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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思考

对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的思考(1)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稽核是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经营目标,由内部专职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专门方法,对其存款、贷款、结算等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和监证的活动,其本质就是内部审计。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资金实力的不断增强,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速度逐渐加快,新的经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但是,农村信用社不论是在经营管理还在是业务技术操作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不断显露出来,尤其是风险防控能力仍比较薄弱。这些显露出来的问题充分反映出农村信用社内部稽核监督的重要性。因此,在改革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如何强化稽核监督功能,对于预防、揭露、纠正、查处经营管理中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保障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最终实现经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由事后发现问题到事前进行防范,实现稽核工作的前瞻性和预防性,就能调整稽核职能定位,提高稽核监督效能,逐步向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督导改进为主的稽核模式转变。下面,就如何强化稽核工作谈几点探讨意见。

  一、信用社稽核工作现状

  (一)监督服务是稽核的主要职能,稽核人员应是信用社经营和管理的顾问,而不是单纯的监督者。受稽核传统定位的影响,信用社稽核范围主要是信贷、财务、法规及内控制度执行的序时稽核,使稽核工作以查错纠弊为主,占去了大量的工作时间。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稽核方法、稽核手段的限制,信用社稽核工作仅仅局限于检查各项业务的合法性、规范性,证实各种报表数字的真实性。且稽核人员往往把精力主要集中在经营活动事后的检查上,而对事前分析和事中监控重视不够。审计稽核职能未能全面发挥。

  (二)金融业务电子化的发展与稽核手段落后的矛盾。随着科技与网络应用的发展,各项金融业务日趋复杂,对全部业务活动实行全面审查是不切实际的。目前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高速发展的应用电子化,另一方面是简单的手工稽核,稽核审计工作停留在大量的纸和凭证中进行查审,尽管目前我省农村信用社稽核管理系统已上线,但系统在很多方面无法实现有效监控,特别是信贷业务的核心部分,按照银监部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根本不能做到全面监控,更谈不上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三)目前稽核部门已初步构建起风险分析指标和内控评价体系,但由于体系的灵活运用对稽核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所以部分稽核人员在稽核流程中往往很少实施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这两个步骤,而是直接开展实质性测试,即直接审核相关的原始凭证、账表资料、业务档案等。同时稽核过程中也普遍未采用科学化的抽样方法,稽核重点和频率凭经验确定,因此,稽核有可能遗漏重大风险点。

  (四)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信用社的稽核人员大都从当地农村信用社挑选或聘任,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内审知识培训,有的甚至没有经过专门的稽核培训。选拔过程中,往往认为业务能力强、熟悉各项会计业务的人就能胜任工作,却忽略了思想道德、人品素质、专业能力、文字表达、稽核判断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稽核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尤其对新综合业务系统的稽核判断)有待提高,没有掌握科学的稽核方法,不能全面掌握和熟悉存款、贷款、结算、汇兑、会计出纳工作、经营管理等业务知识,不能全面懂得网络门柜综合业务系统。由于稽核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对于同一审计事项往往会做出不同的审计判断,得出不同的审计结论,审计结果莫衷一是,出入较大。导致最终稽核效果的可参考价值和对决策支持价值不高。

  (五)处理处罚不能有效到位。一是存在稽核报告失真,不能真实的反映检查出来的问题,无法对其实施处罚警示;二是对已查出的问题,不是积极建议处罚,而是在处罚时,为其说情,认为一旦处罚了,以后的工作不好开展,关系不好处,形成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错误认识,甚至个别人还为其出谋划策,逃避处罚;三是人员配置不够,不能保证日常的工作需要,稽核工作任务难以保质保量;四是考核体制有待完善。县级联社对稽核员的考核要广泛听取职工、信用社主任和县级联社主任的意见。若稽核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得罪了人,那么考核成绩特别是公开民主测评一般不会很理想,对稽核人员的作用或升职显失公平、公正,导致稽核员、联社稽核负责人在处罚力度、处罚面上大都是点到为止,隔靴搔痒,存在怕得罪人思想。再则,稽核人员在稽核工作岗位上并不是终身制,往往是合规、合理的稽核处罚方式,稽核人员也会避重就轻,为自己留“后路”,从而影响工作绩效性。

