的“政府—社会—市场”景观照明长效运营机制。

事实上,景观照明尽管是城市公共物品,但基于地理位置、外部性*【注】国外对“景观”产品的经济属性研究中指出外部性是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14]。景观照明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交织在一起,不仅说明其具有外部性这一事实,而且还意味着正外、负外部性共存,需政府介入,通过正外部性的最大化和负外部性的最小化以及外部性的内部化,保证其可持续供给[15]的大小和程度的不同,介于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注】准公共物品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间,在消费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纯公共物品向准公共物品转变依排他性设定成本和消费的拥挤性来决定,即成本小于收益或拥挤性出现时,物品属性发生变化。和私人物品等不同范畴,根据不同分类国外景观照明建立政府主导、政策制度激励下市场与社会共同参与建设与运营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见表3)。

表3 国外景观照明建设与运营及其机制绩效一览表

Table 3 Performance of Foreign Landscape Lighting’s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景观照明性质规划设计研发建设投资运营激励绩效商业楼企业政府业主或经营者或商会、协会业主政府业主市场激励为主行政给予一定补助拉动夜市经济提升营业额公共部位政府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实施政府政府城市经营城市形象竞争力提升形成城市灯光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和活力保证城市安全私人建筑政府政府主导业主参与政府业主政府政府补助维护管理费和电费促进房地产保值增值城市形象和安全提升

2.3 我国景观照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实现景观照明建设与运营的长效取决于上述优化思路下管理政策的配套与跟进,建议如下:

2.3.1 基于景观照明无序发展现状,加快规划编制与颁布实施

同样是景观照明,有些是奢侈品,有些则是必需品。之所以有此不同,取决于其对城市发展的贡献以及经济实力的许可。因此,奢侈品与必需品的界定是正确定位景观照明功能的前提。

可行的办法是出台城市景观照明总体规划来确定哪些是必需品,哪些地段景观照明需要天天亮灯,哪些地段周末或节假日亮灯,超出地域范围建设和时间范围亮灯都应视为违规,视为奢侈品而加以限制。而我国城市照明规划缺乏,亟需加快相关规划编制与颁布实施。并通过技术进步尽可能消除“建不起用不起”和“建得起用不起”的奢侈品,使得景观照明由城市奢侈品转变为城市发展必需品。因此,技术进步推进景观照明发展应在规划中得以体现。

2.3.2 基于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认识,将景观照明建设、运营经费列入正常预算

我国景观照明常常一刀切地不问地处郊区还是市区,多以政府投入建设为主,私人资本介入景观照明的强度不足,而政府资本投入又存在效率和可持续问题。这造成事实上有限的财政多用于突击性的景观照明建设上,忽略了定位于旅游产业基础设施的常规建设投入,导致事实上供给不足,且这种项目式投入建设模式导致后期运营缺乏常态化的财政投入。

因此,在正确发展定位引领下,符合规划的景观照明应视为城市基础设施,给予建设与运营经费保障,并列入财政正常预算之中。建设投入应避免现有的项目性、突击性投入的做法,而学习里昂等城市给予财政投入一定比重的常规性建设投入;运营维护投入则应建立相应的根据景观照明所在的区位、保有量、年限给予一定比重的运营维护费投入机制,如将景观照明以工程项目形式对其实施管理,核定折旧年限和维护支出比例等。

2.3.3 基于景观照明的功能定位,加强相应法规标准的颁布与实施

城市景观照明的长效运营不仅取决于经费的保证,还依赖于法律的强制,且法律强制与经济激励必须有效结合。

通过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赋予政府相应的管理权力、市场和社会足够的参与权限。以电费补贴为例,应在正确认识私人景观照明的公共服务基础上确定补贴标准。

在法规约束景观照明的责任主体行为,实现合法合规亮灯的同时,需明确光污染和能耗的评价标准,健全景观照明法规体系,落实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以法规、规划为依据,对改建、新建、扩建项目的景观照明实施设计、建设与使用,并依法对其全过程监管,使其建设与运营符合景观照明的法规和规划要求。

