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立法计划公布:住房保障条例年内修订,建筑法修订仅为研究项目!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了今年需要进行的立法工作。其中将立法工作计划分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预备项目和研究项目四大类,其中由住建部负责和参与起草的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立法项目,要根据改革进程和改革方案,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这类项目主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为了规范城镇住房保障工作,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的基本住房需求,促进实现住有所居,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节约用水条例(水利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起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此外还有一些由其他部委及相关机构负责起草的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发展改革委起草)职业教育法(修订)(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起草)从立法的紧迫程度不难看出,和百姓利益关系密切的住房领域依然是政府关注的重点,比如住房公积金和住房保障相关内容。而包括综合管廊在内的城市地下管线在经过几年的试点摸索后,也必将走上规范化、体系化管理的轨道。至于业内关注度较高的建筑法修订工作,很可惜,目前依然处于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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