  (六)由于稽核管理体制的不适,造成就地消化的情形比较多,一是信用社稽核的受益主体始终是我们农村信用社;二是由于农信社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和敏感性,要求稽核必然与其他行业的内审行为有所差异,事实证明,往往信用社稽核工作的死角、漏洞大都是内部控制的重点、难点和盲点,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案、要案,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三是裙带关系严重,大多数稽核员来源于当地,其兄弟姐妹可能在同一县域的信用社工作,被稽核信用社或相关人员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建立关系,求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的现象比比皆是,导致稽核发现的问题往往事出有因,也查有实据,但最后不了了之;四是个别部门和单位怕发案件,一旦发案既要问责多人,也要影响员工考核,影响管理层的政绩,特别是上追两级的问责在 一定条件下不利于案件的查处,反而制约了一些问题的早发现早解决,使一些问题严重了才不得以去被动解决,给信用社资产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对加强稽核工作的思考

  在实行县级联社一级法人的管理模式后,基层信用社和县联社之间的相互关系发生很大变化,为适应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控制风险,减少损失,把稽核切入点逐步前移,由目前的事后稽核向事中、事前稽核发展,将稽核的监督职能寓于管理控制之中,这样对信用社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利用稽核掌握的内外部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预测并防止可能出现的问题,协助其挖掘发展潜力,向联社管理层反馈信息,使稽核工作成为管理层的有利助手。

  (一)加强对稽核人员的培训教育。

县联社稽核人员既是县联社制定的金融方针、政策的传达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又是信用社系统最基层的裁判者。稽核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推进信用社业务发展壮大,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现场稽核一直存在时间上的滞后性、形式上的不连续性、对象上的单一性、稽核操作的随意性等客观不足,再加之稽核独立性不强,稽核结果容易被层层消化,农村信用社稽核质量难以得到提高。为了进一步加强稽核队伍建设,促进稽核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加强稽核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倡导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使稽核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二是要加强稽核人员的法制教育和防范教育,结合历年系统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稽核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其查错防弊的自觉性;三是要加强对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针对性强的专项培训,如分批分期的安排到门柜上学习SC6000的具体操作,促进其更新稽核知识和手段,提高稽核水平。四是采取上挂、下排锻炼和岗位交流方式,以增强稽核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建立灵活的稽核机制。

  目前,农村信用社新的经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过程不断加快,因此,稽核工作人员也应及时更新稽核理念,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稽核监督效能,使稽核工作更加适应信用社改革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稽核部门的监督作用,以促进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应根据各地的实际,建立以“序时稽核为基础、专项稽核为补充、移位稽核为重点”的稽核监管体系,在稽核部门内部下设三个工作组,一是序时稽核工作组,以稽核管理系统为平台,展开常规性的默认稽核;二是案件查处工作组,以稽核部人员为基础,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移位稽核工作组。移位稽核是一次转换角色,增进与被稽核对象沟通、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和谐稽核;同时促进稽核人员全面掌握和熟悉存款、贷款、结算、汇兑、会计出纳工作以及经营管理等业务知识,只有懂得这些业务,才能对帐务、财务、信贷、执行基本制度等方面得心应手,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审计稽核行家。移位稽核安排实行向重点社、疑点社、业务大社倾斜的策略,每年稽核1-2个信用社,以辅导为主,处罚为辅,还能彻底摸清重点社、疑点社存在问题的结症,促进和规范信用社的管理,提升整体素质。

  (三)实行稽核人员异地交流、回避制,保证稽核工作独立性。

  要改变稽核工作独立性差的现状,就必须让稽核员在被稽核信用社实实在在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和非工作性质上的亲密关系。建议:一是对本辖区信用社的稽核员进行重新选聘和优化组合,实行全面的交流、回避制度,使稽核员在被稽核信用社的的确确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及其它影响独立性的因素,确保稽核员能够放手开展工作。二是建立稽核人员科学的考核考评机制,对稽核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评,若稽核员不再从事稽核员工作,尽量不在被稽核信用社安排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三是在地市级内实行县级联社稽核一条线对调。

  (四)实行稽核再监督巡视制,保证稽核工作的真实性。

  稽核再监督是保证稽核工作真实性的重要举措,可以合理选聘部分业务精、素质高、敢逗硬的稽核精英,组成稽核再监督巡视小组,他们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信用社对稽核工作进行再稽核。为保证再稽核工作的公允性和独立性,巡视员在工作中可以采取质询、函证、盘点等审计工作方法,其稽核报告直接对地市级稽核监督部门负责人负责。实行稽核管理“纵向一体制”,“双线制约制”的再监督制。即稽核员可直接向联社主任办公会定期汇报,稽核部门或总稽核直接对省联社稽核部门或分管主任负责,根据稽核问题及涉及金额的大小,明确规定稽核处理的分级处理权限。对于稽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稽核员有权越权向上反映;省联社成立稽核大队,各县市联社可相应命名为稽核中队。在业务上直接接受稽核大队的领导,以保证稽核工作的超然性和独立性。通过此项工作的运行,切实改变以往存在的个别稽核员不认真、不作为现象,确保稽核工作成为农信社改革发展的“防火墙”。