2.3.4 基于景观照明的经济属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

首先,政府部门应辩证地看待景观照明的建设与运营,视公共物品外部性大小、受影响主体分类来确定政府介入的力度,分类进行投入与管理。将外部性较为聚焦在社会公益的景观照明定位于纯公共物品,以政府投入为主;中心城区、郊区商业区等公益与私益共存的景观照明定位于准公共物品,扬弃政府全权包办思想,结合市场需求、业主能力,通过政策引导规范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共建共营;单项工程、节日庆典等也应视为准公共物品,建立合作机制:一方面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局面,类似于国外灯光节;另一方面通过制度优化,给予市场和社会介入的充足空间,构建政府自上而下政策引导和私人主体自下而上激励参与协作平台,类似于国外景观照明商会、协会。

其次,基于景观照明的公共物品属性,正、负外部性均有,强调政府政策引导提升促进经济发展等正外部性,同时通过规划、法律的完善引导其朝有序、环保方向发展,最大程度减少能源耗费、光污染等负面影响。如基于外部性建立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基于私人景观照明建设运营的外部性给予电费补贴。这一做法的难点在于根据外部性影响主体和强度评判其准公共物品程度以确定建设与运营责任主体,这有待进一步探讨。

再次,基于先市场、社会后政府原则优化现有运营制度,更注重吸引社会参与,加强商会、协会的作用。例如某商业街景观照明规划设计可由商家说了算,政府只负责方案审批,通过制度激励,将设计、建设与运营以许可方式特许某商会、协会或商家,并与商家赢利挂钩。

此外,即使是纯公共物品的景观照明也可通过政府供给、市场生产的方式提供,通过契约合同,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监管来实现长效运营。同时,加强政府部门合作使景观照明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需求相一致。

2.3.5 基于景观照明文化产业的功能,积极拓展产业发展

和许多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一样,景观照明社会资金的参与领域仍可拓宽,而非仅仅局限于楼宇建筑的景观照明。如文化产业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政府可挖掘城市发展历程中有开发价值的建筑场所、空间区域,通过景观照明载体展示城市的文化底蕴。因此,建议改变政府全额包办节庆性、娱乐性景观照明的做法,通过政府牵头,使景观照明设计公司、建设和维护公司以及灯光生产、技术服务厂家、社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

等时机成熟,政府主导基于城市文化举办高水准的灯光节,或将旅游节与灯光节相结合,打造具有特色的旅游灯光节。一方面,通过灯光节的打造与宣传,进一步突出景观照明特色,吸引更多游客;另一方面,以灯光节为平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将灯光旅游、文化、音乐、美食、艺术等进行融合,提升文化产业内涵。此外,灯光节还能吸引来自全国甚至全世界的照明专家和城市管理者聚集一堂,在“灯光与城市发展策略”的主题研讨会上不断提升景观照明的发展,成为灯光师发挥创意的展示舞台和行业交流会,领航全国乃至世界的景观照明。

3 结语

城市景观照明的合理规范建设与管理已成为城市研究的重要命题。国外景观照明实践表明,景观照明作为城市公共物品对提升城市形象、保证城市安全、推进夜市经济发展贡献良多;但同时,景观照明又具有高能耗、光污染等负面影响。因此,亟需构建一整套科学、完善的长效运营机制。

鉴于我国景观照明建设起步晚,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国外景观照明建设与运营对我国城市的借鉴可总结为:正视景观照明的经济属性,基于城市经营理念,正确认识其旅游业的产业基础设施的定位,基于政府职能改革目标是“有限政府”、“有为政府”和“有效政府”,通过规划、法规的建设与完善明确政府宏观调控、监督管理职责,实现有序监管;通过标准、评价体制与机制的建立,最小化景观照明的光污染、耗能,实现景观照明与城市形象融为一体,为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对景观照明分类的基础上,确定其建设模式、政府介入方式,视其外部性大小、影响的程度等决定政府介入的力度,明确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及各自的权责利;通过制度创新、激励机制建设吸引市场与社会的参与。即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建设、协同运营管理的长效运营机制中实现城市景观照明的可持续发展。

致谢:感谢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给予的资助。

参考文献

[1] Willis K G, Powe N A, Garrod G D. Estimating the Value of Improved Street Lighting: A Factor Analytical Discrete Choice Approach[J]. Urban Studies, 2005, 42(12): 2289-2303.