  (五)切实转变稽核职能,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的需要。

  积极创新理念,加强稽核工作,实现稽核职能的转变,即稽核方式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稽核内容由“合规性稽核”向“合规性与风险性并重稽核”转变;处罚方式由“单纯惩处”向“教育与惩处并重”转变;稽核成果以注重整改为主向综合利用、指导工作转变。以此充分发挥稽核监督作用,促进各项业务的健康、协调、快速、稳健发展。

  (六)建立稽核工作层层监督制约机制。

  同时要发挥多层面的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基层信用社内的相互监督机制,二是发挥县联社业务部门的规范管理机制,三是县级稽核部门的检查监督机制,四是上级部门(包含银监、省联社办事处、省联社稽核大队等部门)的再监督机制,建议银监部门和主管部门应改进问责条款的有关内容,对县级联社稽核自身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重大风险或陈旧案件,并挽回了损失的,应按挽回损失的10-20%奖励有功人员,并免除上追两级的责任(县级联社高管的责任);同样,若银监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在实施对基层信用社的再监督过程中,发现了隐蔽的案件或重大事故,则应对县级联社的稽核人员进行问责或处罚。

(七)提高稽核工作力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必须要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按照稽核工作的准备、实施、报告、处理、建档等五个阶段和步骤进行。定期对稽核部门进行检查,对稽核人员的稽核计划、工作底稿、风险评估、稽核报告等情况进行评价,评判稽核的工作质量以及稽核部门是否能满足联社当前业务规模和风险水平的审计需要;评价稽核部门发现问题的反馈、整改的情况,建立稽核报告制度,提高识别和控制风险能力,判断稽核工作是否合乎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要求,是否最终实现了应有的效果。建立和落实稽核责任追究制度,应根据稽核人员的专业特长,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对稽核项目实行主查人制度,防止稽核工作走过场和流于形式,按照权、责、利明晰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稽核工作问责制,定期进行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切实发挥稽核监督职能作用。同时,对责任追究采取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增强内部监督和控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稽核部门对稽核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通过以上各种方法,对稽核部门工作做出总体的评价,促使稽核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提高。

  (八)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室的协调配合

  近几年,各级都在强调稽核工作的独立性,而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是针对检查力度而言的。开展稽核工作与相关业务部室的配合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职能部室是信用社开展业务的指导者,是相关政策的熟知者。一是要由联社监事会出台沟通机制,相关业务部室有责任向稽核部门提供业务风险点、产生问题的信息,提高稽核效率和质量;二是在每种新业务推出、每项新制度办法出台后一定时期内,由相关部室把信息和风险点反馈给稽核部门,由稽核部门,或与相关部室协作,及时进行风险检查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从而加强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九)切实排忧解难,调动稽核工作积极性

  由于信用社点多面广、交通不便,在建立健全了灵活的机制后,人员要到位,待遇要跟上。为防止“猫鼠一家”和稽核报告失真的现象发生,稽核人员在各网点执行任务时,一律不在信用社就餐,一律不得调用信用社车辆借送,由县联社将交通费、误餐补贴核定一个金额给稽核部,由稽核部根据实际出勤天数,直接核定给稽核人员,以此促使稽核人员认真履职,敢于揭露问题,处理问题,真正达到查漏补缺、防范风险的目的,同时,防止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作为农村信用联社的高层领导应当积极为稽核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赋予稽核部门特殊的地位,增强内部稽核的独立性、有效性和专业性,使其真正运用法律法规的权力去解决和处理问题,提升稽核工作的效力。一是要改善稽核人员的办公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应配备稽核专用车辆,应帮助鼓励稽核员学习使用手提电脑,建立电子稽核档案;二是要相应提高稽核人员的岗位级别和生活待遇,提高实际加班费和下乡补贴,及时报销车旅费。三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考核奖惩办法。从而提高稽核人员的极积性。在严格选拔的基础上要保证稽核人员的相对稳定,必要时亦可实行异地交流。要严厉打击对稽核人员的冷嘲热讽和诬陷、报复行为,切实保护稽核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极积性,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稽核工作的权威性。

  总之,在农村信用社从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转型的新形势下,只有通过对稽核工作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并辅之以其他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以及经常性、常规化的监督检查,建立起适合农村信用社发展需求的稽核监督机制,才能促进农村信用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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