[2] 高璐. 城市夜景经济[D]. 天津: 天津大学, 2007.

[3] 李农. 城市照明总体规划与实例详解[M]. 北京: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12:1-35.

[4] 欧洲、香港城市亮灯工程考察报告[EB/OL]. 中国杭州政府网站, 2005-02-17. http://www.hangzhou.gov.cn/main/tszf/dcyj/gyfz/T22414.shtml.

[5] 尹思谨. 光之城——里昂:里昂新城市照明规划及灯光节[J]. 照明设计, 2006(1): 61-65.

[6] 姚懿. 城市照明规划研究[D].天津: 天津大学, 2005.

[7] 王荃. “中英—城市夜景经济”的对比研究[D]. 天津: 天津大学, 2010.

[8] 肖辉乾. 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的经验与教训建设具有特色的北京城市夜景照明[J]. 照明工程学报, 1999 (4):60-66.

[9] 城市照明规划与设计[EB/OL].豆丁网, 2012-06-24. http://www.docin.com/p-428872429.html.

[10] 荣浩磊. 城市照明规划方法的比较与分析[C]//中国照明学会室内室外照明专业委员会. 照明节能研讨会论文集. 北京: 中国照明学会室内室外照明专业委员会, 2006: 25-29.

[11] Liu Liangchao. 要坚持城市景观照明可持续发展之路[EB/OL]. 华强电子网, 2011-08-20.http://www.hqew.com/tech/news/167241.html.

[12] 韩天鸿. 法意夜景照明考察随想[J].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08 (3):75-78.

[13] MINKAVE城市灯光环境规划研究所.21世纪城市灯光规划[M].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2: 10-12.

[14] Marta Bottero. Assessing the Economic Aspects of Landscape[J]. Landscape Indicators, 2011: 167-192.

[15] Brett M Frischmann. Infrastructure Commons in Economic Perspective[J]. Internet Policy and Economics, 2009:29-55.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s of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 and Its Inspirations for China

Wei Yingqi, Wang Yongxiao, Wang Jie, Yuan Qiao, Huang Wenfang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Fudan UniversityShanghai 200433,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ng of urbanization, China’s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 is developing rapidly. But as it is still in the growth stage, there appears blind lighting, disorderly construction and many other problems. Therefore, learning from foreign experiences is beneficial for the health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 China’s landscape lighting’s future. Based on the summary of foreign landscape lighting construction mode and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the objective and reasonable understanding on landscape lighting’s contributions, combined with actual conditions of China’s landscape lighting development, the paper carries an analysis from the aspects of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mechanism and funds. Following city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principles, we study and formulate a long-term operating mechanism of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 suitable for China, in order to ensur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s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 urban landscape lighting;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long-term operation

中图分类号:TU113.6+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440X.2015.03.001

通信作者:袁樵,E-mail: qiaoyuan@fudan.edu.cn;黄文芳,E-mail: wenfangh@sh163.net

基金项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资助项目《上海景观照明建设绩效评估与运营机制研究》(2013)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提示】事关浦东新区城市夜景照明建设管理!一图读懂这份景观照明专项规划
城市路灯亮化建设和未来展望
金华市主城区照明专项规划规划(2012-2020)
学习外地城市亮灯建设经验提升杭州亮化绩效
《汨罗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正式出台
济南市人民政府 民生资讯 规划引领让城市亮起来美起来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